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IAjQkma ] 作者: aridaevo2 (Q比~心肝寶貝小花貓~)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婚姻] 爭取監護權問題 時間: Sat Sep 7 15:32:59 2013 事實經過: 女方與男方已離婚4年,小孩目前10歲, 離婚前主要照顧者是女方, 四年前兩人協議離婚,因當時女方並無固定工作, 所以將監護權讓給男方,但雍有探視權,兩個星期見一次小孩,一次兩天。 經過四年,女方的工作也穩定下來, 目前男方薪資約4~5萬,女方約3萬, 小孩雖然監護權是給男方,但是並未跟男方同住, 而是將小孩放在小孩奶奶家,男方約幾個月才回去看一次小孩, 小孩個人意願也希望跟媽媽一起住。 目前男方沒有向女方要求負擔教育費,女方想在提出改定監護權時, 要求男方負擔教育費,但怕沒要到監護權,反而男方會向女方改要求負擔教育費, 請問是否有辦法可避免這個情形的發生呢? 而女方目前不願意負擔教育費是因為: 一、經濟狀況沒那麼好。 二、男方對於女方要看小孩與帶小孩時,常做刁難, 而目前一個月第二 ,四星期六日可帶回同住,也是當初上法院爭取來的。 但時間都無法彈性(比如多留幾個小時或是早一點去帶小孩) 男方媽媽曾對小孩說: 若沒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小孩回去,就要小孩罰跪,遲到多久就跪多久。 問題: 1.這種情形是否有助於媽媽取回監護權? 2.目前男方沒有向女方要求負擔教育費,女方想在提出改定監護權時, 要求男方負擔教育費,但怕沒要到監護權,反而男方會向女方改要求負擔教育費, 請問是否有辦法可避免這個情形的發生呢? 3.因女方財力並不雄厚,想請問是否有便宜的法律扶助地區可以求援, 或是版友可介紹台北、板橋地區的律師,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6.235 ※ 編輯: aridaevo2 來自: 61.231.26.235 (09/07 15:4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idaevo2 (61.231.26.235), 時間: 09/07/2013 15:51:47
joeyptt:女方本來就該出錢而未出,現在要爭了卻突然要人家出,這.. 09/07 16:00
joeyptt:雖然台灣的司法大多是偏向女方,但這說得過去嗎? 09/07 16:01
superzenki:女權阿女權 永遠只有權力而不提義務 09/07 16:11
minnycat:男方刁難跟出教育費有什麼關係?教育費是直接用在孩子身 09/07 16:57
minnycat:上的,又不是阿嬤跟爸爸用的。只要學費單拿來直接幫他繳 09/07 16:58
minnycat:掉就好了。而且國小的學費一期才幾千,一年也不過一兩萬 09/07 16:59
minnycat:連這個都付不出來,孩子帶回去是要喝空氣嗎? 09/07 16:59
REALLYLIFE:超誇張 自己不想出錢還敢要男方付 09/07 17:33
denhhy:不出錢還想要回監護權...離譜 09/07 18:14
moknaa:的確探視沒有彈性是應該的,除非你合法探視時對方不讓你探 09/07 18:54
moknaa:視 09/07 18:54
s958256:... 09/07 19:07
ylakb3841:要孩子的監護權卻不想養? 真奇怪 09/07 19:28
謝謝以上大德意見,我會轉給女方知道, 另外也希望大家可以介紹律師,現在小孩也想跟著女方, 女方與小孩一個月見面兩次總計四天不到(含來回接送的時間) 而男方跟小孩則是直接丟在男方媽媽家,幾個月才回去看一次小孩, 女方並沒有不想養小孩,在未離婚前六年, 男方一個月只給一萬的家用(當時景氣較好,男方薪資一個月可以到6-7萬) 其他不足的生活費及對小孩額外的教育支出,都是由女方婚前存款給付, 女方現在就是不爽那一口氣而已, 現在女方最擔心的是這次爭取更改監護權如果失敗, 男方會對他以及小孩做刁難, (以前就發生過不讓女方看小孩或是只能在學校附近的餐廳看小孩) 補充如上,之後如果有其他需要補充的, 如果我這兩天還沒進醫院生產,我會再努力補充,謝謝^^ -- 為什麼到了第二胎還可以撐到39+6還不出生呀>++< ※ 編輯: aridaevo2 來自: 61.231.26.235 (09/07 20:56)
iloveannasui:基本的法扶就可以先去問啦. 09/07 21:16
RICK78:18017篇,狀況不同但有些基本條理相同,可以參考看看 09/07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