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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9228/1418945 新聞標題:代理孕母有條件開放? 衛福部修法卡關多年 代理孕母立法延宕多年, 衛福部有意「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 一○三年底曾將「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 但各界意見仍有歧異,性別平等委員認為 草案對代孕者與子女權益保護不夠完善, 退回衛福部,目前尚處蒐集民意階段。 代理孕母該不該合法化? 國內分別於民國九十三年與一○一年舉行公民會議, 做出「有條件開放」的共識。衛福部 於是透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有修件開放代理孕母, 草案嚴格限制代孕者須為 廿至四十歲、曾生育子女的本國籍女性,且不得用代孕者卵子, 以免衍生血緣紛爭;代孕應為互助、無償方式, 不可有額外的金錢報酬, 但擬設檢查、醫療、交通、營養、工時損失等費用上限, 代孕次數暫以三次為限。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長陳麗娟昨天表示, 修正草案雖已將代孕納入法規,但送至行政院審議時, 各界意見仍有歧異,尤其性別平等委員認為草案裡 代孕者與子女權益的保護,不夠完善,於是退回衛福部, 蒐集民眾意見,待調查結束再研議修正。 至於民意調查何時告一段落?目前尚無預定日期。 對於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延宕, 生殖醫學專家呼籲能在立法院下個會期趕快通過, 除了能提供不孕症夫妻另一條合法求子管道, 也符合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修正案若能通過, 醫師估計,國內約有一千對不孕症夫妻能受惠。 律師黃仕翰指出,我國「民法」自一九二九年公布實施以來, 沿用將近百年,迄今仍有強烈倫理、血統觀念; 但法律應該與時俱進,在美國、泰國都合法的「代理孕母」, 我國也應修法讓代理孕母合法化。 - 該則新聞,本無拉點可言, 但因內容涉及人工生殖法-代理孕母, 與婚平法草案第 1166 條有相關, (婚平法草案第1166條,以「生母」為胎兒代理人) 亦與男同志人工生殖權益相關, 故仍在此分享,使板眾理解人工生殖法現況-- 已有政府機關與立委具修法意願,並希望將代理孕母納入法規範圍, 但因被認為"代孕者與子女權益的保護"尚不完善,而被退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34.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5550694.A.EB5.html
ss5010593: 代孕跟孩子有親緣關係嗎?我以為只是出借子宮 10/04 12:51
ilike524: 護家盟萬歲 10/04 13:01
white9cat: 目前台灣法規上「孕母」等同「生母」,母子親緣關係, 10/04 13:03
white9cat: 系以子宮為主,基因為輔。 10/04 13:03
lewlewbo: 他們是如何收集民意的? 10/04 20:04
lewlewbo: 有人知道相關網站,還是公聽會行程嗎? 10/04 20:04
white9cat: 代理孕母相關,可能要詢問當初提案的立委或提草案的衛 10/04 21:05
white9cat: 福部。 10/04 21:05
ss5010593: 原來如此XD我想讓代孕生再找保母顧ya 10/05 00:40
white9cat: 依照目前人工生殖法+可知修法方向,ss妳如無「無法自體 10/05 01:21
white9cat: 受孕生子」的生理疾病問題,應該是沒機會在有生之年等 10/05 01:21
white9cat: 到國內代孕機會的。@@ 10/05 01:21
http://join.gov.tw/idea/detail/4ab340aa-1b2b-48e7-802b-d0ca14ddbd78 代理孕母合法化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在不孕症比率越來越高,不只是女生,男生也不少於女生,對我們這些期盼孩子出 生的家人,增加一絲希望。 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同性獲得小孩的其一管道。 解決台灣少子化的問題。 ※ 編輯: white9cat (1.160.119.9), 10/10/2016 19: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