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靜耘坊休閒茶飲美食屋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就業服務員 【工作內容】 (一)在本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醫療團隊的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 神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作 (二)需協助身心障礙者製作餐點、調製飲品及販售 (三)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醫 療團隊與重建處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醫療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重建處會議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一)符合下列1~6點中任一條件(必要) 1.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3.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 源、心 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且從事相關工作滿 1 年者。 4.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 2 年以上, 且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 80 小時以上。 5. 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 5 年以上,且完成身 心障礙 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 80 小時以上。 6. 於勞動部(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3 年 2 月 14 日勞職特字第 1030506019 號令 函頒修正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前已符合第 15 條規定 取得就業服務員資格,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 5 年以上。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個性成熟有彈性,配合度佳 , 具工作熱誠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精神部)及各販售案場(都在院內)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8:30-17:00(中間休息半小時)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年終1.5個月(第一年依在職月份比例計算) 院內看診優惠 美食廣場持識別證打折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動部於112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6,4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38391-40466/月(依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補助之規定)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64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江小姐/02-28757027 轉 570 [email protected] [1;32m【其他備註】[m (一) 有意者請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符合條件之證書或證 明影本) 主旨請寫 應徵就業服務員_xxx(名字) 信件中請附上聯絡方式(手機) (二) 審核後將以電話通知資格符合者參加筆試及面試(同一天),預計筆試半小時+面 試一小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6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677031954.A.F1E.html ※ 編輯: sapii (101.136.106.37 臺灣), 02/24/2023 20:56:26 ※ 編輯: sapii (101.136.106.37 臺灣), 02/24/2023 20: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