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ohnyDamon (JohnyDamon)》之銘言: : 原PO是姐夫,我是所謂的B君,但寫到這後,他就不是姐夫了. : B君從一開始出社會30K就奉獻自己薪水一半給媽媽,只因媽媽說將來大間留給我,小間留 講的好大義明份喔,我住家裡,我媽有次跟我說過,你給我的錢裡面, 你有算過你網路費用,吃飯費用,電費及水費嗎? 事實是,你給你媽的錢,還是有一部份是回歸用在你身上, 實際上的金額跟你姊5k沒多大差異. : 給姐姐妹妹...而姐姐妹妹一個月孝親是5K. 妹妹賺少你還跟她計較,我就真的不知怎麼說了, 姐姐又沒住家裡,啥都沒使用到,5k是全交喔. : 第一,如果這個所謂原PO怕自己老婆將來什麼房子都拿不到,因為媽媽只是口頭說說,那B君 : 又為何要相信媽媽說的話,首先原PO已經不相信自己老婆將來未必拿的到房子 你媽現在說的,變數是很大的,沒人能知道下一秒你媽是否會改變主意, 再者,今天是你住家裡,隔間也是你的主意,在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下, 當然是自己吞下去. 最後,姐妹即使拿到房子了,一個是折舊後的裝潢,另一個是不是每個人都喜歡 你的裝潢隔間配置,到時她們還要花錢去重做. : 第二,既如此,又何必執著付不付還原的1/3費用,直接說以後都不要了,沒人會逼你. : 第三,B君不是沒能力搬出去,只是不想搞成這個樣子,讓媽媽裡外不是人,但這所謂原PO : 如果此時一再興風作浪,那就讓原PO搬回來住吧,B君願意退出小房雙手奉上. 我會跟你說,你乾脆直接自己搬出去,錢就給母親少一些, 住家裡有好處也有壞處,你不要只想拿好處而不要壞處. : 第四,B君已數度告知原PO不想出就不要出,但原PO卻一再表示要B君上來澄清,清官難斷家 : 務事,我實在不知道要澄清什麼,一句話要房子就給你,實在不必一再激將,家務之事至此, : 情何以堪. 那你為什麼要罵你姐跟姐夫那些話呢? 兄弟姐妹吵架是一定會有的,配偶一定會被捲入,可是牽涉到人身攻擊, 那就沒情沒義了,你為什麼不先上來跟姐妹道歉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03.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6482798.A.4A8.html
liferta: 如果今天姐夫沒有po上來,你不就很堅持一定要他們出錢嗎 03/16 14:08
liferta: ?自己用的就自己出錢吧! 03/16 14:08
Pinkete: 第一次看到那麼孝親的孝親費呢 03/16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