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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回了這麼多,大家都叫你不要同居,我想你心中應該很委屈 你明明就想要委曲求全了,為什麼網友都不支持你的決定、硬是要跟你唱反調呢? but........ 你忘記人是可以不遵守承諾、不遵守契約的了 從文中看來你想要小孩,也想要男友的經濟支援,但是你完全不需要跟他住在一起啊 只要能確認生父關係,對方又比你有錢,他應該就需要支付扶養費(這一部份請詢問律師) 你跟他住在一起,反而是你比較受威脅 有可能人身被攻擊、小孩被虐待、精神虐待、經濟斷糧、被趕出屋子...... (因為這男的很渣,請恕我都往最差方面去思考) 你有勇氣自己把小孩養大,我很敬佩你 可是你真的可以由法律手段取得扶養費,而不需要把自身安全置於渣渣威脅下 ※ 引述《sweetophina (Ophina)》之銘言: : 不好意思,雖然版上已經有類似的文,本來想用回文的方式, : 又覺得回文會都是講自己的情形對原po沒幫到忙,所以另發一篇 : 我是今天才發現男友有偷吃的情形,line.微信.奇摩即時通.what's app : 都有他上網約炮的紀錄,有的約去女生家.有的約在汽車旅館.也有在半套店 : 這邊有一段比較長的前情提要,都發生在這幾個月 : 我們原定這星期五就要訂結婚一起辦,半年之前雙方家長就已經確定了婚期 : 而我這陣子太忙了,加上媽媽勸我不要再吃藥,我就停了吃了兩年的避孕藥... : 三個月前,我發現我懷孕了,當初寶寶還只是五周的胚胎還沒照到心跳 : 我先告訴男友請他一起去看婦產科,確定之後請他還不要告訴任何人 : 等寶寶先有心跳再說(初期流產機率高)但是他不顧我的話,馬上用line告訴嫂嫂 : 我知道後非常火大,我一直哭一直哭還激動到第一次摔東西...晚上驚動了男友他媽 : 男友就繼續把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媽媽,完完全全就是個媽寶 : 我冷戰了兩三天,他沒有耐心也火了,覺得我無理取鬧,因為我們是在台北工作, : 所以我跑回老家,原本是要一起開車回去,我臨時跟男友打一個招呼就坐了客運回家 : 當晚男友跟他媽一聲不吭沒打招呼就來我家,當時我跟爸媽正在外面吃東西 : 為了他們這兩個不速之客,只得趕回去,因此,我一下車就開始火大罵男友 : 這時候男友媽媽竟然跳出來指責我的不是,完全不顧我爸媽在場 : 她說她忍我很久了,說我們兩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說我摔東西吵到鄰居(我是第一次摔) : 從她的話我才聽出來,若我跟男友每次吵架,男友就會跟他媽媽抱怨,而不是跟我溝通 : 然後男友媽媽,也不顧我爸媽的立場他們倆個什麼事情都還不知道 : 就講出我懷孕的事,並且直接說,叫我去把小孩拿掉,她不會讓我們結婚 : 她的話連續重重的壓在我的心,我還記很清楚,把小孩拿掉她這句話講了三次 : 等於是判孩子三個死刑,可憐我爸媽在旁邊看著女兒被汙辱被汙衊 : 他們都還沒反應過來,這是多麼難堪,事後經由我爸協調把事情說圓... : 到今天,是我結婚的前三天,我今天開始休假想早點回老家準備事宜 : 我男友從上禮拜就一直趕我,希望我早點回去,因為他有工作,可能前一天才南下 : 我到男友公司,買中餐給他吃,他午休後去忙,我待在休息室 : 他手機忘了拿,傳來一封簡訊,我順手看了一下,是交友簡訊,一個女生的電話及line : 接著我好奇的點了line,發現一封封陌生的約炮訊,都是我男友發出去的 : 很勤的一天發好幾封,因為他被這個女生放鴿子,就連著約下一個女生 : 還有被騙錢的紀錄,女生先用苦肉計說小孩欠保母費,欠房租,希望趕快約炮成功 : 拍ATM轉帳明細表,女生一騙再騙,放幾張清涼照,我男友一直匯錢給她 : 而且約炮是不計里程數,桃園新莊永和蘆洲林口,開車到處趴趴走 : 男友也騙那些約炮妹他沒有女友,他很久沒做過了 : 我覺得這個人好陌生,婚前他常說他不喜歡去聲色場所,當兵時警察都帶他去, :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而且我有孕三個月了,我初期的不舒服每天下班就早早躺平 : 我有發現最近他對我不理不睬,每天都是玩手機,我前幾個禮拜發燒請他準備冰毛巾 : 他不情不願也不進房間陪著我,看時間點,隔天他馬上就約了一個妹 : 我一邊哭一邊跟他攤牌,我問他什麼時候開始的,他說七月份開始 : 問他為什麼要這樣,他說我懷孕之後脾氣變得很不好,摸一下也不要 : 我就只能一直哭一直哭,他有道歉,就像哄小孩子一樣,就像做錯事的小孩一樣 : 我今天除了哭一整天之外,就是冷戰,說到冷戰,我想,他很快就會失去耐心 : 就像三個月前一樣,大概會惱羞成怒吧 : 三天後,就是我們的婚禮,我知道我不該結,我不能結 : 我的小孩已經三個月了,我現在不能沒有小孩,我明天還要去醫院做初唐跟頸透明帶篩檢 : 但是幸好我還沒有登記結婚,我現在能想到的,就是請律師擬訂一個契約來保障我與小孩 : 我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但是28k薪水並不高,經濟上我還是需要男方提供協助 : 我已經不想去登記,反正就算登記了還不是要離婚,若離婚小孩就不一定在我身邊 : 沒有登記的話,小孩就是我一個人的,沒有人可以搶走我的孩子 : 請問有沒有好心人可以提供我適合的律師?協助我擬定一個契約來幫助我跟小孩 : 我現在還不知道三天後的婚禮要不要戳破它,因為我希望在契約裡加註小孩18歲前 : 父母雙方不可分居,但是精神層面來說,我也希望他付出代價,以後只當同居人 : 不能再讓他碰我,以後我們也不是夫妻,只是我小孩的爸爸,我只是一個房客 : 一旦這樣,小孩只能跟我姓,我不知道這樣怎麼通過他媽媽那一關,整件事勢必要說破 : 希望各位版友給我建議,這三天內我該採取的行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87.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5488980.A.D17.html
huzzah:我有點覺得 如果這樣他可能不會想要小孩 07/16 14:10
huzzah:因為還沒結婚 法律上生父可能不用負擔到媽媽太多費用 07/16 14:11
huzzah:那他還是要找對象 帶一個小孩可能會比較劣勢 07/16 14:11
Spell16:其實我是覺得先人工流產比較好.....這種內外交逼的時候 07/16 14:35
Spell16:小孩可能得不到太好的照顧,或是全心意的愛 07/16 14:36
Spell16:但是看本人沒有動過這種念頭,我覺得別建議比較好 07/1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