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zChika: 這種詛咒的就太過分了 10/21 14:21
推 marain: 我家們前有一盆金桔,常常被偷採,我也想寫著種話 10/21 15:21
噓 zChika: 樓上,直接裝監視器告竊盜,不要寫這種會害自己被告的東西 10/21 15:33
推 derrick1220: 寫這種警告文會被告? 10/21 15:41
推 awerte: 恐嚇罪: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10/21 15:54
→ awerte: 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恐嚇罪構成要件, 10/21 15:54
→ awerte: 除行為人基於恐嚇故意外,尚需行為人對被害人所為通知之內 10/21 15:54
→ awerte: 容,在客觀上有直接或間接支配可能性。成立本罪之通知內容 10/21 15:54
→ awerte: ,限於所列舉對於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加害事實 10/21 15:54
推 awerte: 恐嚇罪: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10/21 15:55
噓 awerte: 幹怎麼重複了一次 反正不算犯罪就對了 亂丟垃圾才算違法 10/21 15:56
→ derrick1220: 樓上辛苦你了XD 10/21 16:31
→ uuuuOPuff: 是第一次看到嗎 這種不是很普遍... 10/21 17:29
推 beyondboy: 這字ㄧ筆ㄧ劃都透著恨 10/21 17:33
推 Makubax: 感謝法條支援 10/21 22:19
噓 Xperia: 所以說joke點在哪? 10/21 22:50
→ uland26922: 但是 沒有指名道姓 只有寫亂丟垃圾者 算是恐嚇嗎 10/22 09:09
推 SaphireWate: 我也覺得問題時是在對號入座的那個人的問題 10/22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