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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IjQo3Qm ]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 gay 標題: 多元成家法制相關議題座談會 時間: Sat Dec 21 22:58:08 2013 今天座談會在台大法學院舉辦, 今天似乎有很多場相關的活動,但基於學術的偏愛,還是去聽一下這場。 主持人是目前說要角逐民進黨市長候選人的顧立雄律師。 今天為了準時到場,我特地搭了小黃,怕報名的座位被候補坐走。 匆忙之中竟然跟顧立雄搭到同一台電梯。(大心) (以下憑印象,所以如果有出入請記得指正我) 今天與談的第一位是政大的姜世明教授。 他的論點主要都是疑問,沒有正面回答任何問題。 一切都丟給社會的觀感決定,或是要求有經驗或是科學證據。 他認為沒有這些東西,是無法論述的。 他認為要先處理同志是不是先天後天的,才能說服大眾接受同志婚姻或伴侶是無害的。 說這是要具有法社會學途徑才能解決(優卡:但這好像也不是法社會學的核心論述)。 第二位是世新的吳煜宗教授 一開始就先自酸之前(要趕江同學出去的)朱院長很紅阿, 他的主要論點是婚姻是先國家與社會之前的事實存在。 (優卡:這理論太前衛,可以獲頒傑出人類學家或歷史學家獎了。) 而婚姻實踐就是異性婚姻,所以不能撼動云云。 (優卡:一樣理解不能,我跟教授一定有一個是異次元人) 他有說如果國家或大眾認為可以改變婚姻的定義也可以。 但應該用「公投」的方式,而不是用「立法」。 因為他認為立法委員沒有被人民授權可以處理這類議題,這是不道德的(?)。 (優卡補充:代議理論有委託說,也就是人民信任代議士的德性與學識, 足以替大眾做出明志的判斷,而人民只是產出這類的人來行駛他們的職權。) 簡單來說就是他支持伴侶與婚姻隔離雙軌制,如果同志納入婚姻保障,要經公投。 第三位是台北大的戴瑀如教授 他認為先建立伴侶制度,能夠為同性婚姻鋪路。 要先承認同志的親密關係與結合的權利,才有辦法以此提出婚姻平等的要求。 他以德國為例,先通過伴侶制度,漸漸的修法等同於婚姻, 這樣會有兩套幾乎一樣的制度,就可以吵隔離且平等的問題。 而他認為同志需要更多的權利保障,這才是當務之急。 且他以為目前的婚姻平權的法案,關於子女婚生推定的地方是有問題(但我沒聽仔細) 至於婚姻的定義他認為是隨社會變遷改變,需要仔細思考生育子女是否為婚姻的要件。 因為他認為現在很多人不想生,也不會被解除婚姻,顯然這種理由不能成立。 他認為家庭的結合,應該建立在親密關係承認上,而不是生物性的繁衍功能。 第四位的也是台北大的,官曉薇教授 他主要論述在婚姻的定義上是跟戴教授相近,但他的主張的權利是人格與人性尊嚴。 也就是說親密關係與性傾向,是一個人構成人格與尊嚴的一環。 如果剝奪這樣的權利代表他們是不被法律所保障尊重的公民,是次級的。 (我認為官教授在這點的論述是比較深入憲法的論述,戴教授是著重身分的層次) 官教授有提到一點,因為同性婚姻是民法締結婚姻非明文的禁止事項 而戶政的結婚登記是地方自治的事項, 不妨民進黨的兩個直轄市(北、高)地方,可以與法務部不同見解, 開放同性結婚登記,當地方中央發生衝突,就可以提起釋憲。 如果沒有,就代表行政部門經由這樣的實踐,承認同志婚姻了XD。 (但這有點冒險就是,目前大法官多數很保守) 後來提問時間,我也又問到關於基督宗教大學那個聲明是否有踰越大學自治的權限。 但只有官曉薇老師回答,他認為學校基於宗教自由的作為可能反過來壓迫到師生的權利。 但這樣的聲明在沒有實際的侵害師生的權益下是很難主張有違反大學自治的範圍。 (講白話點:就是愛講都可以講,國家不處罰講蠢話的人,除非產生其他的侵害。) 現場有幾段小插曲 某個自稱什麼健保監督聯盟的先生,搶著發言,已經發言兩輪還想要講。 還嗆主持人說怎麼他們與談人都可以一直講,聽眾就不行。 他提問還說生育率是因為女性權利抬頭,講求性別平等不生小孩, 並認為不應該性別平等云云,這樣沒有人生小孩國家怎麼辦。 當官曉薇教授回應這個論點時還直接嗆官曉薇教授說女人就應該生小孩, 女人不可以不生小孩之類的。 這番話著實讓人很憤怒,讓人氣得全身發抖。 另外顧立雄也說,他如果當選台北市長就要開放同性婚姻登記,跟中央對幹。 我知道台北市長要選誰了。 (謎之聲:你家不是在新北市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96.160.143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75.96.160.143 (12/21 23:08)
teamax:希望顧有實際去做(太多空頭支票的例子了 12/21 23:14
teamax:話說文末那位白木下場如何? 12/21 23:15
因為他三番兩次打斷座談會的秩序,有人提案請大家鼓掌請他離席。 但是他還是不肯出去,最後被大家無視。 他說女人就該生小孩那句話,讓現場一個阿嬤(阿姨?)很不爽,嗆了他幾句。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75.96.160.143 (12/21 23:18)
teamax:第一位已經預設立場,雖然沒有明說同志婚姻有害 12/21 23:17
teamax:他應該用同樣的方式去審視外籍婚姻 12/21 23:18
teamax:好羨慕台大有這座談會..... 12/21 23:18
但四位的共識應該都是伴侶制度可以先過(包含顧立雄) 但對婚姻平權的立場不一致。 另外對於跨性別,吳有點沒sense,顯然不是很能理解這個議題。 但同樣都是座談會,跟之前那個民法中心的層次差蠻多的。 很顯然這次都是有準備,除了姜說他其實不太想來,也不太想表態以外。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75.96.160.143 (12/21 23:22)
teamax:這樣的座談位有影音擋嗎? 12/21 23:25
teamax: 會 12/21 23:25
主辦單位好像沒有釋出的意思,雖然我看到前面帥哥有偷錄XD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75.96.160.143 (12/21 23:26)
teamax:哀傷 12/21 23:28
iljapan61:推推 12/21 23:29
lescholar:原Po要不要轉到拉板? 12/21 23: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ka123ily (175.96.160.143), 時間: 12/21/2013 23:35:13
kappenman:我週四和戴老師聊過,她的意思應該是因為就算同性婚姻過 12/22 00:23
kappenman:拉子還是不能在合法情形下有自己的小孩,所以如果一方懷 12/22 00:24
kappenman:孕,民法規定下伴侶為婚生推定,但小孩與伴侶並沒有血緣 12/22 00:26
kappenman:關係。 12/22 00:26
j861032:教授都滿愛提德國的 但德國會先有伴侶制度是因為基督文化 12/22 00:57
kappenman:其實有一部分是因為她覺得現行的民法制度整套都是根據 12/22 01:34
kappenman:戀去制定,直接修民法的話會衍生許多法體系的問題,婚生 12/22 01:34
kappenman:推定是其一。 12/22 01:35
bigjiting:我今天也在場內:) 12/22 02:06
bigjiting:吳老師平常的論點都只提及他認為婚姻就是一夫一妻 12/22 02:55
bigjiting:老師認為應該用其他的制度保障同性戀者,但他今天提出 12/22 02:56
bigjiting:「公投」的確讓人嚇了一跳。 12/22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