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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如先前的報導, 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丟出了三個和同性婚姻相關的議題: http://join.gov.tw/openup/index Q.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 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 Q.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伴侶法」? Q.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婚姻法」? 個人理解,貌似,先問你第一個問題:是否贊成給予同性戀「婚姻」或 「類婚姻」關係之保障;再問你那要用同性伴侶法好還是同性婚姻法好。 但是!後面兩個問題卻又不是第一個問題的子議題,而是獨立的議題。 就同性伴侶法而言,反對意見的理由都一樣嗎?好比前幾天對於護家盟 跳腳法務部打算立同性伴侶法的新聞,伴侶盟等等社群內組織說,難得 護家盟和他們意見一致。雖然都是對同性伴侶法投反對票,但理由天差 地遠。那反對票到底要怎麼解讀?顯示這個議題的設定根本就很草率。 其次,拋出隔離式平等的同性伴侶法不夠,現在再加個「同性婚姻法」, 看名稱像是特別法,內容又說是使婚姻不限於一男一女,那直接修民法 就好了,何必要另立名詞?還是這個「同性婚姻法」另有蹊翹? 雖然看了很火大,法務部不夠用功、不夠負責的態度依然沒變,也讀不 懂它的邏輯到底怎麼運作的,還是要呼喚大家一起上這個平台,表達自 己的意見,把握每一個可以努力的機會。 (要先以FB、Google、或奇摩等帳號登入) -- https://www.facebook.com/rainbowblv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40.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38616202.A.D0F.html
slothbear: "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 是把方式限定在另訂新法嗎? 08/04 00:00
slothbear: 我們要的從頭到尾都是修民法啊! 08/04 00:00
greenpitcher: 為何要另立新法,我們和其他人沒有不一樣 08/04 00:08
Rich0202: 看到令人生氣的文字,不甘示弱回應了 08/04 00:26
MixPart: 看到第一句就爆氣,什麼叫“給予”,同性戀者的婚姻權是 08/04 00:40
MixPart: 被“剝奪”的好嗎… 08/04 00:40
slothbear: 推五樓, 命題本身就充滿歧視 08/04 00:41
zygomatic: 不知該按贊成還是反對== 08/04 00:45
zygomatic: 真是錯誤引導大眾的命題 08/04 00:46
she1015: 命題完全錯誤!誤導大眾!投贊成代表妥協當次等公民,投 08/04 07:38
she1015: 反對又會被解讀成大眾不贊成同性婚姻!真的顯示出法務部 08/04 07:38
she1015: 真的很惡意,法務部實在是沒用的單位= = 08/04 07:38
mag2520: 嚴重懷疑,他們也在搶選票,就只想兩面好,誰也不得罪 08/0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