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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時不時會看到有人搞錯那個投票 所以來回一下 先說重點 這是一個設計得很爛的投票 但是如果大家還是想投的話 請注意 它總共分成三題 1.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伴侶法」? 2.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婚姻法」? 3.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 法律地位?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e9a5e5f-85ab-4cac-9c8d-cf2e5206ea7c 雖然乍看之下可能看不太懂 但1與2都是另設特別法的意思 3才有可能解釋成現在大家所爭取的婚姻平權,也就是「直接修正民法」 (雖然它寫得超模糊) 像我個人是支持直接修正民法,反對特別法(因為我認為隔離非平等,特別法是歧視) 我只有在3投了贊成 12則沒有投 但在下面留言表達反對特別法(看起來法務部是會稍微彙整留言的意見) 而從法務部之前的意見看來 法務部應該是傾向於同性伴侶法 大家可以自己選擇囉~ --以下來抱怨這個投票-- 首先這個投票是大家最討厭的法務部使用國發會的平台辦的 大家也知道法務部的水準 所以這整個投票其實有很多問題 例如 沒有人知道投出來的結果會怎麼使用! 很有可能投出來與法務部立場相近他們就拿這個數字來背書 不相近就擺著假裝沒這件事 另外如同原po所說 這個投票實在太容易了 這麼好灌票的平台 這麼容易匿名發表歧視性言論 我想有點統計概念的人都會懷疑 這整個投票做下來 不管質性還是量性的資料 有任何參考價值嗎? 何況題目設計得這麼爛 連對婚姻平權應該很熟悉的同志們都很容易搞混這三題的意思 如果這種蠢投票是什麼無聊的網路平台辦的也就算了 竟然是偉大der法務部設計出來的 更別提兩公約審查時國際專家就明確表示人權議題不可以投票為依歸 且建議台灣以修正民法的方式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顯然法務部完全沒打算要這麼做 這個投票剛開始時伴侶盟有開過一個記者會批評它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詳細的新聞稿來看 ※ 引述《peter520 ()》之銘言: : 連結如下: :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f69c2804-ba8c-46b0-b24f-6ae5db8457 89 : 我其實是在逛**1069的時候看到這個投票XD : 真的很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夠跟自己心愛的他結婚 : 所以在這邊懇請各位幫忙投下"支持同性婚姻"一票 : 目前戰況: 52%:48% : 以為台灣已經很文明了,沒想到還是這麼落後,抑或是被護家盟操控著? : 不得而知,總之,如果你也支持同性婚姻的話,就請一起加入吧!!!! : 投票方式很簡單,可以透過臉書或是GOOGLE帳號等方法加入投票 : 謝謝各位 : 也請一起幫忙宣傳 : 目前倒數29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0.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43840852.A.FE8.html ※ 編輯: joyceh (42.72.0.23), 10/03/2015 10: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