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comi0618: 推用心!思路清晰~ 03/25 13:20
→ bwl: 身為專業人員,原po家的情況不可能請一個外勞同時合法照顧 03/25 13:21
→ bwl: 老人又照顧小孩。能夠這樣做的只有生雙胞胎以上的多胞胎家庭 03/25 13:22
→ bwl: 再者,就算不是外勞,一般人都無法又看護失明者又照顧嬰兒 03/25 13:23
→ bwl: 24小時,除非小嬰兒長大到能溝通、會走路、會自己吃飯 03/25 13:24
→ bwl: 雖然你有考慮到合法使用,但你覺得外勞有餘裕是否太天真了 03/25 13:26
→ bwl: 只能說沒顧過剛出生小孩的人都把事情想得很簡單呀....(唉 03/25 13:30
→ bwl: 就算運氣好非法使用不被抓,外勞又有餘裕,但照顧品質呢? 03/25 13:34
因為原po的岳母不能下床
而我家就有個臥病在床不能下床的病人,所以我才說外勞有餘裕
照顧不能下床的病人,工作時主要的狀態都是stand by
因為病人不能下床,不能趴趴走,所以要暫時離開是沒什麼危險性的
我家外勞的工作大概就是:管灌餵食/藥、翻身、洗澡、倒尿、換尿布、拍背、有時抽痰
這些工作加起來一天大概不到3小時
(我們家外勞大大部分時間都在床上滑手機、講電話、睡覺XD)
以我家的狀況來說,顧一個老的負擔比顧一個小的小
所以如果有人可以一打二(小),應該可以一打一大一小
當然品質是比一打一來的差
但品質是經濟有餘裕時才能講求的
經濟很緊時,也只能先將就了
就算送出外面的保母顧,又有幾個保母是只顧一個小的?
在家還可以在岳母的房間裝監視器,上班時也可以遠端監控老人小孩有沒有受虐
同時顧老顧小的合法性是我真的不確定,所以我建議要由仲介好好處理
※ 編輯: ytwu (42.77.127.165), 03/25/2015 14:04:52
推 ginagi: 推此PO 03/25 14:16
推 LilacSnow: 真用心 03/25 15:32
→ bwl: 所以你沒看清楚我說的。這不是仲介好好處理,而是無法合法 03/25 15:34
→ bwl: 再者,你說又有幾個保母是只顧一個小的?這表示你真的沒顧過 03/25 15:35
→ bwl: 新生兒才會說這種話。大家都成年人,都看得出來只有照顧母親 03/25 15:36
→ bwl: 外勞當然會有餘裕,可是這不代表這種餘裕多到可以照顧新生兒 03/25 15:38
→ bwl: 這也就是為什麼法規不會讓外勞"合法"同時照顧病人及新生兒 03/25 15:43
→ bwl: 頂多開放讓雙胞胎+80歲以上老人的家庭申請外籍幫傭 03/25 15:47
→ bwl: 不知道為什麼,你原文寫得很好,我也很同意你的分析 03/25 15:48
→ bwl: 但是你推文補充的文字卻讓我覺得你有點把看護這件事看簡單了 03/25 15:49
→ bwl: 同時把認真專業工作的外勞都一併看輕了..... 03/25 15:54
→ NOTHINGES: 我覺得你有點像慣老闆 外勞死命操下去?跟保姆相提並 03/25 16:25
→ NOTHINGES: 論?這是看護+保姆了吧= = 03/25 16:25
→ emily0953: 純推b大專業。還有請將心比心。當妳一人離鄉背景還要沒 03/25 16:30
→ emily0953: 有休息的工作,妳受的住嗎? 03/25 16:30
噓 domotorei: 要外勞照顧新生兒,必須另外申請,就算是仲介,也不能 03/25 16:31
→ domotorei: 叫外勞同時照顧新生兒&老人,因為這已經「違法」了。 03/25 16:32
→ domotorei: 跟仲介能不能好好處理,完全無關。 03/25 16:33
首先,我不是慣老闆
我們家病人和我們住的是不同樓層,病人房間有裝監視器
我看監視器錄影結果,大概一天處理病人的時間不到3小時
其它時間外勞只要在家都可自由支配,出外則先告知
(我們家是我媽煮好叫外勞上來吃,外勞連洗她的碗都不用,因為外勞的洗碗標準不符
我媽要求)
而原po的岳母同為臥病在床,所以我推測這種情況下外勞有餘裕
再來就是一個人到底可不可以同時顧老的跟顧小的
其實原po的太太自己一個人顧顧看就知道了
(當然嬰兒成長每個階段照顧需求不同,若有外勞,外勞來時原po的小孩是至少6個月大)
比較好的狀況是白天顧1老1小,晚上睡覺 + stand by 顧1老是合理的工作量
這樣以後外勞來時,小孩白天可以交給外勞,晚上自己接回來顧
而比較棘手的狀況是,發現一個人顧1老+1小不論工時多久,同時兼顧就是會吃不消
現實來說,原po家的狀況,**要降低經濟風險**只能夠一個人顧老+小
而這個人可能是自己家庭成員或是外勞
當然也可以選擇冒著有較大經濟風險,讓2大顧1老1小
這就看原po的選擇了
最後是外勞同時顧老+小的適法性
很顯然推文裡有專業人員表示這是違法的
所以如果原po最後選擇要外勞顧老+小,就要承擔被查到的後果
就像擺路邊攤也違法啊
但有人為了生計,沒有其它選擇下,就只好擺路邊攤了
現實狀況如果允許,當然大家都想選擇有店面不用跑警察、不用吹風淋雨的銷售方式啊
如果經濟狀況許可
如果經濟狀況許可
如果經濟狀況許可
當然有外勞+保母照顧1老1小是最好的方式啊
我要說的是,現實限制上原po及岳家並沒有太多資源,而照顧的需求量又太大
當世事不能兩全時,只好兩害相權取其輕,承擔某一些風險
看要放棄未來的發展、承擔單薪的風險
還是要承擔違法使用外勞被查到的風險、外勞受不了工作量太大逃跑的風險
推 pttnews: 真的很用心 03/25 18:54
→ pttnews: 針對那個亂噓的,有本事,自己也想一個計畫,只會鬼叫咧 03/25 18:56
噓 pplilian: 把違法的事當作理所當然,可悲 03/25 19:28
噓 emily0953: 但妳的補充還是補刀~強調違法了。 03/25 20:02
平衡報導一下好了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17450081&CtNode=62824&mp=116003
看護工從事帶小孩等許可外工作,依規定將科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再犯,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第3款規定廢止雇主之招募及聘僱許可
另外可同時顧老人及小孩的是外籍幫傭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1283
積分滿16點才可以申請
所以如果純粹顧幼兒,要有3個二~三歲以下的幼兒才能申請
而且一戶只能申請一位外籍幫傭,意思是一位外籍幫傭需照顧3個二~三歲以下幼兒
嗯..這個工作量應該超大的....但是合法的!
依原po家的狀況,應該只能申請外籍看護,不能申請外籍幫傭
其實整個法令設計看下來
有可能合理的工作量,但不合法(如看護顧1老1小-->
我指工作量"可能"合理,但不表示這種情境工作量"一定"合理,case by case)
也有可能合法,但工作量不合理(如幫傭顧3個一歲以下幼兒)
※ 編輯: ytwu (42.66.120.254), 03/25/2015 21:04:56
→ bwl: 我很想回你正確的法規,但偏離主題太多就不贅述 03/25 21:07
→ bwl: 總之簡單來說就是我推文說的多胞胎家庭才可以請幫傭照顧小孩 03/25 21:08
→ ytwu: b大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突顯在合法情境下,有可能工作 03/25 21:10
→ ytwu: 量不合理。 03/25 21:11
→ bwl: 並非家裡有3個3歲以下小孩就能申請 03/25 21:12
→ bwl: 然後回到主題。原po家有「新生兒」,不是可溝通的「小孩」 03/25 21:15
→ bwl: 除非此名新生兒是天使寶寶,兩個月大起天天一覺到天亮 03/25 21:17
→ bwl: 不然你的論點基本上就不可行,非工作量的問題 = =" 03/25 21:22
→ ytwu: b大,可是合法情況下是有可能3個4個月以下寶寶一個外籍幫傭顧 03/25 21:30
→ ytwu: 耶,而且可能連夜間都要幫忙顧1-3個 03/25 21:31
→ ytwu: 原po家的到外勞來時至少6個月大,如果原po真的要冒險非法使 03/25 21:32
→ ytwu: 用外籍看護的話,我是比較建議晚上自己顧小孩,不要勞煩外勞 03/25 21:33
→ ytwu: 另外偷渡請教一下b大,法令上有沒有規定家庭外勞的日工作時 03/25 21:35
→ bwl: 你真的誤會了.... 唉 我有空再回文,先去照顧新生兒(我兒子 03/25 21:36
→ ytwu: 數啊? 03/25 21:36
→ bwl: 法令上無規定日工作時數,但有規定須七休一。 03/25 23:52
→ bwl: 不過可以申請外勞的狀況只有需要24小時照護的病人和新生兒 03/25 23:54
→ bwl: 我說你誤會了的意思是,多胞胎家庭可以申請外勞 03/25 23:55
→ bwl: 但不代表外勞要"一個人"顧多胞胎,而是和雇主一起照顧 03/25 23:56
→ bwl: 然後你對於照護這件事一直執著在"工作量" 03/26 00:01
→ bwl: 事實上,會讓人勞累的並非工作量,而是「時間被切割很零碎」 03/26 00:03
→ bwl: 而你說外面保母一次可以顧好幾個,因為他沒顧24小時啊 03/26 00:05
→ bwl: 我猜你可能覺得,外勞只是白天分10小時出來顧新生兒讓大家 03/26 00:12
→ bwl: 出去工作賺錢累積人生,但是你沒想過原po小孩可能晚上不睡覺 03/26 00:14
→ bwl: 或是有睡覺但都只能連續睡個3小時的狀況 03/26 00:15
→ ytwu: 所以我前面有提到,真的要非法使用外勞顧嬰兒的話,晚上還是 03/26 00:20
→ ytwu: 要自己顧,給外勞喘息 03/26 00:20
推 sashababie: 推認真,但看護工真的不能兼保姆,這跟工作量合不合理 03/26 01:46
→ sashababie: 沒有關係,而是基本上立法就是意圖防止有人聘雇外籍 03/26 01:47
→ sashababie: 僱傭同時做看護+幫傭 03/26 01:48
→ sashababie: 不管病人/老人行動力如何,這都是兩份不同的工作 03/26 01:48
→ sashababie: 當然違法的人比比皆是,也理解你的立意,但做此建議 03/26 01:49
→ sashababie: 還是不恰當 03/26 01:49
→ bwl: 那照你說的晚上自己顧,白天去上班,原po老婆何時休息 = =a 03/26 03:01
→ bwl: 而且建議非法使用外勞來降低經濟風險的想法真的是"啼笑皆非" 03/26 03:05
→ bwl: 隨便一罰就是15萬,而且兩年內累計兩次就不得再合法申請外勞 03/26 03:07
→ bwl: 在此強調一下,不要有把外勞當成萬靈丹的心態 03/26 03:12
→ bwl: 看護病人和照顧新生兒是兩個不同的專業,別混為一談 03/26 03:15
→ bwl: 總覺得說了這麼多,你依然不懂何謂照顧新生兒,我們實在很難 03/26 03:24
→ bwl: 講下去.... 原諒我最近24小時照顧我家兒子,詞不達意推了很長 03/26 03:25
→ bwl: 的文,不過我初衷是針對你說的請外勞顧一大一小提出不可行 03/26 03:26
→ bwl: 並分析之,不是特別說你整篇文章都不可行,希望你能明白。 03/26 03:27
推 meegan: 推時間切的很碎 另外想問原po 如果你老闆架攝影機看你工作 03/26 09:05
→ meegan: 把你上廁所,講話,喝水,看電腦等他認為非工作等事時間切割 03/26 09:06
→ meegan: 認定你一天實際上班時間不到3小時 請問你作何感想? 03/26 09:07
→ meegan: 我孩子非常天使 每天7:00到家光收拾他的東西就要弄到10:30 03/26 09:10
→ meegan: 清洗奶瓶,消毒,燒開水,整理媽媽包,洗澡洗衣服餵睡前奶等.. 03/26 09:12
→ meegan: 乖的時後放著他自己會玩 番的時後至少我還有父母幫忙 03/26 09:13
→ meegan: 照顧老人也是 要一直注意是否有突發狀況等 根本沒有很閒 03/26 09:14
→ ytwu: 我們設監視系統是為了隨時可以確定病人狀況,也從沒跟外勞說 03/26 12:10
→ ytwu: 你白天常連續滑手機講電話一、二小時之類的,都隨她支配時間 03/26 12:12
推 aiyaya: bwl大,對於晚上自己顧,白天去上班,原po老婆何時休息 03/26 13:17
→ aiyaya: 這點,很多職業媽媽也是這樣啊0.0 應該是心理放鬆休息到了 03/26 13:19
推 ypurple: 很具體又用心的意見,推推 03/30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