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 果然不懂的還是不懂 (攤手) 這不是夫妻兩人的事而已啊 02/21 23:33
這句話相當有意思
一是 這不是夫妻兩人的事而已
二是 果然不懂的還是不懂
「不是夫妻兩人的事」這句話描述除了用在這次討論的過年回家
比較常用到地方是「婚禮」,因為婚禮牽動到雙方人。
至少在婚禮裡執行的禮俗要協調到雙方家人都同意。
甚至這句話有時還是描述婚姻本身。「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
是比較常見的完整說法。
當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家人的事情時,用抽象一點的講法
就是這不是個人的事情,而是團體的事情。當團體是用一些固定的規則慣例
來行事,那就成了一個體系了。
但是,其實「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只是好聽的說法
真正執行的是,「結婚不是兩個人的是,而是一個人進入另外一個人的家」
我這邊也不用多說,都是誰進入誰的家了。
換句話說,當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對於女性而言就變成「一家人」的事情了
婚姻其實就是她進入父權體系的起點。這對她而言是相當不利的。
不懂嗎?我想就是因為太懂了,所以要爭取自己權利的女性才要不斷強調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來對抗「結婚是變成一家人的事情」的體系與意識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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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ruenherz: 是爭取權利還是爭取利益,呵呵。 02/22 08:08
好問題
「權利」與「利益」的區別實益,在於如果是「權利」,則可以轉讓、授權、
設定擔保及繼承,侵害發生時,屬於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之請求權相關規定
,以計算其損害賠償額、請求時效等;反之,如果祇是「利益」,則法律上的主
張就僅能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為之,且無轉讓、授權、設定擔保及繼承之可能。
→ Fuong: 廢話 當然是爭取權益 02/22 08:36
※ 編輯: superpai (114.43.239.250), 02/22/2015 08:38:56
推 huzzah: 啪啪啪啪啪 XDD 02/22 08:48
推 gruenherz: 把利益切香腸化整為零塞進權利,是爭取利益還是權利? 02/22 08:50
爭取權利和利益
※ 編輯: superpai (114.43.239.250), 02/22/2015 08:58:51
→ sesee: 的確很有意思,可以硬推論到自己想說的 XD 02/22 09:05
單純從那句話聯想出一些感想而已沒錯,沒有要針對你或是回應你其他發言的意思
那我把ID從引言上刪掉好了
※ 編輯: superpai (114.43.239.250), 02/22/2015 09:26:34
推 salem713: 的確很有意思,只聽得到自己想聽的 02/22 11:16
推 leprosy: 用小家庭來抵擋大家庭或許是女性可以採取的一個策略 02/22 14:03
→ leprosy: 不過這個策略並不能真正對抗父權架構 02/22 14:03
→ leprosy: 而且這小家庭的原子化傾向也會在許多其他面向上產生問題 02/22 14:04
推 cvnn: 從拜佛主 換成信耶穌 只不過換個信仰 何必一定要發動十字軍 02/22 23:58
→ cvnn: 東征 02/22 23:58
→ salem713: 十字軍要是沒有東征,孫文要是不發動革命,你我都不會 02/23 05:30
→ salem713: 擁有現在這種人生。 02/23 05:30
→ lail: 女性也可以選擇不結婚來當作反抗的手段,還是您想說女性是被 02/23 10:50
→ lail: 強迫結婚,被強迫進入另一個家庭? 02/23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