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ybemore: 特別法哪裡平等了 超想哭:(((( 05/30 15:40
噓 pepsi0u74: 這跟黑人專用飲水機有什麼區別 05/30 15:44
推 kazekaze: 修定專法的立法成本遠低於修正民法 雖然不滿意 但有往前 05/30 15:49
→ kazekaze: 進一些了... 05/30 15:49
推 Lawbean: 樓上,是否平等重點不在是特別法或普通法,增訂理由可能 05/30 15:49
→ Lawbean: 考慮到修法困難,所以先增訂伴侶法應急。原則上如果跟普 05/30 15:49
→ Lawbean: 通法衝突,特別法還會優先用,擔心點應該在伴侶法有沒賦 05/30 15:49
→ Lawbean: 予與配偶相當的權利 05/30 15:49
→ Lawbean: 二樓,種族隔離制度和同性伴侶法的立法目的怎麼會一樣(先 05/30 16:16
→ Lawbean: 不論伴侶法裡面有沒有偷渡糟糕的條文) 05/30 16:17
推 yukuri: 一二樓樂觀點啦,滿多國家都是先有伴侶法再有同性婚姻的。 05/30 16:37
推 lewlewbo: 推啦!要看實際條文吧!現在悲觀會不會太早 05/30 16:42
推 fish510468: 民法是基本法 一修很麻煩的 慢慢來比較快 05/30 16:58
推 ss5010593: 除了衝擊護家萌的玻璃心我還真不知道修民法會衝擊社會 05/30 17:33
→ ss5010593: 三小 05/30 17:33
→ Lawbean: 修民法很麻煩,沒那麼簡單 05/30 17:56
推 pan0800: 把部長/總統名字蓋住,誤以為是去年 前年的舊聞 ...唉~ 05/30 18:07
→ pan0800: 連理由藉口都大同小異 05/30 18:07
→ white9cat: 同性伴侶法如同性伴侶無法直接等同「一親等」,「配偶 05/30 18:22
→ white9cat: 關係」,「姻親關係」,「可共同收養子女關係」,「親 05/30 18:22
→ white9cat: 屬」,「家屬」,那就可能會有特別法無法涵蓋的範圍, 05/30 18:22
→ white9cat: 扣押幸福裡,同性配偶是否能和異性配偶一樣領取另一伴 05/30 18:22
→ white9cat: 的 撫恤金就是一例。 05/30 18:22
→ slothbear: 不懂修民法到底難在哪? 伴侶盟不是草案都寫好了? 05/30 20:34
推 fish510468: 比起什麼都沒有現在先有專法再改民法也是選項之一啊 05/30 20:39
→ pepsi0u74: 我舉的例子其實符合喔.-. 05/30 20:42
→ Lawbean: 請教樓上,哪裡符合 05/30 21:09
→ pan0800: 個人認為除非伴侶法自宮到剩下少數條款,不然立特別法工程 05/30 21:15
→ pan0800: 不會小於修民法,光領養和繼承就牽連甚廣,沒有這些的特別 05/30 21:15
→ pan0800: 法還談得上有實質保障?都包括了又何必立特別法而不改民法 05/30 21:15
→ pan0800: ? 更不解是每個民調超過五成贊成婚姻平權,法務部卻推伴侶 05/30 21:15
→ pan0800: 法是尊重那少於五成反對的民意還是敷衍多數的贊成民眾呢? 05/30 21:15
→ Lawbean: 樓上,這些疑問你可以參考下面那篇串。我個人認為立伴侶 05/30 21:45
→ Lawbean: 法好處並非沒有,你說的(更正)「收養」、繼承全適用民法 05/30 21:47
→ Lawbean: 就好,伴侶法自然是訂定民法所沒有的條文 05/30 21:47
→ Lawbean: ㄜ還有不是說草案寫好=修法很簡單=_= 05/30 21:49
→ Lawbean: 最後真的要說,伴侶法的反彈也許<直接修民法,循序漸近不 05/30 21:52
→ Lawbean: 是壞事,如果從這方面去想就好很多 05/30 21:54
推 ob0101321: 修民法超麻煩,先求有再求好 05/30 22:41
→ white9cat: L忘了件事,「配偶」關係相關法規不只有民法,刑法(三 05/30 22:51
→ white9cat: 親等內有部份刑責豁免權),勞基法(婚假,育嬰假,甚至 05/30 22:51
→ white9cat: 是伴侶或伴侶父母生亡請喪假),移民法(外籍同性伴侶藉 05/30 22:51
→ white9cat: 由姻親關係移民)等等都有關,如伴侶法直接寫「同性伴侶 05/30 22:51
→ white9cat: 權利義務一切比照民法婚姻篇配偶」……那也不叫專法了 05/30 22:51
→ white9cat: 。 05/30 22:51
→ pan0800: 謝謝L大指正 已拜讀(念理工很難想像寫一堆exception會比 05/30 23:15
→ pan0800: 修改原始碼有效率),不過若完美假設特別法都將載明適用民 05/30 23:15
→ pan0800: 法,其反彈會小於修民法就太樂觀了,反對意見是非一男一女 05/30 23:15
→ pan0800: 的婚姻不該擁有民法上權利,載明適用還是"有" 即時掛在特 05/30 23:15
→ pan0800: 別法,我的意思是會反彈的就算再妥協 打折也不會滿意的. 05/30 23:15
→ Lawbean: 我沒忘啦,權義都比照配偶,當然其他法律也要包括在內 05/30 23:22
→ Lawbean: 只是大家最在乎的好像是民法的部分。阿另外,伴侶法一定 05/30 23:23
→ Lawbean: 會制定民法沒有的東西,所以作為特別法應該說得過去。 05/30 23:24
→ Lawbean: 我在這些文章裡為伴侶法做的護航也都是假設而已,台灣會 05/30 23:25
→ Lawbean: 不會亂也要實際訂定後才知道 05/30 23:26
→ Lawbean: 我想表達的不是伴侶法有多好多棒,是他沒大家說的那麼爛 05/30 23:27
→ pan0800: 假若新內閣的法務部為修民法努力過了,達不到換推伴侶法我 05/30 23:52
→ pan0800: 會相信有誠意,問題是一開始就先提伴侶法了,這內容不言而 05/30 23:52
→ pan0800: 諭,加上又要"評估"和"研究"(這詞真的好熟悉 ...樂觀不起 05/30 23:52
→ pan0800: 來 05/30 23:52
→ Lawbean: 一方面也是不想讓護家盟的玻璃心太碎吧,我覺得願意提就 05/31 00:03
→ Lawbean: 算有點進展了,人權從來都不是一蹴可幾,先排除新總統上 05/31 00:04
→ Lawbean: 任純作秀的問題,前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就是個典型XX盟,導 05/31 00:07
→ Lawbean: 致連伴侶法的蹤跡都沒有。無魚蝦也好啦,到時候要吃再釣 05/31 00:08
→ pan0800: 喔喔…L大,陳先生留任次長,沒意外應該又是他負責(畢竟是 05/31 00:40
→ pan0800: 研究評估最有"經驗"的政次 05/31 00:40
→ Lawbean: 靠北真假,他留任=_= 05/31 00:50
→ esasin: 雖然是某教背景的媒體... 05/31 00:50
→ Lawbean: 我說一下,這裡講的專法是專for同性戀,我說的專法是指特 05/31 00:52
→ Lawbean: 別法,兩個不一樣啊啊啊 05/31 00:53
推 joyceh: 同性伴侶法是從羅瑩雪就開始宣稱要推的東西,老實說真的沒 05/31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