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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osita (phosita)》之銘言: : 我們倆有一個小孩,小孩依目前台灣的判決前例大概有很高的機會會跟她。 : 算了,隨便啦,不然我能怎麼辦。 你要你們的孩子嗎?? 如果要,就不要去驗老大的DNA,直接跟老婆談判 第二胎是他人的孩子,你得提否認親子之訴 不然還是算你們的婚生子女,你就跟老婆說白你要老大 她沒有贍養費,反倒要出老大的撫養費 她想把現在肚子裡的生下來的話,走判決她一定會輸 因為肚子裡的就是她出軌的鐵證,那能跟你搶孩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55.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37906397.A.B7D.html
PttCraft: 這邏輯上有問題,不驗DNA怎麼確定是"他們"的孩子? 07/27 02:32
PttCraft: 也不會因為驗過了,就不能要自己的孩子啊 07/27 02:32
mayko: 法律上老大是苦主的,如果苦主真的愛這孩子,驗出來不是只有 07/27 07:36
mayko: 更痛苦呀. 07/27 07:36
eternia0920: 老大最好也是先去驗一驗 除非這是第一次外遇就被抓包 07/27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