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ath840922: 所以現在幾公斤了? 01/16 23:34
→ lmcoming: 很愛貓咪結果跟貓咪斷聯一年都不回來? 01/16 23:37
→ lmcoming: 跟SPCA訊息的對話窗截圖是今天早上才聯繫嗎?因為如果是 01/16 23:41
→ lmcoming: 之前會顯示之前的日期 01/16 23:41
推 dotard: 管人家幾公斤真有水準 01/16 23:42
→ lmcoming: 所以我今天跟SPCA檢舉虐貓他只會用訊息聯繫然後看幾張照 01/16 23:44
→ lmcoming: 片就確認?你要確定喔!因為我已經跟SPCA詢問囉~ 01/16 23:44
→ lmcoming: 我混亂邪惡啦!所以順便補嗆一下一樓,這麼多幹事可以嗆 01/16 23:45
→ lmcoming: ,你只能嗆體重喔 01/16 23:45
推 lmcoming: 所謂的貓咪現況竟然是2021年的7月24號晚上8點47分? 01/16 23:49
→ lmcoming: 我剛剛已經去SPCA的網站看過他們檢舉虐待動物的流程了, 01/16 23:52
→ lmcoming: 我不太相信他們會直接在網路上面詢問就做確認,因為這樣 01/16 23:52
→ lmcoming: 子的協會一定都會是本著不信任飼主的前提,畢竟我相信沒 01/16 23:52
→ lmcoming: 有虐待動物的人,被詢問的時候會誠實的說 對 我虐貓 01/16 23:52
→ devilcase: 一個說對方把自己車撞爛不處理,一個說對方積極包攬一 01/16 23:56
→ devilcase: 切,是否直接公布兩人line對話紀錄,或看你們用什麼通 01/16 23:56
→ devilcase: 訊軟體溝通,當下兩人的文字證據比較能判別吧。是說不 01/16 23:56
→ devilcase: 論朋友或伴侶關係都不要牽扯到金錢,再如何困苦也不要 01/16 23:56
→ devilcase: 讓對方出錢,我也無法理解一再接受對方經濟上幫助的人 01/16 23:56
→ devilcase: ,因為這些往後都會成為導火線 01/16 23:56
→ lmcoming: 車禍那段也很有趣,"K協助我"聽起來很被動,“一手包辦 01/16 23:59
→ lmcoming: ”就代表是他全權處理啊~還媽媽付錢,而且是補助?我以 01/16 23:59
→ lmcoming: 為這筆叫賠償 01/16 23:59
→ lmcoming: 誰文筆好真的是一目了然 01/16 23:59
推 anklebreaker: 進入法律程序了聽起來很瞎趴 好像很刺激 01/17 00:01
→ lmcoming: 最後的最後,還要跟別人說“如果你很缺錢就好好努力去賺 01/17 00:04
→ lmcoming: 錢”這一句話是不是可以自己留著? 即使是你自己寫的整 01/17 00:04
→ lmcoming: 篇我也是看不到你為K付了什麼錢( 有付的那個是貓咪的錢 01/17 00:04
→ lmcoming: 不是給K的) 還是是想要呼籲對方應該要用這樣子的方式賺 01/17 00:04
→ lmcoming: 錢? 01/17 00:04
推 momvic110456: 其他先不論 買摺耳還三隻根本助紂為虐 無知的殘忍 01/17 00:41
噓 newman000: 好 01/17 01:58
→ newman000: 還好我都有和朋友報備行蹤的習慣 01/17 01:58
→ newman000: 對那些以前的朋友很抱歉,因為想活在假象泡泡裡 01/17 01:58
→ newman000: 和那些朋友失和,感謝藉由這次機會 01/17 01:58
→ newman000: 瞭解誰才是真正在意我的人 01/17 01:58
→ newman000: 對那些不離不棄的朋友我無以回報 01/17 01:58
推 kokola: 怎麼感覺這篇po文者把要花錢的事情都推給對方,都是對方 01/17 02:02
→ kokola: 自己要積極幫忙的,都是對方要付錢的 啊你沒有錢自己付喔 01/17 02:02
→ kokola: ? 01/17 02:02
→ joon: 雖然可能逆風,但看了你這邊的內容回去看對方的是覺得雙方 01/17 02:47
→ joon: 都蠻多疑點的,畢竟我自己之前也遇過自己有想要付錢甚至原 01/17 02:47
→ joon: 本是我要請客,但對方以禮物為由拒絕,結果分手後拿信用卡 01/17 02:47
→ joon: 紀錄來跟我要錢的狀況,所以也不太有辦法直決斷定是誰的問題 01/17 02:47
→ joon: 像原原Po那邊只說你拿他錢出國跟車子是他買的,並沒有說當下 01/17 02:47
→ joon: 是否是作為贈與提供這些資金,但同時原原Po提到的房租及搬遷 01/17 02:47
→ joon: 費用你這邊卻隻字未提 01/17 02:47
→ joon: 個人這邊保守是覺得,可能你經濟狀況差的時候的確多少有向他 01/17 02:47
→ joon: 拿預計應該還的費用,但由於分手後對方認為加上對方原先說要 01/17 02:47
→ joon: 贈送的部分數目大到心理不平衡,於是將某些約定贈與的部分也 01/17 02:47
→ joon: 主觀的看作虧損,並以此對你提出指控 01/17 02:47
→ joon: 然後貓的部分目前線索還有點凌亂,暫不做評斷 01/17 02:47
→ joon: 可是+1覺得需要直接了解對話內容,不然這樣你一篇他一篇, 01/17 02:47
→ joon: 全拉版就每天看你們吵,但各說各話根本看不出個所已然 01/17 02:47
→ joon: 喔,然後對方的第二篇我也覺得蠻奇葩的,你在IG發聲明,結果 01/17 02:52
→ joon: 他硬要再貼過來這邊回應,而不是直接在動態跟你釐清認知誤 01/17 02:52
→ joon: 區在哪或是在那邊的貼文留言,一直讓我有種這邊風向對了所以 01/17 02:52
→ joon: 希望把戰場拉過來的感覺,希望是我的錯覺 01/17 02:52
→ joon: 加上他還不是貼在自己原文是再R一片,很刷存在的感覺 01/17 02:56
推 jasonzoro: 這就是過年前夕的下酒菜呀!兩個人在一起一位覺得過程 01/17 03:47
→ jasonzoro: 美妙彼此都好,一位卻覺得難受痛苦,到底是美妙的太活 01/17 03:47
→ jasonzoro: 在自己世界沒去感受對方,還是難受的一直裝沒事?奉勸 01/17 03:47
→ jasonzoro: 各情侶若在乎為對方的支出請酌量墊款,並即時擬定還款 01/17 03:47
→ jasonzoro: 計畫,以免事隔多年後需要敲鑼打鼓索討,呵呵呵我是看 01/17 03:47
→ jasonzoro: 得很開心啦!該霸總上場了嗎? 01/17 03:47
推 andreastu: 原原po真的不知該怎麼說,為了拿回錢,一直塑造被害者 01/17 05:00
→ andreastu: 角色,連床第之事也拿來說嘴,原po看到應該很無言吧! 01/17 05:00
推 lazysusan: 同意上面推文說的,人與人的關係要有界限,原原po人很 01/17 09:23
→ lazysusan: 體貼,但原來那些付出她都不是自願做的,後來還在自述 01/17 09:23
→ lazysusan: 中變成一位受害者,跟現任一起討一堆爛帳,三人都好麻 01/17 09:23
→ lazysusan: 煩。總之不開心要馬上拒絕、盡快求助或報警,好好保護 01/17 09:23
→ lazysusan: 自己,不然後來再追究都很難處理了。不過都進入法律程 01/17 09:23
→ lazysusan: 序了,希望雙方都能在事件過後好好繼續生活。 01/17 09:23
推 himan: 感覺雙方都有點奇怪 01/17 10:06
→ LB5203344: 一直都覺得分手後還會去公審前任的根本就是恐怖情人, 01/17 10:15
→ LB5203344: 感情是兩個人自己的事,實際情況是如何只有兩個人自己 01/17 10:15
→ LB5203344: 最清楚,發文公審是想取暖還是帶風向?甚至還把其他平 01/17 10:15
→ LB5203344: 台的戰場特地發一篇問拉到這裡來,這不就是坐實了原文 01/17 10:15
→ LB5203344: 是「假提醒之名,行公審之實」嗎?奉勸二位自己的事情 01/17 10:15
→ LB5203344: 自己私下解決,不要來這裡讓大家看笑話。 01/17 10:15
噓 aa83041: 完全不認同樓上覺得床「笫」之事不能拿來拉板說,拉板多 01/17 10:26
→ aa83041: 的是床事討論,然後遇到不愉快就該當下拒絕或報警這等等 01/17 10:26
→ aa83041: 這種事後檢討,跟被性侵的人絕對值得等身心可以承受的時 01/17 10:26
→ aa83041: 候才說出來一樣。 01/17 10:26
→ aa83041: 然後也不覺得原原po把ig聲明拿來拉版回應怎麼了,因為聲 01/17 10:26
→ aa83041: 明上不就是回應拉板的po文嗎,拿回拉版完全沒有問題。 01/17 10:26
→ aa83041: 再一說,身為女同志,自己遇到的鬼故事放來拉板請大家避 01/17 10:27
→ aa83041: 個雷,這種善事不宣揚要貶低? 01/17 10:27
→ aa83041: 就算現在事情不明朗,孰是孰非不知道,但最終誰是恐怖情 01/17 10:27
→ aa83041: 人我想板上各位心裡自有數,路上網上相見,自己也會提防 01/17 10:27
→ aa83041: ,不是很棒嗎? 01/17 10:27
→ blacktight: 原原po幾乎公開了社群工作頁面 這樣有對? 01/17 11:07
→ blacktight: 對? 01/17 11:07
→ blacktight: 不管中間誰是誰非 以這種方式公審真的很扯 01/17 11:08
→ aa83041: 今天如果有一家公司讓人很有疑慮,貼上來讓大家避雷如何 01/17 11:41
→ aa83041: 了嗎? 01/17 11:41
→ aa83041: 跟政治人物論文用抄的,你對他的人品也會有疑慮,不會想 01/17 11:41
→ aa83041: 支持他一樣,有什麼問題? 01/17 11:41
→ aa83041: 過激的政治正確只會讓人反感,像是無法辯解反而只能抓別 01/17 11:41
→ aa83041: 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出來大聲嚷嚷 01/17 11:41
噓 rakuin: 看完只覺得貓最可憐 01/17 11:50
→ blacktight: 公司政治人物有公眾性 這是一個普通人欸 01/17 11:53
→ blacktight: 還避雷咧 你知道誰對誰錯? 01/17 11:54
→ blacktight: 你搞錯你會負責嗎?還不是屁股拍拍旁邊看戲 01/17 11:55
→ blacktight: 戲 01/17 11:55
→ machoism: 是彼時不是屆時……… 01/17 12:17
推 blueshuki: 原原po是說她們在拉板認識,那提起勇氣回到拉板提醒大 01/17 12:26
→ blueshuki: 家,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反倒是原PO透過匿名來回覆正面 01/17 12:26
→ blueshuki: 回應的原原PO我比較想不透 01/17 12:26
→ aa83041: 工作室難道沒有公眾性? 01/17 12:37
→ aa83041: 避雷哪裡錯了? 總是有你的蜜糖我的毒藥的時候 01/17 12:37
→ aa83041: 這種分享本來就是拿來自由心證的 01/17 12:37
→ aa83041: 我拍拍屁股置板凳你這麼氣你當事人? 01/17 12:37
→ niehieh: 原Po說當時車上載著原原Po以及家人,當天因為車子老舊煞 01/17 12:55
→ niehieh: 車失靈導致車禍。如果今天開車的人是原原Po,那原Po就不 01/17 12:55
→ niehieh: 用賠償了嗎?還是乾脆除以車上當時的人數,按照比例原則 01/17 12:55
→ niehieh: ,人人都需要承擔。車主如果不是原Po為什麼要開,原原Po 01/17 12:55
→ niehieh: 為什麼要把車借給別人開? 01/17 12:55
→ jasonzoro: 若為原原po的車子老舊沒有定期保養,煞車失靈導致B開 01/17 13:03
→ jasonzoro: 車載原原po出車禍,幫開車還要賠全部車錢也是衰,上篇 01/17 13:03
→ jasonzoro: 說賠一萬 01/17 13:03
→ blacktight: 言論自由大旗 可以啦 什麼事都可以公評 選邊站很容易 01/17 13:30
→ blacktight: 在旁邊敲鑼打鼓 當事人什麼都被公開 要是怎麼了 你也 01/17 13:30
→ blacktight: 就看看戲嘛 網路霸凌不就這麼一回事 你也只是丟一顆 01/17 13:30
→ blacktight: 石頭 一顆石頭又不會死人 一人一顆怎麼了也不甘你的 01/17 13:30
→ blacktight: 事 我94一個路人看不下去 01/17 13:30
推 aa83041: 你這麼一說,我也只是看不下去的路人 01/17 13:53
→ aa83041: 如果這是一場網路霸凌,那你也丟了一顆石頭給原原po 01/17 13:53
→ blacktight: 沒人知道他是誰啊~我真的是昏倒 他不公開別人ig工作 01/17 13:57
→ blacktight: 的地方 我覺得就只是心情分享 問題他就不是齁 01/17 13:57
→ blacktight: 是齁 01/17 13:58
→ aa83041: 傻眼,原原po伴侶的帳號被公開了,怎不見你在下面維護? 01/17 17:18
→ aa83041: 搖你個人「公審很扯」大旗 01/17 17:18
→ paintfor: 雙方說詞完全不同,羅生門。 01/17 17:20
→ LB5203344: 阿原原po不是早就在板上公開她的霸總的帳號了嗎?是有 01/17 17:41
→ LB5203344: 在隱藏的意思嗎XDD 01/17 17:41
→ lmcoming: 我建議啦~討論文章中邏輯的矛盾處就好,判斷對錯給法院 01/17 17:54
→ joon: ...樓上某人已經開始讓人覺得扯不過在亂找一堆東西模糊焦點 01/17 17:55
→ joon: 了,伴侶帳號之前是原原Po自己就有發過文章公開表示大家可以 01/17 17:55
→ joon: 追蹤的,用PTT那麼久不可能不知道拿ID去狗就什麼都一覽無遺 01/17 17:55
→ joon: 吧 01/17 17:55
→ joon: 而且就這幾篇看來,原Po對原原Po進行諮詢的事,如果他要覺得 01/17 17:55
→ joon: 拿錢奇怪,那就表示他認為他是以個人關係互動名義看待這件, 01/17 17:55
→ joon: 並且他的敘述也非針對諮詢內容的缺失,只是表明他其實不願意 01/17 17:55
→ joon: 還被收費,還有對方跟他的相處讓他覺得跟這個人互動沒有療 01/17 17:55
→ joon: 癒可言,那就表示這裡的“公評”是針對原Po本人,而非他的 01/17 17:55
→ joon: 事業,那公布他的專頁就算是公佈無關事件的個資 01/17 17:55
→ joon: 其次如果他是以個案的名義進行這個專頁的諮詢方案,那他對 01/17 17:55
→ joon: 於對方“收費”進行指控,是不是滿奇怪的 01/17 17:55
→ joon: 雖然可能有人覺得重點是強迫進行的問題,但我個人偏向如果只 01/17 17:55
→ joon: 是單純找人練習而無收費,感覺爭議會小很多,故這邊上述論述 01/17 17:55
→ joon: 以收費是否為專頁名義切入 01/17 17:55
→ joon: 然後還有,的確不該檢討無法當下做出評斷止損的被害者,但要 01/17 18:12
→ joon: 是所謂加害者本身無法得知所謂"被害者"心裡真正的不願意,然 01/17 18:12
→ joon: 後社會就能給他安上加害者的帽子的話,那這世界還真可怕 01/17 18:12
→ joon: 畢竟原原Po文裡講得都是他”其實“很不想,但不是當事人的 01/17 18:12
→ joon: 我們,都無法知道你所謂的“加害者”當下到底能用什麼方式 01/17 18:12
→ joon: 接收到對方不願意的訊號 01/17 18:12
→ blacktight: 就不知道樓上那位這麼支持公開別人個資是什麼意思 他 01/17 19:27
→ blacktight: 是法官嗎 根本羅生門的事情 誰敢說原原po是100分對 這 01/17 19:27
→ blacktight: 重要嗎 當他公開別人個資就註定他一定有錯 01/17 19:27
→ jasonzoro: 就是公開了B更告的贏 01/17 19:37
→ joon: 樓樓上不氣,給你看一下打臉現場笑一下 01/17 21:02
→ lmcoming: 如果是粉專之類確實是公開資料是無所謂,但體重真的是個 01/17 21:25
→ lmcoming: 資,不理解第一篇為何要強調90公斤,或許只是對當時自己 01/17 21:26
→ niehieh: 原po錯的離譜,錯在交往當下沒有通靈對方的感受,錯在你 01/17 21:26
→ lmcoming: 的無能為力感到不甘,但強調體型差異就可令人理解情況的 01/17 21:26
→ niehieh: 沒有好好繼續當理所當然的臭公主,還用這麼夢幻的文字回 01/17 21:26
→ niehieh: 覆前任對你所有的指控。 01/17 21:26
→ lmcoming: 艱難,提出體重只是令人失焦,也讓自身格局變小而已 01/17 21:27
推 andreastu: 坐等法院判結果 01/17 21:59
→ joon: 科普一下,如果是專頁本身的確是公開資訊,但專頁背後的操作 01/17 22:01
→ joon: 者有沒有希望被不同平台或是圈子的人知道跟這個專頁有所關聯 01/17 22:01
→ joon: (個人帳戶之於專頁,本人之於專頁,或想不想讓其他圈子帳號 01/17 22:01
→ joon: 的朋友粉絲知道這個人本人有負責其他專頁...等等)這是個人 01/17 22:01
→ joon: 隱私的部分喔 01/17 22:01
→ joon: 所以才說應該就事論事,如果這個人在咨詢時的作為有疑慮的確 01/17 22:01
→ joon: 需要公開,但如果是個人人際狀況要扯到他方資訊就公審味滿 01/17 22:01
→ joon: 的 01/17 22:01
推 andreastu: 真的,原po好糟糕,文筆這樣,讓人秒轉風向,向右轉 01/17 22:05
推 andreastu: 歐不,向右滑XD 01/17 22:08
推 p842002: 一個巴掌拍不響 01/18 04:36
推 keroro1215: 所以B總共欠多少 一次講清楚然後去協商一下債權債務好 01/18 20:19
→ keroro1215: 嗎? 01/18 20:20
→ niehieh: 但好像之前其他網友有截到原原Po說拿不拿得到錢是其次, 01/18 23:52
→ niehieh: 重點是要把事實講出來。所以後來就有點搞不清楚到底原原P 01/18 23:52
→ niehieh: o發文的目的到底是要回錢,還是要把事實說出來讓前女友 01/18 23:52
→ niehieh: 知道她錯的非常的離譜? 01/18 23:52
→ Randomwalk: 感覺兩邊問題都蠻大,不過還好都有伴了 01/21 18:50
→ Randomwalk: 大家可以放心吃個瓜後離去 01/21 18:51
→ jasonzoro: 看上面原原poN大搬民法184條提告,請參考民法197條, 01/22 18:34
→ jasonzoro: 不用謝了 01/22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