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ocketsun ()》之銘言: : 推 icefeeling:對於版主在版務版中回應,認為domotorei大的攻擊是針對 12/17 10:56 : → icefeeling:個人特色攻擊,但相信很多人認為domotorei大所指為個人 12/17 10:56 : → icefeeling:行為引發他人噁心不舒服,版主的解讀殺紅眼是個人特色 12/17 10:57 : → icefeeling:,這樣的判讀從何而來? 12/17 10:57 : : 您可能誤讀了,無論是allfar板主或是我皆沒有這樣表示過。無論是在allfar : 板主的說明或是我的說明,很明確呈顯出來的就是對於事實是否能為人身攻擊 : 之要件所涵攝有不同的看法。 : : 不過還是再解釋一遍給您聽:我認為前次處分中兩位板友的言詞其實是對事情 : 的評論,而非針對板友的人格為貶損;其中殺紅眼就我的理解來說,可以解釋 : 為描述板友激烈的言行,由此可見受處分之板友應是對於事務為評價,從而當 : 不屬人身攻擊。惟相對於我的看法,allfar板主則是認為兩位板友的指涉對象 : 明確,且噁心所指對象為人(而非事),因此可為人身攻擊的內涵所包攝。而受 : 處分之板主業已於本月11日在組務提出申訴,為尊重小組長之職權與裁決,本 : 人於組務提出說明後即靜候組方決定。 : : → icefeeling:一個人人格、出身、處境、階級、膚色、性別、性傾向等 12/17 10:59 : → icefeeling:個人因素之攻訐(擷取版務文P大回應片段) 12/17 10:59 : → icefeeling:對於形容一個強姦犯強姦的行為很噁心,這樣要依上述 12/17 11:06 : → icefeeling:七點,哪點下去評判呢? 12/17 11:06 : → icefeeling:在allfar大所貼第一個連結商業週刊採訪報導文末,也有 12/17 11:07 : → icefeeling:提到,法官對於人身攻擊的裁量,一樣得考量當下事件 12/17 11:08 : → icefeeling:的始末來判斷。表示不應以單一字眼「很噁心」來評判 12/17 11:08 由於您在文中補充並未提及您於組務版12/11所說明的相關內容,所以回應此篇。 ┌─────────────────────────────────────┐ │ 文章代碼(AID): #1Ig6kIGX (L_LifePlan) [ptt.cc] Re: [申請] 重新審理marria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86769298.A.42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7 Ptt幣 │ └─────────────────────────────────────┘ ● 2701 12/11 Pocketsun R: [申請] 重新審理marriage版之水桶判決 當合議制處理版務出現分歧時,不是應該請小組長協調處理?從P版主您在12/18 的回應,d與S版友檢舉案為allfar版主單一堅持定調,您是持反對的。 那麼再回顧您在12/11組務版中d大所提出的【申請重審水桶案】文後#1Ig6kIGX 中說明的,您雖持反對票,但您因為L版友私信暗示如不處理檢舉案,將對d與S 版友提出現實告訴。針對這樣的暗示,所以您自稱為了避免兩位板友不必要的 訴訟,所以沒有堅持反對水桶,而讓allfar版主進行宣判。 請問這樣作法是否已經違反了您身為版主應有的中立?是否往後只要檢舉者暗示 【版主群如不處理,我將提訴訟】,便就這樣水桶不需水桶之人?檢舉者有這樣 的暗示時,版主群不是應該要提醒兩位被檢舉者與版上版友,不知道版主群是否 有做到善意提醒的動作?還是P版主您已經私下認為,這樣的訴訟勢必會讓兩位 被檢舉者被判刑,而逕自替兩位檢舉者決定水桶,以平息檢舉者興訟之心呢? 在八卦版,經常有訟棍提出訴訟,而八卦版主作法是,遇到相關事件,提醒版友 注意。在婚姻版也曾有版友【因文章、推噓文內容,遭制訴訟】的案件發生過, 而曾任版主皆會做出善意提醒,以達到避免版友遭致不必要的訴訟。如果P版主 您不在組務版12/11說明文中特地提到,相信應該很多人不曉得,會有檢舉人利用 【不處理就提訴訟】這樣的恐嚇來暗示版主。 另P版主,您是否應該將您在組務版12/11所說明內文,也轉回到本版務文內呢? 畢竟板上曾經一面倒認定,d版友的水桶案,是allfar前版主個人單一判決瑕疵, 畢竟合議制,有任何瑕疵都應該共同承擔,而非allfar前版主單一人。而從P版主 您在組務版12/11說明文內提到的,很明顯非allfar前版主單一人判決瑕疵。 且您於組務版12/11說明內文提及,有版友捏造事實,您更該將您在組務版12/11 說明文內容將轉回版務下,是否有捏造事實,也恰好讓板友公評,畢竟非申訴、 申請者與被申訴者,並不會時時關切組務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68.81
kazeki:又來了 你憑什麼說歐法版主的判決有瑕疵 你是小組長嗎?還 12/18 11:51
kazeki:是又要已以少數認定多數人認為是瑕疵? 12/18 11:51
k大,需不需要我整理,認為allfar版主判決有瑕疵的的版友推文給你看? 還是您只看您願意看的?還是說只要跟您的意見不同,就該閉嘴? 還是說,您就是版主,您認為版友不能質疑版主的判決有瑕疵? 如無瑕疵,d版友何需提出水桶案重新判決之申請?
kazeki:再說P版主並無將判決結果只讓A版主一人承擔 聲明裡也很清 12/18 11:55
kazeki:楚的說是兩人做出的決定 你文章是都沒有看清楚嗎?還要別人 12/18 11:55
kazeki:幫你當科南? 12/18 11:55
我在文中敘述非常清楚,且寫明相關文章內容來源, 如果您不針對我的文章內容來討論,而是針對我是icefeeling而噓文, 那麼我認為我沒有跟您討論的必要性。
charisse1984:合議過程本來就可能意見不一致,倘堅持合議過程不容 12/18 11:54
charisse1984:有相反意見,那麼就背離合議制精神了。再者,兩位 12/18 11:55
charisse1984:X,兩位板主只是在「事實涵攝」看法不同,是個案 12/18 11:56
charisse1984:認定的問題。既然當事人都申訴了,相信板主也在等 12/18 11:57
charisse1984:XXX組務那邊的回應。12/18 11:58
是的,兩位都在等,所以我認為P版主在本版中的說明,有避重就輕之嫌。 故提出本文討論,是否應該將組務文轉回本版, 讓d版友以外的版友同時了解事情的真相。 為何一正一反的判決,卻在私信暗示後,沒有堅持?
kazeki:再 尊重另外一位版主的意見 竟然可以被你抹黑成違反版主應 12/18 11:59
kazeki:有的中立 你是把另外一位版主放在什麼地方? 12/18 11:59
charisse1984:合議制著重的是結論,而非過程。P板主縱未堅持己見 12/18 12:00
charisse1984:,尊重a板主的看法,亦無不妥吧。 12/18 12:00
我轉貼了P版主於組務版中12/11回應之部份內容,轉貼來源如上: ------------------------------------------------------------------- 而本次處分板主間有不同意見者在於:(1)究竟domotorei及Spell16兩位板友 之發言為對事之評論,抑或為針對人格所為之貶損;以及(2)究竟「惹是生非 的人令人噁心」及「現在我覺得最噁心的是你這個殺紅眼的某某」是否為主 觀感情之表示(與立於公共場域討論所為之評論),抑或單純對人格之惡意攻 訐。 我認為兩位板友之發言是針對公共場域之溝通所為評論,且為個人主觀情緒 之表達,亦即,是指其等對於某個人的言論感到噁心或某個人的言行令人噁 心,並非指某人為一個噁心的人,此兩者應有區別。而板主allfar則是認為 兩位板友之指涉對象明確,且是針對個人人格所為評價,應此違反板規。 儘管板主間有前述不同意見,但基於對主筆板主一貫見解之尊重(因前揭不同 意見僅為對於事實認定與詮釋上之不同,質言之,僅是對事實能否涵攝於規 範之看法不同);復以檢舉人來函中暗示若板主不予以處理,將對板友提告, 且國內實務多以較為寬鬆(即較容易入罪)之標準來認定公然侮辱是否成立, 故在為保全板友免於訟凶的情況下我始沒有於合議中堅持自己的見解。 -------------------------------------------------------------------- 從轉貼這三段文章,我提出我對於合議制版主處理分歧時之處理方式的質疑。 往後若再有合議制,勢必可能會再出現類似狀況。 另我認為,挾訴訟版友來要脅版主的行為,令人不齒。應該讓板友有知的權利。
kazeki:當下的判決文的確是有許多爭議 但A版主解釋過後多是尊重他 12/18 12:02
kazeki:判決的人 其爭議就讓小組長來論斷 現今小組長並無發表任何 12/18 12:02
kazeki:意見跟結論 你又何來瑕疵之說? 12/18 12:02
allfar:這篇推文比較少看比較快.雖然我已經不是板主了. 12/18 12:04
allfar:不過不論小組長怎麼回應d板友的申訴 我個人對於檢舉信中 12/18 12:05
allfar:是否有暗示興訴一事 並不影響到我對此事的判決 12/18 12:06
從P版主在組務版12/11說明文內文,我逕自猜測,檢舉者只對P版主私信暗示? 這樣的暗示足以證明檢舉者試圖以興訟要脅版主,這樣的檢舉案是否該有成立的必要?
kazeki:P版主公告聲明寫的很清楚 既是合議制 故判決結果是由兩人一 12/18 12:07
kazeki:起承擔 在哪篇文章裡你自己找吧 不想浪費我的時間去跟個文 12/18 12:07
kazeki:章都沒看完的人爭論 12/18 12:07
那就請k大您不要再浪費時間,在我的文章下特地來噓我。
charisse1984:嗯。我覺得我剛似乎表達不清,應該說,a板主認為人與 12/18 12:16
charisse1984:事不可分,而p板主認為對事之評論不屬人身攻擊。 12/18 12:17
charisse1984:針對這不部分,兩位板主看法不一,的確可能造成日後 12/18 12:18
charisse1984:判決矛盾。這或許是,有些板友擔心而一再提出討論的 12/18 12:18
charisse1984:不過,我還是認為,合議制中妥協,並無不妥,p板主 12/18 12:19
charisse1984:對於A板主的板務公告,相信也是支持的。 12/18 12:20
在本版公告中,P版主是表明支持的。 但在d版友於組務板申請案中12/11的說明,卻提及因為檢舉者的信件, 而未繼續堅持!?如下: 復以檢舉人來函中暗示若板主不予以處理,將對板友提告, 且國內實務多以較為寬鬆(即較容易入罪)之標準來認定公然侮辱是否成立, 故在為保全板友免於訟凶的情況下我始沒有於合議中堅持自己的見解。 這也是我質疑是否因【檢舉者私信暗示要脅】,所以P版主失去應有的中立? 相信在三位板主下的合議制,少數尊重多數下,可以達成判決, 但在兩位板主的合議制下,判決一正一反,且無【檢舉者私信暗示要脅】時, 正常程序應當是請示小組長協調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水桶與申請案。
charisse1984:但,板友不同意結論而向組務申訴,那麼板主等候 12/18 12:22
charisse1984:組方決定說明後,日後對此爭議問題將有所依循。 12/18 12:23
charisse1984:XXX此程序我個人是覺得合理,兩未板主並無不妥之處。 12/18 12:24
charisse1984:錯字好多,請見諒>"< 12/18 12:26
allfar:icefeeling請不要自己猜測 並沒有這件事 12/18 12:24
allfar:我們在板上的判決並沒有既判例的效力 12/18 12:26
allfar前版主,您說我自己猜測?是指我說【檢舉者私信暗示要脅】版主一事? 我僅猜測,【檢舉者私信暗示要脅】,僅私信P版主。 因P版主於12/11組務版說明,提及此事。
kazeki:請問你的正當程序是請小組長判決是從哪裡的版規看來的?合 12/18 12:35
kazeki:議制本來就是當有兩方意見不合時 另一方要妥協 發出的判決 12/18 12:35
kazeki:即為兩人共同的決定 各大版有兩位版主以上的版也多為版主各 12/18 12:35
kazeki:自協調 你何時看到複數版主意見不合請小組長處理?我只能合 12/18 12:35
kazeki:理懷疑是你自己編的規定 12/18 12:35
k大,您不是說不想浪費時間跟我討論? 還是2號時間到了,來噓一下?
charisse1984:其實團體中一個決定的作成,是經過多方考量的。12/18 12:34
charisse1984:X水桶的決定,尊重a板主見解、迅速解決紛爭、檢舉信 12/18 12:35
charisse1984:提及的興訟等,都是考量因素。實不須執著在,p板主 12/18 12:36
charisse1984:一定是受威脅才妥協,這樣的結論似乎不夠謹慎。 12/18 12:37
版主的判決決定,不應該將檢舉者的要脅列入考量的因素,這樣明顯失去中立客觀。 質疑P版主是因要脅而未繼續堅持,也是P版主於12/11組務版說明而認為, 如真屬實,這樣是否造成不必要的判決?
kazeki:更說"以訴訟要脅版主判水桶"之說 兩位版主皆是法律人士 A 12/18 12:44
kazeki:版主也提出許多實際訴訟上罵人噁心被判決有罪的實例 故P版 12/18 12:44
kazeki:主認為此案件d版友被判決有罪的機率極高 故應也可構成被水 12/18 12:44
kazeki:桶的條件之一 法院都高機率會判d版友有罪了 那為何不可水 12/18 12:44
kazeki:桶?你可以a版主及p版主為正反雙方律師來設想其情況便可知 12/18 12:44
drama:多板主意見不合導致板務無法推動請小組長協調是BM板長久 12/18 12:44
drama:多次討論的共識,當過板主的應該知道 12/18 12:45
drama:我僅說明這不是編的啦,算是板主常識之一12/18 12:47
我想,drama大,解釋了多數人的疑惑。
kazeki:跩媽 我懂你意思 但這應該算是選項之一 而不是什麼應該要跑 12/18 12:52
kazeki:的正當程序之說 12/18 12:52
charisse1984:只是重點是,兩位板主處理此事,也未到意見不合致 12/18 12:52
charisse1984:致使板務無法推動,自無找小組長之必要吧。 12/18 12:53
drama:是的,除非嚴重影響板務並出現申訴,小組長也不會主動介入 12/18 12:57
charisse1984:至於檢舉信是否可為考慮因素之一,我看法是,前提 12/18 13:00
charisse1984:X是板主看法不一,換言之,若沒有此檢舉興訟之信, 12/18 13:00
charisse1984:p板主或許仍會選擇尊重a板主。再者,凡事不脫 12/18 13:01
charisse1984:情理法,檢舉訴訟只是「附隨」考量之點,而非影響 12/18 13:01
charisse1984:最終決定作成的「關鍵」因素。 12/18 13:02
kazeki:我是指我不想跟你爭論P版主所發表責任是兩人共同承擔的文 12/18 13:04
kazeki:章去處-_- 切勿自行揣測他人文意 也勿有被害妄想症認為別人 12/18 13:04
kazeki:都是衝著你來噓的 12/18 13:04
請k大您不用【特地】浪費時間,在我的文章下特地來噓我。
charisse1984:重點是,不要導致不公吧。 12/18 13:06
-------------------------------------------------------------------- 讓我們回顧allfar前版主在d與S版友水桶公告下的部分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IfgX_nw (marriage)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386653823.A.C7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 Ptt幣 │ └─────────────────────────────────────┘ ●19006 m爆12/10 allfar □ [公告] 水桶名單
abine:domotorei這樣也算人身攻擊喔 = =12/10 14:04
chataulait:domotorei 這樣算人身攻擊的話,很多其他板友都要桶了12/10 14:27
FANNYFISH:domotorei這是哪門子的人身攻擊啦 =.=12/10 14:36
sorrowheaven:domotorei這樣講也要桶?那乾脆有在那文章裡推文的都12/10 15:48
sorrowheaven:桶一桶好了!歐法版主要不要說明一下為什麼要桶?!12/10 15:49
這幾位是明顯認為,這樣判決不應該算人身攻擊, 我相信會有人說,人數不足,不足以證明判決有所不公。 --------------------------------------------------------------------
allfar:我指得是並沒有只告知P.板主間就算只有一人收到信件 12/18 13:08
allfar:還是會告知全體討論 (合議) 12/18 13:08
所以您說明,您的判決並未因要脅而有所變動, 但P版主於組務中12/11說明文,卻提及因私信而未堅持,不是? 如跟allfar前版主您相同,不理會私信要脅,持續堅持, 我相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水桶不是?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68.81 (12/18 13:32)
charisse1984:痾。ice大,我覺得一個概念一個概念討論會比較有交集 12/18 13:36
charisse1984:Q1:是判決不公,還是判決過程不公? 12/18 13:37
charisse1984:易言之,您是認為p板主因考量檢舉信而作出不公 12/18 13:38
charisse1984:判決?還是,您壓根就認為a板主之判決就是不公? 12/18 13:39
charisse1984:不過,我個人是無法得出,p板主「一定」是因檢舉信 12/18 13:53
charisse1984:XXXX而妥協。 12/18 13:54
charisse1984:中間的推論太薄弱了。 12/18 13:56
dorakao:這版務文跳針怎麼都無止境啊 看的都煩死了 吃飽那麼閑 12/18 14:04
kazeki:你要是真那麼閒 怎麼不趕快寫信去給小組長請他快點判決 在 12/18 14:06
kazeki:這邊事後諸葛有什麼用? 12/18 14:06
kazeki:p版主堅持又怎樣 他已經同意a版主發出此判決 就算他是因為 12/18 14:14
kazeki:檢舉信桶 潑出去的水也收不回來 在這裡跳針是可以坐時光機 12/18 14:14
kazeki:回去膩?都說了送版務小組長判決 還要在這裡一直跳針跳針是 12/18 14:14
kazeki:怎麼樣?如果你發起一人一信請小組長盡快判決我就推你 12/18 14:14
charisse1984:看法不同難免,但尊重他人看法是很重要的。雖然我 12/18 14:17
charisse1984:X此判決看法同p板主,但a板主都已清楚交代判決了, 12/18 14:18
charisse1984:XX怎麼算是不公的判決。既然都提出申訴了,就靜候 12/18 14:18
charisse1984:小組長的說明吧。 12/18 14:18
arrio:這就讓我知道為什麼會有小團體之說了~ 12/18 19:30
leprosy:大家好 我不用懶人包 謝謝了! 12/19 00:07
feishiang:好無聊喔... 國文有待加強 12/29 01:09
都是成年人了,說話真該先想想。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5.105 (01/02 17:55)
mucle: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01/07 11:31
mucle:把版主鬥倒真的是有說不出來的快感是吧~ 01/07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