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uangJC:你要加'之我見'三個字啊~ 09/25 20:00
文章在暫存檔很多次,每次開檔我都要編個標題。
某次標還真的是「刪除推噓文之我見」,感覺頗有喜感!!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0:03)
推 geartrains:你認真了, 可是我也很認真的看完了囧 認同這篇論點 09/25 20:13
→ chiayu181:有差嗎 09/25 20:40
→ loser1:如果不為了 P 幣,小作家比較好。 09/25 20:47
→ rehtra:為什麼是小作家不是word? 09/25 20:50
推 condenza:word檔案很大? 09/25 20:52
→ loser1:小作家是純文字編輯器。Word 要錢。 09/25 21:04
其實,到最後,我確實直接把文章co到word中,編完在貼來。
要做一些修正就是。
推 HuangJC:阿宅用 UltraEdit.. 09/25 21:19
推 senjor:實際上不完全沒用,至少大家會知道幾個特定人士不喜歡文章 09/25 21:19
→ senjor:推文離題。 09/25 21:19
→ senjor:不過這讓我想到一些不錯的idea。 09/25 21:20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1:28)
推 senjor:另外我一個簡單的想法,你的結論要真的能成立的前提必須是 09/25 21:45
→ senjor:大部分的人想法都跟你一樣才可以呢... 09/25 21:45
文章中有述。
如同ptt上作者的文章一樣,我會優先認為作者是很認真來發文的。
法律上有「無罪推定」為所有立法基礎。(就是先假設犯人是無罪的)
還記得我最愛的律師本色的影集中,有一集曾經探討位無罪推定。當時有
一位法官做了最後結論:「就是因為無罪推定,我才認為這個法律制度有救。」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1:52)
→ fairycakes:你要避免離題 直接禁止聊天就好... 09/25 21:48
文章作者無法阻止任何人推文,也無法管制任何的文字內容。
如何禁止在推文中聊天? 還是我誤解你的意思?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1:53)
推 drama:非常感謝您認真寫這篇文章,有許多點值得思考,也是個人從 09/25 22:05
→ drama:加入PTT站後一直思考至今的問題,雖然對於強調推噓文亦為其 09/25 22:06
→ drama:言論自由的人之想法,真的很難找到可保障雙方的方式 09/25 22:06
→ drama:之前曾有個討論串「po文又刪文有這麼嚴重嗎?」也是在討論 09/25 22:08
→ drama:究竟BBS文章作者如何看待自己的文章,亦值得深思 09/25 22:09
推 antler:樓主何不出馬參選,畢竟頗有見地的. 09/25 22:10
→ antler:不認為BBS文章生命短耶,常多年後還姑的到自己的文章,頗嚇人 09/25 22:11
話說~~~不知道PTT版主參選人,最高反對人數是多少?
我來參選的話,很有可能會破紀錄啊;我還蠻有把握的 XD
BBS的文章生命短,是指「討論時間」的生命很短;過了十二點,就死文一篇。
推 senjor:無罪推定是要通用的,當你認為發文者都是善意的,那你同時 09/25 22:13
→ senjor:也必須賦予推文者同樣的立場... 09/25 22:13
因為假設推文與文章作者均為善意,所以我們讓任何人均可以發文與推文。
本文就是在討論這個例外:當文章作者認真發文,但出現大量離題或是惡意
的推文時,要怎麼處理。
→ antler:版主快選出來吧,今天看到洗版成這樣,真是嚇一大跳. 09/25 22:13
→ senjor:推文者離題都是善意的,而非刻意。 09/25 22:14
→ senjor:相對來說,當你認為推文者離題是惡意的時候,你也必須認為 09/25 22:15
→ antler:無罪推定...應該不是這樣用的,應該不是用在言論自由上的. 09/25 22:15
→ senjor:發文者修文也是惡意以此去訂定。 09/25 22:15
→ antler:無罪推定...在沒有任何確切證據下,不能證明其為有罪.而言論 09/25 22:16
→ antler:已經擺明在那裡了,難道我明寫著問候對方家人,只要一直主張 09/25 22:17
→ senjor:a大,我想,應該知道他的意思就夠了,不需要太計較名詞啦.. 09/25 22:17
→ antler:我是善意的就可以了嗎.言論的呈現本身就是一種證據. 09/25 22:17
推 antler::要計較啊,不然怎麼會有今天的局面. 且這樣會誤導小白兔耶 09/25 22:19
→ antler:雖然之前的事,跟我現在想的,是一嗎歸一碼,但不太想看到那種 09/25 22:21
→ fairycakes:禁止推文離天就是直接禁止與文章無關的離題推文 只要板 09/25 22:21
→ antler:事再發生了. 09/25 22:21
→ fairycakes:規定了禁止離題推文否則一律水桶 作者就不用費心管制了 09/25 22:21
→ fairycakes:這種規定某些板已經有了... 09/25 22:22
這就是我前面寫出「文章生命週期短」的效益問題。
事後的管理,對文章作者沒有任何意義。
本版前版主akakapo盯三行推文的規範很嚴格,天天警告記點加水桶,但是無數
網友仍然有心或是無心前撲後繼的犯規。
另外的角度當然是,懲罰太輕了;但是以ptt的情況,嚴刑峻罰是不適合的。
推 senjor:不過他訴求的是,等板主上來處理就已經離題離很大了。 09/25 22:22
→ senjor:對她認真發表的文章來說,就好像文章已經死了一樣。 09/25 22:22
→ fairycakes:水桶一兩個之後 就沒人敢離題了XDD 09/25 22:22
→ senjor:不然就來個雙面刃,可以刪推文,但是要保留證據,然後板主 09/25 22:24
→ condenza:今天這樣叫洗板嗎? 應該是因為沒人發新文啊 09/25 22:24
→ senjor:上來之後由板主重新裁定推文離題與否,若推文離題則水桶離 09/25 22:24
→ antler:然後就會去組務版申訴版主了.善意惡意認定,人人皆同嗎 09/25 22:24
→ senjor:題者,若板主認定無離題,則水桶刪推文者。 09/25 22:25
→ fairycakes:我覺得這樣蠻麻煩的 聊天就是你一言我一句 備份刪除 接 09/25 22:25
→ senjor:就連現實法律的法官認定都不是人人皆同了,板主也只能盡力~ 09/25 22:25
→ fairycakes:著有人聊又要備份刪除一次 你可能PO次文要備份好多次XD 09/25 22:26
→ antler:18078~18022,按兩次PgUp吧,至少我在這裡三年沒見過. 09/25 22:26
→ senjor:更簡(麻煩)的方法就是,固定請一批人輪流24小時常駐板面~ 09/25 22:26
→ fairycakes:由三舅板主支付薪水 09/25 22:27
→ fairycakes: 這方法不錯!還可以讓大家賺外快 09/25 22:27
→ antler:無給職要做到這樣哦,三舅你若樂意,我也樂觀其成. 09/25 22:27
→ senjor:也是可以訂幾條交付板眾投票啊... 09/25 22:27
→ antler:一小時一百嗎, 別鬧了~ 09/25 22:27
推 condenza:senjor由板主每次判定的作法...你會變箭靶哩 09/25 22:28
→ fairycakes:離題聊天禁止與否須要徵詢婚姻板眾的意見 如果多數板友 09/25 22:28
→ senjor:板規的基本就是要讓板主能夠正常執行... 09/25 22:28
→ fairycakes:不在乎離題 那我覺得也沒有禁止的必要 09/25 22:28
→ senjor:所以如果要我管的話,我還是會堅持我當初的想法啦... 09/25 22:28
→ antler:那fairycakes你出來選版主吧~這麼有見解且覺的可行,我會投 09/25 22:29
→ antler:你一票的. 09/25 22:29
→ senjor:現在有種 Show me the 板主 的感覺 09/25 22:30
→ fairycakes:我有想過 不過最近太忙了 所以把我想到各種方案的利弊 09/25 22:30
→ fairycakes:講出來讓大家參考... 09/25 22:30
→ antler:三舅,曾有個覺得自己有時間,也什麼都可行都好的人,做了不 09/25 22:30
→ antler:到一個月,就...逃走了. 09/25 22:30
→ senjor:所以我說過我習慣無為而治了,板主能參與的越少越好。 09/25 22:31
→ fairycakes:三舅這點我同意 本來就應盡量放板友自由 應該是在不得 09/25 22:32
→ fairycakes:已的情況下才能限制權利... 09/25 22:32
→ djboy:女兒坐在我腳上看 四千金,有機會再回應吧 xd 09/25 22:33
→ fairycakes:原PO趁機放可愛女兒閃光彈... 09/25 22:33
→ antler:所以還要建議三舅推噓文離題者,由版主浸水桶嗎?放大絶吧, 09/25 22:34
→ antler:去組務版申訴版主事小,若有人太閒了,就去告版主妨礙言論 09/25 22:34
→ antler:自由呢? 別說不可能,網路上本來就什麼人都有. 09/25 22:35
→ fairycakes:我並沒有建議三舅這樣做...我只是提出某些板的作法 如 09/25 22:35
→ fairycakes:果你問我的意見 我會跟你說 我並不在乎別人在我文章底 09/25 22:35
→ fairycakes:下聊天 但今天DJBOY提出這樣的論點 代表有些人很在乎 09/25 22:36
→ antler:三舅你自己斟酌吧,得去睡了,明天一早還得帶小孩去吃早餐 09/25 22:36
→ fairycakes:婚姻板板友如果多數認為很在乎 那就應該考慮如何防止 09/25 22:36
→ fairycakes:如果多數板友同意這種作法 我不認為禁止在文章底下離題 09/25 22:37
→ fairycakes:聊天有妨礙言論自由的餘地 因為想聊天的還有其他管道可 09/25 22:37
→ fairycakes:以聊... 09/25 22:37
推 Depreciable:轉頭:「媽我上電視了!」 喔不還是這是控制碼? 09/25 23:01
→ condenza:這個簽名檔真的很經典! 09/25 23:05
→ leprosy:好有深度的討論 09/25 23:36
推 nanahiei:個人覺得閱、END、喔這種推文真的很不尊重原PO,這種被刪 09/25 23:36
→ nanahiei:我也沒意見,另外我覺得若原PO覺得偏離主題,他不開心了,也 09/25 23:37
→ nanahiei:修文請板友別這樣,明知故犯被刪我也認同,其他的應該互相 09/25 23:37
→ nanahiei:尊重比較妥當。另外,(B)是不"準"確,還是指不"准"許? 09/25 23:38
→ nanahiei:再來是"再"貼上來,對吧?剛好看到,提一下,請別介意 09/25 23:38
推 Depreciable:喔不,這跟我的ID不一樣,我對號入座了有請Plz鞭我 09/26 00:36
抱歉,改成正確id了。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6 00:59)
→ visit:這一篇文章值 0 元 09/26 01:23
推 Depreciable:喔喔沒關係啊,誤打ID很常見,有改正就好不用抱歉 09/26 01:41
推 syl0602:推你的認真 還有兩位候選人的回應:) 09/26 01:54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6 13:57)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6 13:58)
推 Shizuku:認同 09/27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