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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個民主政治的政治責任必須釐清。 1. 行政院長是法務部的上級,具有督導跟監督的職權。 2. 法務部是民法主管機關,對民法的解釋負有權責。 法務部的立場,不論是否可以接受,民眾都可以批評。 而民眾認為法務部部長的行為失當,自然長官要付督導及監督不周的政治責任。 長官當然可以認為要給下級自由發揮空間, 但這也代表長官仍要承擔這些風險: 1. 發生過失未妥善監督,對職務懈怠的責任。 2. 對於民眾的批判意見的概括承受。 這跟多元無關,而是上下連鎖的行政部門的責任政治。 有能無能、處置是否失當當然可以細部解釋,但是我不覺得你有解釋什麼。 互相切割,代表就是內部聯繫,甚至責任政治出了問題, 這難道院長或相關層級不該負起督導與監督的責任? 是不是院長要負責,我不確定,也許是副院長,但上級一定有責任必須承擔。 : → ladies: 那只是要對行政院負責而已,跟代表行政院是兩回事,他是法 03/24 21:37 : → ladies: 務部長,不是行政院長,也不是行政院發言人 03/24 21:37 : → ladies: 參加這種會議還要事前下指導棋乾脆林全去開算了,不過,林 03/24 21:45 : → ladies: 全去會變成沒有立場,民法主管機關是法務部,不是行政院 03/24 21:45 : → ladies: 如果這樣就要換,那乾脆什麼都院長自己來,不然一天到晚 03/24 22:33 : → ladies: 換部長,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一件不合不代表所有都不合, 03/24 22:33 : → ladies: 民主國家多元意見很重要,包含在行政院會也是,但只要不是 03/24 22:33 : → ladies: 經過院會討論,要扣這個帽子硬要院長負責,或者換掉部長, 03/24 22:33 : → ladies: 未免太自我膨脹,站在我們的立場這是一個重要的案子,但在 03/24 22:33 : → ladies: 法務部甚至行政院這只是眾多案子之一,一個案子不合就換, 03/24 22:33 : → ladies: 我看有多少人才給你換,這世界上每個稱的上人才的都有自己 03/24 22:33 : → ladies: 的想法跟意見,不可能每個議題都跟妳合,換一個只會聽話 03/24 22:33 : → ladies: 的無能官員上台,會比較好做事? 03/24 22: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25.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90370126.A.3FB.html
esasin: 03/24 23:45
Architect: 03/24 23:54
flowingwind: 推 03/24 23:56
LoveJxJ: push 03/25 00:34
kuramaamrauk: 推 03/25 00:35
k22220708: 行政院竟然可以切割他的責任範圍,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03/25 02:08
semisoul: 行政院長可以集權統治每個部門的思想也是匪夷所思...台 03/25 06:02
semisoul: 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如果一個人可以操縱...這也太可怕了 03/25 06:02
semisoul: 吧...如果不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所產生出來的,跟當時候黑 03/25 06:02
semisoul: 箱服貿有什麼區別...我也很希望我可以結婚啊! 03/25 06:02
我沒有說操控不操控阿,下面的人犯錯,上面本來就要承擔。 不管是用錯人、授權層級出錯,這都是上級要承擔的問題。 不要搞不懂民主的責任政治好嘛。
Imcathy: 低能在府院 03/25 08:43
ob0101321: 我一直覺得很妙,就是個邱太三不會講話為什麼有一堆人 03/25 09:53
ob0101321: 可以無限上綱啊...... 03/25 09:53
ob0101321: 下級機關失言上級出來解釋這不是什麼操縱不操縱吧 03/25 09:55
ob0101321: 到底是為什麼可以無限上綱到奇怪地方啊,啊不是很簡單 03/25 09:56
ob0101321: 的事情總是有人喜歡搞到很複雜 03/25 09:56
roc1110: 總統府有出新聞稿,說[邱太三是以民法主管機關的身分出席 03/25 10:08
roc1110: ]... 03/25 10:08
roc1110: 所以總統府認為邱太三的立場是代表[法務部] 03/25 10:09
kt102441: 代表民法的主管機關不講“法”,講過世後牌位怎樣寫是什 03/25 10:24
kt102441: 麼法務部長? 03/25 10:24
kt102441: 行政院推出一個沒法學素養的官員管理法務部,檢調系統情 03/25 10:36
kt102441: 何以堪?還是說法務部的立場代表了台灣是死人或無形界在 03/25 10:36
kt102441: 治理人民?這不是無限上綱或是可以切割的問題,是台灣有 03/25 10:36
kt102441: 沒有法治系統的問題。管員如果沒有法學素養,那何以讓執 03/25 10:36
kt102441: 法判決者依照法慮作判斷? 03/25 10:36
kt102441: 訂正一下(官員)(法律) 03/25 10:38
牌位的問題應該是內政部要去煩惱的,不是法務部耶~~ 法務部從一開始真的管太多了。
ob0101321: 認同,今天代表法務部出來但發言實在有失水準,一個部 03/25 10:40
ob0101321: 長講出牌位等等的真的令人錯愕,群眾會生氣不是沒道理 03/25 10:40
roc1110: 如果總統府認為邱太三(法務部)的立場與總統府不同,怎麼 03/25 10:50
roc1110: 沒有出來說明...除非總統府與法務部的立場一致.... 03/25 10:50
roc1110: 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邱太三那些反智的發言~ 03/25 10:51
roc1110: 重點在[法務部立場是否等於總統府立場]~ 03/25 10:52
※ 編輯: uka123ily (118.169.125.189), 03/25/2017 13:01:53
kojiba: 我覺得邱太三出來當小丑不錯啊 03/25 16:16
kojiba: 而且如果真的不想管同婚 根本就不會開憲法法庭啊 03/25 16:17
ezpaper: 法務部是民法主管機關 他必須要去 03/25 16:50
Architect: 開憲法法庭跟 ( 執政方 ) 想不想管同婚一點關係也沒有 03/25 17:45
Architect: ,是因為有人民提出釋憲大法官決定授理...... 03/25 17:45
Randomwalk: 同意,不然我們人民在選什麼? 03/2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