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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本來想人工生殖,由我提供卵子,由伴侶生育, 然後我收養伴侶的孩子。 查了一些文章跟資訊之後,發現台灣現行法律只承認生母, 且代理孕母不合法。 也去書圖館借了書來看, 『當我們同在一家:給想生小孩的女同志』 這本書還不錯,得到很多資訊,能在北市圖借到這本書,內心是有點開心的, 可能小時候遇過太多資訊被禁止的事件。(菸 但我還是搞不太懂,收養規定裡,關於血緣的定義, 孩子跟我有相同基因,這樣算不算血緣呢? 如果去驗DNA,醫院會說判定我跟孩子是 直系血親,一等親吧? 對於法律只承認生母這件事情,我接受度還頗高, 女友辛苦懷胎10月,說孩子是她的,我雙手認同(只是如果可以是我們的那更好) 沒關係,法律只承認她,但是科學承認我, 基因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就算全世界都不承認也一樣, 本來我是這麼想的。 後來寫信給收出養單位,得到回信之後,我還是感到有點沮喪, 覺得為何政府社會要百般刁難。 搞得我很想生完小孩之後去動手術換身分證...這樣總可以了吧 並不是收出養單位不友善,是結論很不友善... 以下貼上信件,給有需要的版友們參考 發表人: 發表時間:2016/10/18 19:09 發表主題:諮詢收養流程 發表內容:你好,我想諮詢收養的方式,我是同志身分,目前同性婚姻尚未通過,但未來 希望收養伴侶的小孩,我們3人會共同生活,請問這樣符合收養資格嗎? 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 若是您欲打算等同志婚姻合法後,先登記結婚再收養伴侶的小孩,只要您比伴侶的孩子年 長16歲以上,便可以他方(繼親)收養的方式收養伴侶的孩子。 然而若您打算在同志婚姻尚未合法時,收養伴侶的小孩,因您與伴侶的小孩之間為無血緣 關係,在此先向您說明無血緣收養的法規如下: 1. 單身者可以收養,其年齡須大於被收養人20歲以上。 2. 夫妻雙方需共同收養,收養時夫妻至少一方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另一方長於被 收養者16歲以上,方可辦理收養。 3. 民國101年5月新法實施之後,無血緣關係之收養均需經合法收出養機構進行媒合, 無法私下及指定收養。 由於您與伴侶的小孩之間並沒有血緣關係,若您有意收養伴侶的孩子,則需要透過合法的 收出養機構協助媒合,不能事先私下指定收養對象,所以就目前狀況來說,您無法指定收 養伴侶的孩子;且在您與伴侶之間並無親屬、婚姻關係的狀況下,您若成功收養伴侶孩子 ,伴侶便會失去和孩子間的法律親子關係,這應與您和伴侶的期待不同。 若您在收養方面仍有疑問,歡迎您再連絡我們,或是直接電聯我們02-89127368,以便您 能即時獲得解答。 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 午安,非常感謝您耐心詳細的回覆, 您回信中提到,有血緣關係可以採用繼親收養的方式,若孩子與我有相同基因,但伴侶是 生母,不知道這樣我與孩子是否算是有血緣關係呢? 現階段法律,在同志家庭中的孩子只能有一個家長,爸爸,或媽媽。 無法兼顧兩個家長我們是明白的,我們期待的是,在同志婚姻法案通過前,兩個孩子,我 們能各擁有一個孩子的親權,以分散風險。 再次感謝您撥冗閱讀,祝 順心 您好: 感謝您再度來信。 這裡要和您澄清,所謂的繼親收養,指的是收養人與孩子之間沒有血緣關係,而收養人是 在與孩子生父(母)有婚姻關係的狀況下,才能以繼親身份收養另一半的子女。 而就您的狀況來說,即便您和孩子有相同的基因,但在現行法律中,和孩子有親子關係的 僅有生母,故您在法律上與孩子仍屬無血緣關係,若您要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僅能透過 機構辦理,但無血緣收養無法私下且指定,所以現行您是無法收養伴侶孩子的。 若您在收養方面仍有疑問,建議您直接電聯我們02-89127368,以便您能即時獲得更全面 與完整的解答。 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 因為牽涉代理孕母不合法(非法行為), 寫信時我沒有寫上本名,發表此文章也沒辦法用本人ID,QQ (但我用了本尊MAIL發問,好像還是查的到?) 反正結論就是我不能領養女友的小孩, 明明一開始就知道事實,還是非常沮喪阿~ 本來還想回信感謝耐心回答我問題,但完全沒有那個心情, 連想分享此事給大家參考,也拖了兩天。 唉............ -- ﹊﹊▆▇▇▇. 此為拉板公用/匿名ID,不管是發文權限不足但是有 話想跟大家說,或是想說一些害羞的事、有悄悄話不. . " 想讓親朋好友另一半知道。 . ◥◢ . 歡迎大家將自己想說的話寄站內信至ShyLes 並註明是否要在文內附上自己的真實ID . ψmkt▇▇▆▅▆▇▂▃未經同意轉錄此篇文章會被處永久水桶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62.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7060605.A.CDD.html
white9cat: 換證也很麻煩唷。 10/21 23:25
SPEman: 在想若生母提婚生否認之訴+基因母認領,不知可否 10/21 23:57
SPEman: 或基因母提確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認領…或可問家事律師看 10/21 23:59
SPEman: 簡單說就是不用收養,而是用認領方式,不知可否… 10/22 00:03
ob0101321: 對不起有個問題想問 10/22 00:24
ob0101321: A卵放B體內培育出來出來的孩子,流的會是B的血? 10/22 00:25
ob0101321: 我以為是A的...... 10/22 00:25
aomiru: 誰的卵子就有誰的基因吧,但好像法律上看的是誰進行生產認 10/22 00:28
aomiru: 定為生母嗎? 10/22 00:28
SPEman: A卵放B體內生出的孩子,身上是A的基因 10/22 00:32
SPEman: 但生母定義是「己身所從出」,所以生母是B,基因母是A 10/22 00:32
my7752: 有血緣關係應該是近親收養? 10/22 00:44
SPEman: 認領是想避開收養需法院許可的困境…真實血緣單方意表即可 10/22 02:25
Ruhile: SPEman說的婚生否認+認領是行不通的 因為都只有父可以 10/22 04:02
Ruhile: 簡單來說是只有婚生父否認+血緣父認領 生母是不能否認的 10/22 04:04
white9cat: 有血緣關係有兩種可能:生父認領與近親收養,前者限男 10/22 07:00
white9cat: 性精子提供者(人工生殖可誰是當時的[配偶]),近親收養 10/22 07:00
white9cat: 看的不是[血緣]是法定[血姻親]關係。 10/22 07:00
white9cat: 如引用人工生殖的詐欺或威脅或許可以主張生母為卵母(不 10/22 07:05
white9cat: 確定有無前例),但是那樣孕母就喪失親權了(而且是告自 10/22 07:05
white9cat: 己的伴侶……)。 10/22 07:05
white9cat: 以現行人工生殖法與生母/父制度, 10/22 07:05
white9cat: 能夠為生母/父的只能有一個, 10/22 07:05
white9cat: 生母判斷以子宮為主/基因為輔, 10/22 07:05
white9cat: 生父以生母默認(婚生推定/生父認領/合法人工生殖)為主/ 10/22 07:05
white9cat: 基因為輔(限非人工生殖)。 10/22 07:05
SPEman: 感謝版友們賜教,收穫良多:) 10/22 09:40
SPEman: 我寫的是戴東雄教授所提代理孕母小孩歸屬問題的建議解法, 10/22 09:41
SPEman: 認領是類推適用生父,非直接適用,背後主張是真實血緣主義 10/22 09:43
SPEman: 這似乎未在訴訟上實踐過,所以不知能否使用… 10/22 09:44
white9cat: 印象中苗苗家曾想以 SPEman 提的主張做親子關係認定 10/22 10:55
white9cat: 有無提起訴訟不清楚,但記得有被政府機關婉拒。 10/22 10:55
dogs: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只要妳收養了那個小孩,生母就必須放棄小 10/23 23:45
dogs: 孩的監護權,所以除非是夫妻,否則無法同時保有小孩監護權的 10/23 23:46
emily1234567: 想請問您有關於精子的部分可否來請一起討論呢 10/24 14:32
XYkey: http://bit.ly/freesperm 05/11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