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asin (玫瑰色)
看板lesbian
標題[新聞] 同婚釋憲辯論庭 6位鑑定人身分公布
時間Wed Mar 22 13:57:59 2017
同婚釋憲辯論庭24日召開 6位鑑定人身分公布
盧禮賓 2017年03月22日
上報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4126
《憲法》法庭3月24日將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書記處22日上午公布兩位聲請人、關係機關代理人、以及大法官邀請的6位鑑定人的身分。
大法官書記處表示,此次言詞辯論出庭人員預定有聲請人台北市政府的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聲請人祁家威及其代理人許秀雯、莊喬汝、潘天慶律師。
關係機關部分,法務部代表人邱太三部長,內政部代理人戶政司張琬宜司長,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代理人王雪梅祕書。
6位鑑定人是: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愛娥,擁有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專長《憲法》、行政法。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最高學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法律與社會分析。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陳惠馨,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主要教學與研究領域德國法制史、清代法制史、性別與法律、身分法、非營利組織法規、法律與文學。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學歷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律科學博士,研究專長是醫療/生物科技倫理與法律、身分法、法律倫理。授課領域基因科技倫理與法律、醫療法律與政策、身分法、法律倫理、法學英文。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惠宗,研究專長憲法、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法學方法論。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鄧學仁,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學術專長《民法》、身分法。
~~~~~~~~
除了建議參考德國伴侶制另定同性婚姻法的鄧學仁,長年在性別議題投入的陳惠馨兩位之外,其他的立場是?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T713.
--
同志相關新聞、影音消息:
彩虹大道 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rainbowblvd
彩虹大道 網誌
http://onrainbowblvd.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3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90162285.A.F89.html
推 egria34: 從劉宏恩教授去年寫的文章應該是傾向支持婚姻平權 03/22 14:02
→ esasin: 李惠宗說家庭除了配偶還要有小孩,呵 03/22 14:05
推 smartc86137: 李是保守派 03/22 14:07
推 ss5010593: 所以我說什麼時候才要宣布頂客族的婚姻無效呢XD 03/22 14:39
→ ss5010593: 所以說應該先有小孩才能結婚啊~如果小孩是必要條件的 03/22 14:40
→ ss5010593: 話 03/22 14:40
推 bettordoe: 有小孩是必要條件的話,不孕症應該全面給付吧,財源就 03/22 15:29
→ bettordoe: 決定從護家盟的募款專戶提領了XD 03/22 15:29
推 pan0800: 樓上提議很讚 ^^ 03/22 17:48
噓 roc1110: 如果婚姻要有小孩才能成立,那應該先定[強制離婚法],將 03/22 18:14
→ roc1110: 沒有子女的異性戀婚姻強迫拆開~ 03/22 18:14
→ ob0101321: 哈哈超推強制離婚法 03/22 22:44
推 joylach: 要按古法七出-無子嗎XDDDD對繁殖的執念也太大 03/22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