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port30168: 已站內 07/14 22:37
想請教各位,最近因自用送禮需要
從日本輸入約90公斤的米餅禮盒
税則類別是1905
詢問食藥署表示6公斤以上就不算自用
已自行申請邊境查驗,但因為拿不出產地證明擔心可能不會過
請問
1.自用是否需報驗呢?
2.零食輸入如果超過6公斤被扣押後,海關是會通知需要報驗嗎?應該不會直接沒收吧?
3.報驗程序大概需要進行多久呢
4.是否有推薦的報驗行?
再麻煩各位大大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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