作者wawa940109 (JuanJuan)
看板intltrade
標題[問題] 交易條件FOR送港口
時間Thu Sep 28 21:21:06 2017
國貿版的大大各位好<(_ _)>
第一次來這個版,已讀過版規,若哪裡不妥當,煩請糾正~謝謝!!
問題敘述:
目前任職業務人員,負責出口日本
任職約半年多,很多知識都還不足
目前有個客戶A委託我們向廠商B購買商品
廠商B報價時給我們公司的交易條件為FOR
我們公司出貨給客戶A的交易條件為FOB
今天在與廠商B確認派車拖到港口的時候
廠商B以"當初報FOR是因為他以為貨要運送到我們公司"為由,拒絕運送到港口
我想詢問,請問運送到港口是不行的嗎?
報關是我們公司負責報的,而非要廠商B去報關
廠商B到港口比到我們公司還近
當初詢價的時候其實是詢EX-WORK(我是後來才接手的)
到我手上的時候,已經是以FOR的狀況去與廠商交涉的了
想請問個位大大交易條件FOR,目的地指定港口,報關由我們報,這樣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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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roc: FOR 港口的條件如你所理解 所以是廠商溝通的問題 09/28 21:46
→ miroc: 當初和廠商簽合約時應該要有寫清楚交貨的地點 如合約有註明 09/28 21:48
→ miroc: 是交港口或櫃場 那請廠商按合約履行交貨義務 09/28 21:49
→ miroc: 因為是你們去訂艙 請工廠交櫃場要記得把SO給對方 09/28 21:49
推 a104018: 對方報FOR的時候要跟對方確認好最遠送到國內的哪裡比較好 09/30 10:15
→ a104018: ,可能不是每個地方都願意送 09/30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