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laine30811 (優妮)》之銘言: : 房子是老公婚前就買的,為了叫我嫁才買。 : 由於我有一群智多星同事。 : 叮嚀我: : 若老公婚前買房,名字是他一人。 : 就是他自己的了, : 未來要賣,也是他的錢。 : 不會管你有沒有付房貸喔! : 所以當初代書問是否要加上我的名字? : 老公說不用,就他就好。 : 白目的我就說: : 雖然你說這房子是為我才買的, : 但是因為這是婚前購買,名字登記你。 : 未來賣的錢也是你。 : 若不在登記上加我名字,我不會付房貸的。 : 雖然現實,但是我會確切執行。 : 他最後還是他一人背下了。 : 知道他辛苦,所以會在生活雜費支援他 大姐,這才是重點阿!!! 所以,他的生活費,有妳支援 但是將來房子,完全是他的,除非變成遺產。。。 : 想問其他人妻們,會跟我一樣現實嗎? 看起來妳還覺得妳賺到了,妳好現實,先生好可憐 其實。。。哀。 : ps:我有提醒他,這是你自己的房子, : 竟然是為了娶我,我就不會付房租的。 : 他依然說好,這是我自己的! 好吧,就把支援先生的生活費,當成房租吧 感覺妳還是有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98.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4828856.A.82E.html
elaine30811: 我沒逼他喔!歹話先說,他依然自願的! 02/25 09:53
moknaa: 傻傻的,根本就是虧到了 02/25 09:58
PPPGGG: 這篇pH有點低...XDDD 02/25 10:03
vivina11: 有同感......。 02/25 10:04
Guamvacation: 人家是大智若愚,原po是看似精明其實吃大虧 02/25 10:15
Doralice: XD 02/25 10:33
pplilian: 推五樓 02/25 10:34
carpfish: 哈哈 看原PO推文顯然不清楚這篇在講甚麼.... 02/25 10:39
ALENDA: 嗯 民法概要應該列通識必修......... 02/25 10:43
elaine30811: 我現在才看懂耶!真是個傻瓜呆!阿哈哈 02/25 10:47
lovefu: 無言,妳真是傻妞== 02/25 10:50
skytowerlll: 是沒賺,但也沒有賠. 畢竟沒出錢,貼家用當房租. 02/25 10:52
petitebabe: 真的超儍 02/25 11:24
opal: 就當成在支付房租其實也還好啦 02/25 11:30
Sechslee: 家用看是多少 應該是沒虧沒賺啦 02/25 12:24
shanbesun: 家用跟老公確實對分的話應該沒虧...頂多離婚要包袱款款 02/25 12:33
shanbesun: 走人 02/25 12:33
aq5321: 生活雜費支援他?,你本來就要付一半啊@_@紅明顯 01/1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