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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念系列 真的、假的、重要的、不經意想起的 以下正文 - L 是高中舊識,在白衣黑裙的日子裡,我們短暫地在同一個教室中相處過一年, 綁著馬尾很活潑好動的女孩,總和那時短髮的我, 嚷嚷著:「妳就是一個可以又帥又美的人啊。」 她因著夢想和物理化學奮鬥,我則因為物化被當只好尋史地當庇蔭。 後來的日子,我們的情誼,停留在在走廊上碰到時會點頭的同學。 到了大學,也只是在Facebook上偶爾出現的好友。 知道她交了女友,大學生活很豐富, 女友是個可愛的女孩,畢業後要去歐洲打工一兩年,等等的。 直到去年三月,赫然發現她近期所有的貼文變得極為低落, 當下的猜想是:「大概和女友分開了吧。」這也沒什麼,誰沒分手過。 但漸漸地,那些內容不再只是對女友的情緒,更多對自己存在的質疑, 已經好幾年沒有聯繫,忽然訊息對方就是要關心這麼內心的事, 自己有點猶豫,擔心有些唐突。 不過,人命優先吧。 在保持禮貌的前提下,我還是傳了訊息給她, 大意是說自從她出國之後似乎情緒不太好, 隻身一人於異鄉,總是辛苦,希望她一切順利。 在某一次深夜裡的通話,她娓娓道來了發生的事。 她在出國之際和相戀五六年的伴侶分開了。 「因為我劈腿。」她說。發生了什麼事,我問。 那並不是個一次性的劈腿,和第三者的關係差不多維持了一兩年。 「事情發生之後,眾叛親離。」 幾乎是被霸凌式地言語攻訐,又由於兩人之間生活圈高度重疊, 共同好友採取的模式,頂多是靜默不語。或許是於理上,L 是那個拿刀刺人的人吧。 而L 在感情裡的習慣是把伴侶當作唯一最好的朋友。 她哭著回頭向女友賠不是,想說些更多的話語,都被阻擋。 林林總總地,她失去了一切。 生活完全顛覆之後,失去一切,女友、朋友,無法與家人訴說, 她說:「我那時候真的想...嗯。」 若說身邊誰有輕生的可能性,她絕對是我名單上倒數的人。 即使她清楚的知道,女友真的長期忽略甚至否定她的感受, 知道兩人價值觀不合,知道遲早都會分開。 幾次的對談,都圍繞在她的罪惡感、她的愧歉,她的要是那時候怎樣就好了。 就這樣她從事發到現在兩年了,她從沒有一天停止責怪自己。 從來沒有。 「妳知道嗎?那些事,就像一把刀,然後妳不停拿自己去抵著它,反覆讓自己受傷。」 她不語。 「我也是很後來才明白,在認真經營關係的前提下,就算是劈腿的狀況, 被劈的人難過,劈腿的人也會難過,不是劈腿的人就沒有資格難過。」 我緩緩地說出自己遭遇過的曾經。 關係的最後,不論是誰先轉身,如何轉身,結局都是散, 我相信關係是兩個人的,如何結束,兩個人都有責任。 我會想著若剛在一起,知道她可能會是個需要很多愛的人,果斷轉身,是否就不會受傷? 我會想著如果當初自己能在被劈腿的當下立刻斷捨離,是否傷害不會擴大? 當下的怨,當下的怒,當下的恨, 在不斷地與那段回憶相處,與那時的自己對話的過程中, 隨著時光的潤飾,變成另一種東西。 隨著感情經驗的增長, 我們都曾經淋著雨,只為交換她回眸。 也曾經替誰撐了傘,便將她留在雨中。 我們都是一段關係的加害者,是兩人一起殺死的。 在有能力去理解當時的狀況—— 理解為什麼對方會那樣對待自己,或許是個性使然,與自己的好壞無關, 或許是兩人根本性的不適合, 理解為什麼自己離不開,或許是因為環境必須每天相處,與自己的能力無關, 或許是自己需要如此強烈的劇情才足以感到被愛。 有能力去逐一爬梳、給予意義之後,才能把如刀的回憶磨平,才能原諒對方。 想到這,想起C 說:「妳就是這樣一直理解,才會被對方劈到深處無怨尤。」 但唯有這麼做,我才離原諒自己更近一些。 對,原諒自己, 原諒自己沒有遠離會傷害自己的人, 原諒自己沒有見好就收, 原諒自己沒有珍惜自己。 每個自己身上的傷痕中,我們總是能找到一些部分屬於自己的責任, 去把它承擔起來。 去治癒它,去預防它。 然後,或許哪一天,我也敢再去想著, 「說不定我真的能和誰一起變老吧?」 說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78.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7236368.A.F15.html
vboo: 恩..L.C.加害者.劈腿..... 10/23 23:30
vboo: 系列文都很諮商 10/23 23:34
loisk: 感情的事 ,當事人都未必清楚明白 ,更何況是旁人 ……隨 10/23 23:37
loisk: 著年紀增長 ,努力學著同理 ,理解 ,不批判 ……當心變得 10/23 23:37
loisk: 更柔軟 ,更寬廣 ,對自己和別人都是一種救贖 … 10/23 23:37
vboo: 我沒有原諒你,我只是放過我自己 10/23 23:38
joanne220: 理解只是因為想放過自己,才能接納自己,才能更好 10/24 00:47
[版面被我編輯錯字增補,修得超亂,稍微整理一下推文。] 想補充一下一小段後記。 粗淺地說,在法律上討論罪行前,通常會先去定義這個是不是法律上能夠評價的行為, 比如說夢遊時所做的不會被稱為法律上的行為,是無意識行為。 有一個案例是父親被歹徒脅迫如果不去殺總統就殺他兒子,父親做了,所以構成犯罪。 當初我一直不能理解,一直卡在「可是這不是他能控制的/有意志的啊?」。 慢慢地我才明白,父親再怎麼不願意,客觀上看來他仍有選擇, 他可以不去殺總統。 他所做的,依舊是依循他的意志,即使那個意志不自由。 後來我去理解拿些拿刀傷人的人時,除了理解對方拿刀的原因之外, 也不會去否定自己仍然受傷的事實。 「我知道妳這麼做有妳的苦衷或是難處,但我受傷了。」 如此一來我才能完整自己 ※ 編輯: amber0317 (61.230.78.224), 10/24/2016 00:52:08
vaseline: 10/24 01:00
yungyo: 推,原諒自己,很難 10/24 01:06
b3y1e7: 謝謝妳說出這些,為了完整自己,我們去理解別人,去原諒這 10/24 01:36
b3y1e7: 些傷害,為了和自己和解與釋懷。 10/24 01:36
b3y1e7: 或許哪一天,我也會有勇氣這樣想著…說不定。 10/24 01:37
RaymondKH: 原諒自己,與過去的自己和解,才能真正的向前邁進吧! 10/24 01:39
loisk: 覺得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恐怕不像法律那麼容易定義出絕對 10/24 02:44
loisk: 的被害者與加害者 … 也曾經受過傷 ,而當情緒漸漸平復 , 10/24 02:44
loisk: 慢慢了解承認自己也曾傷害對方 ,跳脫了埋怨的被害者的角 10/24 02:44
loisk: 色,才真正走出了恐懼感情的陰影………其實談感情 ,只要真 10/24 02:44
loisk: 心過 ,哪有不受傷的呢 …… 10/24 02:44
vboo: 劈人腿者人恆批之 10/24 07:11
vboo: 被害的加害者,加害的被害者,兇手不只一個(唱起歌來了 10/24 07:28
caroline1993: 不知情者的閒言才是最可怕的 我曾經瞧不起輕生的人 10/24 08:47
caroline1993: 直到與初戀分手 每段破碎的感情都有其苦衷 沒有劈腿 10/24 08:48
caroline1993: 但分的太難看被身邊的人當作爛人的人路過 10/24 08:49
silly0115: 原諒自己真的很難,只能拼命告訴自己:這樣對她是好的 10/24 14:32
silly0115: ,她值得更好的人。 對了,我是該死加害者,奮力的推 10/24 14:32
silly0115: 開用生命愛我的第三者。 10/24 14:32
carljung: 這時就來聽聽盈潔姊的海海人生! 10/24 14:40
carljung: http://youtu.be/rmVHu3iZvRo 10/24 14:40
peoplefun: 推 10/24 18:17
Renat: 至今無法原諒自己 唉 10/25 20:53
ViolentRose: 推完整自己的概念 10/25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