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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an1080 (晨竇)》之銘言: : ※ 引述《ininler (鍵盤硬)》之銘言: : : 原本立志不要在網路上討戰,讓自己血壓平穩一些... : : 可是看到朋友的IG說 : : “如果能理性的與身旁的人溝通自己的想法,也許這社會會有和諧的可能” : : 我便決定還是上來拉版說說自己的看法,希望能與大家溝通討論 : : 首先要表明立場的我知道,因為人就是一個會下意識貼標籤的物種 : : 我支不支持廢除死刑,說實話我真的不知道... : : 我沒有辦法去想像身為被害人家屬的巨大苦痛 : : 也沒有辦法去理解那是怎樣的突如其來與生離死別 : : 我沒有辦法去預期,如果是我,我會不會也不顧一切禮教道德,只想跟加害人拼命 : : 我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 : :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這種痛,一定是很深很深的痛吧? : : 會痛到不願意再有下一個八歲小妹妹也遇到這種事情 : : 會痛到不願意再有人跟我一樣承受這些 : : 所以我想問的是,在死刑之後,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 : 我不想拿任何外國數據顯示廢除死刑後的犯罪機率的研究統計出來 : : 因為一定有人會說外國是外國,這裡是台灣 : : 那麼就拿上一個禮拜發生的社會事件來問問好了 : : 如果死刑這麼有嚇阻再發生這類隨機殺人事件的功用 : : 為什麼鄭捷判了四個死刑,嚇阻不了龔嫌的殺意 : : 為什麼龔嫌決定行動的當天,謝依涵維持死刑的判決也無法挽回八歲小妹妹的生命? : : 螢幕前的妳,仍然可以選擇支不支持讓這犯嫌留在世上 : : 因為這是個人價值的選擇、面對苦痛時的處理方式 : : 但我在思考的是,在槍決這個人之後,我們到底能做些什麼來預防? : : 當貧富差距越大、社會階層越不流動,年輕人無翻身機會,貧苦人家更是看不見陽光 : : 如果不改善這些,又該怎麼避免讓亂世來臨? : : 一昧地獵女巫跟指責廢死團體等等的,真的有辦法好好地預防下個隨機殺人事件嗎? : : 為什麼鎂光燈的焦點永遠不會在這些議題上面: : : 該如何改善假釋制度以及獄政制度,讓獲得假釋的人真正都是願意悔改之人? : : 看看我們的監獄多麼黑暗貪腐、百廢待舉之日不知何日 : : 該如何促進學校的輔導體系與社會上的社工體系 : : 讓有行為以及思想偏差的孩子們能儘早被輔導,投入以關愛溫暖將迷途羔羊導向正途 : : 有這麼多這麼多的事情該改善,為何總在槍斃了一個人之後政府便不再多做多提? : : 立一條:在公共場所隨機殺人者,唯一死刑。 : : 這樣很快、很爽、還可以滿足民心騙選票,但真的有辦法治標又治本嗎? : : 妳真的可以支持讓死刑存在、槍斃喪心病狂的犯人 : : 但能不能在死刑之後,繼續督促著政府從根本做起,讓這種憾事不再發生? : : 願小妹妹安息、家屬節哀。 : : 補花癡拉點,苗博雅真的很罩很帥 : : 能在這種直播當中邏輯清晰的辯論,被惱羞記者名嘴跟主播打斷話語,言談仍不慍不 : : 我的新偶像!!! : : 好想認識她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不知道她願不願意跟我交換line QQ : 大家早安,為了可可好朋友我好早起床哦。 : 你好,你說鄭被判了四個死刑,請問到現在一年了,執行了嗎?如果沒執行,有宣判跟 : 宣判不是沒兩樣? 怎麼會沒兩樣? : 昨天最好笑的一段是,苗一度拿車禍來舉例,他是把觀眾當白痴嗎?蓄意跟過失這兩個 : 一樣嗎? : 再來,為什麼這話題吵這麼久? : 從苗的舉例來說,廢死跟反廢死的立基點跟論點就不一樣。 : (最後被我姪子抓去陪睡沒看完) : 就我跟我周遭的人來說, : 1.鄭跟龔,是證據確切的現行犯根本沒有冤案的情況。 所有的冤案ㄧ開始都不被覺得是冤案 我們要用什麼標準去制定法律? : 2.小孩子,一個小孩子這麼小還下的了手,之後還說:「怎麼還沒死?」(雖然最後還 : 走了) : 對孩童下手,請問哪個人、哪個國家能夠容忍? 每種犯罪都不能被容忍 不能容忍的犯行不等於必須用極刑 不然怎麼不乾脆開放一人一刀 凌遲至死 法律不是為了宣洩恨意 : 重要的是第一點,這種現行犯會有冤案的可能嗎?然而廢死卻要擴大到其他案件。 : 我在跟你說這個你在跟我說那個, : 你覺得大家會不生氣嗎? : 我們的司法是否能針對各種情況再下去制定法律呢? 法律能制定的就是罪(犯罪是指權益的剝奪 殺人就是剝奪生命的罪) 動機跟態度只是衡 量輕重的ㄧ小部分 你今天殺小妹妹跟殺一個壞人 在法律上 罪應該是ㄧ樣的 如果要考慮 大家的情緒 那是不是如果受害者今天爹不疼娘不愛 犯罪者罪行就比較輕呢 當然不是 : 既然害怕江國慶的冤案再度發生,那麼這根本上不是死刑與否的問題,而是整個司法程 : 、 : 制度上的問題。 沒錯 不是死刑與否的問題,是制度。 : 老實說,我支持廢死啊,在有取代死刑的懲罰下,且完善的配套措施。 : 說真的在幾年前我看到這種新聞一定就是摸摸鼻子覺得無聊轉台,可是這幾年我沒辦法 : 我沒辦法接受,面對這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 我們卻還要給他機會, : 那請問,一個十歲的小孩,他人生可能比你我都還要長,為什麼龔不給他一個機會呢? 所以這是一種應報的心態啊 : 臺灣的司法給壞人太多的機會跟保護了。 : 再次聲明,只期盼,臺灣的司法能夠更加的完整,那麼死刑與否真的不重要了。 : 補拉點: : 隔壁甲版有一篇說同志都贊成廢死嗎? : 苗因為同志身份出現在螢光幕上, : 也會造成一種既定的印象。 : 那這篇就以個人是同性戀,但來講我為什麼目前不贊成廢死,反駁既定的印象。 : 同志不一定都贊成廢死, : 支持社運不一定反核, : 文青不一定戴黑框。 關於死刑廢存 我認為應該思考的是 死刑的必要性 及法律應該帶給社會的意義 有人說死刑能阻嚇犯罪 但現有死刑的社會還是ㄧ而再的出現殺人犯 基本上ㄧ個人被判無 期或死刑 某方面意義是相同的 就是人生已經毀了 會犯罪的就是會犯罪 我不覺得只有剝 奪生命才能恫嚇 很多人說殺人償命 但 要償什麼 這不是偷錢還債 生命是償不了的 只是讓這種以牙還牙 的心態變成自然的社會風氣 我認為是十分暴戾的 法律應該要有教育意義 罰責應盡可能讓犯罪者能夠勞動為社會盡力 而不是讓他死 除了 空泛的報應心態 我們得到什麼 補拉點:最近公司來了個t 很愛問我關於感情的事 但我不喜歡在工作夥伴面前聊私事所 以很冷淡。 想問大家遇到圈內人都會特別熱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53.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33249821.A.5B2.html ※ 編輯: Dandimdunk (39.11.153.170), 06/02/2015 21:12:15
followbright: 無拉點,鎖文。單純社會議題請置底討論。06/02 21:05
OforU: 我反廢死 但同意"罰責應盡可能讓犯罪者能夠勞動為社會盡力"06/02 21:06
※ 編輯: Dandimdunk (39.11.153.170), 06/02/2015 21:16:05 ※ 編輯: Dandimdunk (39.11.153.170), 06/02/2015 21:18:24 ※ 編輯: Dandimdunk (39.11.153.170), 06/02/2015 21:19:22
white9cat: 死刑應是這個罪犯已無可救藥,且現行社會無法與其共存 06/02 21:41
貫徹無期徒刑也能得到隔離作用 還可能使其勞動貢獻社會
white9cat: 下,不得不的決定。(如國外一對被判死刑的殺人犯夫妻,06/02 21:41
white9cat: 在判決結果出來後,依舊堅持被害者死有餘辜,且表示如06/02 21:41
white9cat: 能出獄,必定繼續殺人行為。) 06/02 21:41
預防性的行刑我認為是不合法律邏輯的
white9cat: 就今天的女童案件,個人不支持死刑,但是長遠來看,個06/02 21:42
white9cat: 人亦不支持完全廢死的作法。06/02 21:42
s04102003: 推各種清晰哈哈 殺一個小孩和殺一個壞人在我眼裡是一 06/02 22:54
s04102003: 樣的06/02 22:54
s04102003: 而且常常反廢死的言論讓我覺得非常暴戾06/02 22:55
s04102003: 如果真要執行應報,我推薦讓受害者家屬自己行刑而無罪 06/02 22:56
s04102003: 的方式06/02 22:56
希望應報就只是情緒反應呀 法律應該是客觀而無私的不是嗎
s04102003: 另外我和女友都會對圈內人比較熱情耶~但私事還是會私下06/02 23:00
s04102003: 講06/02 23:00
我都ㄧ視同仁耶她可能很失望qq
antin0426: 推反廢死的言論讓我覺得很暴戾too,當我自以為可以同理06/02 23:58
antin0426: 被害人立場,然後高喊殺人犯該死時,再看看那些言論,06/02 23:58
antin0426: 我也忽然覺得我跟殺人犯好像,而且仇恨並不會因為我看 06/02 23:58
antin0426: 不到這個人就會消失,反而我寧願希望這社會能夠有更有06/02 23:58
antin0426: 效的方式,讓犯罪者付出代價,自省更生,讓仇恨消弭。 06/02 23:58
沒錯
antin0426: ps我也很喜歡聊感情,算熱情的人,但會察言觀色XD 06/03 00:01
哈哈 我比較害羞
ceemok: 我比較care這次到底推誰選總統拉06/03 01:27
你也可以開ㄧ版討論預測再補拉點啊XD ※ 編輯: Dandimdunk (39.11.153.170), 06/03/2015 03:21:11
nemesisal201: 推 當大眾高聲疾呼嫌犯應判處死刑,可能連法官都還 06/03 09:44
nemesisal201: 沒看到卷宗,這樣的民眾和行為人有何異? 06/03 09:44
nemesisal201: 如果止於把嫌犯處死就不再解決問題 那也和中古時期 06/03 09:47
nemesisal201: 燒女巫相去不遠了 06/03 09:47
mp4vu06: 推 要犯罪者對社會貢獻,而不是一走了之。 06/03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