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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伴侶盟這篇聲明,供大家多個角度理解這兩天法務部在搞什麼鬼。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https://www.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4263592050965 呼籲法務部尊重行政院性別平等會2017/1/12決議:勿提出隔離式立法之「同性伴侶法」 (或其他專法形式)草案。更不要再恣意輕舉妄動,亂放消息帶風向,成為台灣人權絆腳 石! 昨日法務部委託的專法研究案出爐,今日更啟人疑竇地流出不同版本的專法草案內容,伴 侶盟鄭重呼籲法務部不要輕舉妄動,應尊重行政院性別平等會2017/1/12的決議。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是我國中央最高層級的性別平等機制,今年1/12召開本屆第 14 次委員 會議會前協商,許秀雯委員提出「籲請法務部勿提出隔離式立法之「同性伴侶法」(或其 他專法形式)草案,並應堅定採行修改民法,落實婚姻平權(同性婚姻)之政策立場。」 之臨時提案,獲得其他十三位民間委員(王兆慶、葉德蘭、黃煥榮、 黃淑英、郭素珍、 賴芳玉、王秀芬、 劉毓秀、王品、張典婉、何碧珍、陳 秀惠、賴曉芬)的連署支持。 議決結果是本案照案通過,「本會委員所提意見,請法務部參酌,本案尊重未來立法院的決 定。」 因此,我們鄭重警告,請法務部尊重行政院性平會決議,努力成為同志人權的推進者,而 非絆腳石! 該次會議記錄可自以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連結下載全文 https://goo.gl/loK7y1 本臨時提案完整內容如下供參。 ------------------ 案由:籲請法務部勿提出隔離式立法之「同性伴侶法」(或其他專法形式)草案,並應堅 定採行修改民法,落實婚姻平權(同性婚姻)之政策立場。 說明: 一、 我國現行民法獨尊異性戀婚姻,剝奪同性伴侶的婚姻自由與權利,這個制度性的性 傾向歧視,導致許多悲劇發生,也使同志群體長期蒙受污名與痛苦,被迫淪為次等公民。 二、 依據今年(2016)四月我國政府所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 第330點有關同性伴侶權益部分的說明:現行涉及配偶及夫妻權利義務相關法規共計573項 ,其中規定配偶專屬權益之法規計498項,均須修訂法律賦予同性伴侶「配偶」之法定地 位,方可適用各該法規。 三、 或有認為「修民法肯認婚姻平權,或另立同性伴侶法賦予同性伴侶類似配偶之法定 地位」僅係不同立法政策之選擇,均無不可?實則不然,我們都知道,「隔離不是真平等 」(Separate is not equal.),修改民法允許同志結婚並沒有任何重大、不可克服之技術 困難,蔡英文總統曾數度公開宣示支持婚姻平權之立場,且當前立法院亦已有不同版本的 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在2016/12/26「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完成初審,交付朝野協商。惟無 論是在2016/11/17立院審案詢答過程,或在之後,法務部接受媒體訪問,均仍持續有2017 年擬提「同性伴侶法」草案之說法,我們作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深感震驚與不 妥,並期期以為法務部應儘速改弦易轍,積極協助推動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之立法工作, 而非另提一個隔離同性伴侶的特別法版本。 四、 查自去年八月份起,即有行政院性平委員提案請法務部檢討「同性伴侶法」政策方 向,並希望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應明確納入婚姻平權修法,為此,幾經討論,在2016年 10月24日之性別平等會大會已決議性平綱領將納入婚姻平權。 五、 值此婚姻平權修法關鍵時刻,呼籲法務部尊重上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大會決議,切 勿提出隔離式立法之「同性伴侶法」(或其他專法形式)草案,而應直接推動婚姻平權民 法修正,以全面落實性別平等。 ▄▄▄▄▄▄ 決議是要法務部尊重立院, 不過...現在就是內神通外鬼~ 兩個版本都給柯喬王拿去「參考」, 再加上魔法部早就被佔領了, 三年前寫出MMM式反對婚姻平權的意見, 這次說同志先約好誰是先生誰是太太再來登記。 這兩天努力吹風,八成也是有「高人」指點啊。 -- 同志相關新聞、影音消息: 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rainbowblvd 網誌 http://onrainbowblvd.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6.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87949570.A.7C0.html quendigay:轉錄至看板 gay 02/25 00:16
maybemore: 推 伴盟加油!!!! 02/25 00:51
LaurelHsiao: 樓上妳沒推到 02/25 00:57
senstivewu: 推伴盟! 02/25 19:46
eere: 推 02/26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