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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aine30811 (優妮)》之銘言: : 房子是老公婚前就買的,為了叫我嫁才買。 : 由於我有一群智多星同事。 : 叮嚀我: : 若老公婚前買房,名字是他一人。 : 就是他自己的了, : 未來要賣,也是他的錢。 : 不會管你有沒有付房貸喔! : 所以當初代書問是否要加上我的名字? : 老公說不用,就他就好。 : 白目的我就說: : 雖然你說這房子是為我才買的, : 但是因為這是婚前購買,名字登記你。 : 未來賣的錢也是你。 : 若不在登記上加我名字,我不會付房貸的。 : 雖然現實,但是我會確切執行。 : 他最後還是他一人背下了。 : 知道他辛苦,所以會在生活雜費支援他 : 想問其他人妻們,會跟我一樣現實嗎? : ps:我有提醒他,這是你自己的房子, : 竟然是為了娶我,我就不會付房租的。 : 他依然說好,這是我自己的! 這表示老公也不希望妳去涉足他的資產耶XD (以下論點不專業,請大家指導,只是想跟大家討論) 依照法定財產制的精神 婚後夫與妻雙方是一個共同合作的經濟體 彼此藉由勞務共同持家 夫賺取的金錢,妻理論上應該擁有一半 妻賺取的金錢,夫理論上應該擁有一半 時間點------->登記時 所以分為"婚前財產"跟"婚後財產" "繼承所得"跟"受贈所得"不會歸類在剩餘財產(離婚的話一人一半的分配額度)內 例子一: 婆婆說幫忙付頭期款500萬購買價值1000萬的房子,婚後登記在兒子名下 由兒子獨立背負房貸 --->雖然名字是老公的,但是老婆也擁有婚後的一半 理論上應該有250萬會歸屬在妻之財產,就算是由老公獨立背房貸 例子二: 跟上例差別在於,是婚前婆婆給五百萬先登記在兒子名下 --->雖然是婚前就登記在老公身上,但是是用婚後的財產去償付 理論上應該有250萬也歸屬於妻之財產 那登不登記的差別在於哪裡? 1.資產使用權 如果房子在老公名下,他要創業,自己可以把房子賣了 老婆不支持也無法阻止 或是要把房子贈與給別人等等等 2.脫產風險 假若老公有意要離婚,先偷偷把房子脫產就不列入分配額等等 例如先過給兒子啊或是什麼的 3.名義上使用權 男方親戚隨時要來借住好像就可以來借住 因為名字登記在男方就一附都是男方的 4.舉證便利 生活費這種平日沒有在記帳的家庭 根本無法計算誰出的多 也無法舉證自己是為家庭付出 如果另外一半從事自由業或是任何沒有薪資所得證明的行業 這種錢財就很難分的公平 基於上述理由 我都認為應該要依比例持有 除非有節稅考量或是覺得房子只是一點小錢在誰那裏都沒差XD 夫妻是共同經營生活事業的經濟共同體 常常全職家管表示領零用錢日子很難過之類 我都覺得..全職工作者的金錢所得有一半原本就是全職家管的 在家務有給制的概念下有甚麼好委屈的XD 把婚姻當成賺錢手段的拜金女 妄想要嫁給沒有實際收入的富二代當少奶奶 離婚也是一毛都分不到...那是公婆贈與或是仍在公婆手上的資產 雙薪家庭彼此一起安排金錢賺取金錢 帳戶都乾淨透明沒有誰要向誰領零用錢的問題 不是雙方都能和平共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7.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4838845.A.2A4.html
xelysium: 依法律上看確是如此!登記誰名字是最重要的!因此原po沒 02/25 13:22
xelysium: 登記到名字,又貼生活費,萬一離婚真的是什麼都得不到! 02/25 13:23
xelysium: 如果有誠意可以登記共同的名字啊!一起出也無妨,只是如 02/25 13:24
xelysium: 果堅持只登記自己的名字,那真的其心可議了! 02/25 13:25
xelysium: 但至於實際會是誰的,還是去問一下專業人士吧,但婚前 02/25 13:28
xelysium: 購買丈夫的,又只登記丈夫的名字,確實不樂觀,原po太好 02/25 13:29
xelysium: 心,還出生活費,那可是看不到的,算起來等於是原po幫 02/25 13:30
xelysium: 忙出了房貸(因為貼了丈夫生活費),可是沒法律上證據 02/25 13:31
xelysium: 我個人覺得很虧 02/25 13:32
elaine30811: hi我來啦! 02/25 13:54
elaine30811: 當初真的想叫他加我名字 02/25 13:55
elaine30811: 他一直拒絕,說不方便(?!) 02/25 13:55
elaine30811: 北目的我也說以後有關房子開銷我也不方便付囉 02/25 13:56
wafer: 生活費本來就該ㄧ人ㄧ半,且理論上原原po應該付房租給先生 02/25 18:14
wafer: 我們得房子也是婚前買的,因為80%是我們家付的,所以我先生同 02/25 18:16
wafer: 意登記在我的名下,故房屋稅及地價稅是我付的,ㄧ個月管理費 02/25 18:17
wafer: 及水電等開銷約5000-6000,以前我先生覺得應該ㄧ人ㄧ半 02/25 18:18
wafer: 我說如果是這樣,房租車位也要照比例算付租金給我 02/25 18:20
wafer: 我們也有討論若離婚,當初他付的部分會還他(連利息的部分) 02/25 18:23
wafer: 不知道原原po生活費的部分cover多少,以我的例子,我老公覺得 02/25 18:24
wafer: 他幫我多負擔3000左右,但他省下的房租錢超過這筆錢,所以他 02/25 18:26
wafer: 這麼做,btw,當初房子是他選的,我們家付80%的錢,沒有貸款 02/25 18:29
wafer: 本來我公公還問我可不可能申請首購低利貸款,那筆錢給他大兒 02/25 18:30
wafer: 子(訂婚前一天提),我媽就說那他們可以不用出那20% 02/25 18:32
wafer: 全部由我們家買,所以才作罷 02/25 18:32
wafer: 不過我現在也常自己繳掉水電瓦斯費,懶得等我先生去繳 02/25 18:34
wafer: 至於當初我先生為何會出那20%是因爲我公婆同樣也給大兒子等 02/25 18:38
wafer: 值的錢買房子,所以為了公平,也給我先生那筆錢,原本也有討論 02/25 18:39
wafer: 房子擁有依比例,或是他買一間我買一間,各自負責,但當時我先 02/25 18:40
wafer: 生覺得他自己負擔一間房子壓力很大而作罷 02/25 18:40
paopaotw: 好計較...夫妻住一起還要算房租 那可不可以不想租你的房 02/26 00:13
paopaotw: 自己去外面住? 02/26 00:13
wafer: 如果房子已經大部份是由我負責,水電管理費對方還要求各付一 02/26 00:16
wafer: 半,那為何不能算房租的部分,我曾提過可以把房子出租,他買我 02/26 00:18
wafer: 租也ok,或是直接外面租房子,費用大家出也ok,總不能一直由一 02/26 00:20
wafer: 方負責,而另一方跟你算清楚其它部分(水電等) 02/26 00:22
wafer: 且當初房子還是我先生因為他知道我們會付清,所以堅持挑四房 02/26 00:24
wafer: 不看3房,我也問過如果我不出,他是否會選4房,他說那他會看3 02/26 00:26
wafer: 房的案子 02/26 00:28
wafer: 不過如同我上面推文所說,他最後覺得他cover我水電等也不過 02/26 00:34
wafer: 3000不到,他只要付掉那部分,又不像其他人還得付房租房貸 02/26 00:36
wafer: 他覺得比同輩輕鬆很多,有段時間還因為生活沒壓力而覺得人生 02/26 00:37
wafer: 沒目標 02/26 00:37
aq5321: 生活雜費支援他?,你本來就要付一半啊@_@紅明顯,非噓 01/1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