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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ugwert (煌)》之銘言: : 我是大學生,並且有著一個十分希望學生進步的英文老師。 : 所以啦,在期中考要到來的時候,老師說 : 「我們這次不考試,我們用辯論來當期中成績」 : 「同性婚姻應該合法嗎」 : 這是我們的辯論題目。 : 我抽到反方。 : 雖然知道是訓練論述的機會,可是心理真的很不舒服。 : 重點是...我想不到任何站得住腳的論點= = : 天阿,如果這不是分組辯論,我寧可0分我也不會出席。 : 心情不愉悅... 失眠看到,手癢來回一下。 俗話說的好,批著羊皮的狼才是好狼呀~ 就像灰太郎頂著一身狼毛就想要吃羊,結果自然是....... 回家還要被太座的平底鍋招呼,真是悲劇。 以上離題。 此題重點是「同性婚姻」之「合法」, 作為反方,你可以選擇否定全部、否定前者或否定後者。 如果你討厭死了護(ㄌㄧㄥˊ)家(ㄌㄧㄤˊ)盟(ㄊㄤˊ)的論調, 建議你採用否認前者的立場會比較順心。 你可以仔細翻翻與「伴侶」、「家屬」相關的討論, 用主張令同性的「伴侶」,具有「家屬」的法定地位, 來取代「同性婚姻」。 理由當然就等於好處, 不直接衝擊既有男女為婚的架構,迴避傳統觀念的反彈, 同時能保障同性伴侶的實質法益。 其實伴侶法沒這麼單純就是...... 若沒有走漏消息,正方應該不會想到反方的攻擊點是這種套路, 啊~~~ 想到對方準備的資料都跟天邊的浮雲一般般~ 就是一件多麼令人心情愉悅的事情啊~~~~(茶) 這其實是一個過渡平權概念很好的機會,所以不需要把自己當成反方。 當爭議點被引導到「怎麼做才能順利而確實的保障人們的權益」時, 就表示雙方都同意此權利應受法律保護,是普世人權的一部分。 當然,前提是要認真做功課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9.1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esbian/M.1414701273.A.3F7.html ※ 編輯: jointrick (118.170.29.169), 10/31/2014 04:47:36
Martie: 這是很好的論點,但是會打的還是很容易打XDD 10/31 04:43
Martie: 不如針對配套不完善的部分攻擊 10/31 04:44
Martie: "同志婚姻很好啊可是你配套說不清楚我不能同意你合法"← 10/31 04:45
jointrick: 但這樣就要猜測正方的準備套路 10/31 04:49
jointrick: 正方不知道會參照哪個範本做為配套 10/31 04:50
jointrick: 不過課堂辯論... 對方可能啥都沒準備(驚) 10/31 04:51
Martie: 我也覺得對方沒準備的可能性比較高XD 10/31 04:53
bigface0909: 推推 11/01 00:04
smartA: 推專業 11/01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