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ppull: 這篇還比較實際.. 10/15 11:02
推 PttCraft: 很好奇有什麼原因結婚六個月還不登記??? 10/15 11:02
推 getbacker: 他們在法律上的確就是沒有關係,現實就是如此 10/15 11:05
推 shyangyun: 結婚的好處就是在於法律保障 沒有登記也無法幫她做 10/15 11:06
→ shyangyun: 醫療決策 10/15 11:06
推 ASH2012: 很殘酷,但真的就是如此。 10/15 11:08
推 norikko: 推最後一段........... 10/15 11:16
→ AppleAlice: 沒甚麼原因啊,我朋友婚宴辦完都快三年了,孩子也生了 10/15 11:19
→ AppleAlice: 就沒登記,登記是取得法律上身分,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 10/15 11:20
→ AppleAlice: 係,他們就不想要這樣的變動,所以實質上是夫妻、家庭 10/15 11:20
→ AppleAlice: 生活,但法律上就不是 10/15 11:21
推 BADBUG: 就是這麼回事,就怕女方變卦 10/15 11:25
推 pomyopnion: 我也想到前面那篇.. 10/15 11:29
推 unknowid: li大,不好意思,我看了真的渾身不對勁,是權利不是權力 10/15 11:33
→ unknowid: ,然後民法沒有禁治產宣告了,已修法為監護宣告。 10/15 11:33
推 shounyuh: 中肯推,很殘酷但這就是現實 10/15 11:40
推 PttCraft: 沒登記就不是夫妻耶,那這串要算婚前文? 10/15 11:48
→ chy1982: 女方家長吃人夠夠吧,沒登記那前3個月怎麼不自己去顧 10/15 12:08
→ chy1982: 然後沒登記又要求對方付一半錢,吃定原原po心軟放不下 10/15 12:09
推 unknowid: 樓上,沒登記就沒有權利義務可言,所以男方無權利保留女 10/15 12:14
→ unknowid: 方的財產,自然女方也沒有權利要求男方負擔義務,話在人 10/15 12:14
→ unknowid: 講,有些人說的話聽聽就好,難不成女方說什麼男方就要 10/15 12:14
→ unknowid: 聽嗎?當然不是,牽扯到錢難免不牽扯到法律關係,所以 10/15 12:14
→ unknowid: 釐清法律關係事情就好解決,剩下的就是道德感和情感的 10/15 12:14
→ unknowid: 問題。 10/15 12:14
推 isntsweet: 結婚好處大概就是取得法律身分吧,也想到前面那篇+1 10/15 12:31
→ isntsweet: 今天沒登記,身分就是"朋友"不管原PO說他付出了多少如何 10/15 12:32
→ isntsweet: 就是朋友,能保管女方財物.決定任何事情的,就她爸媽而已 10/15 12:33
→ chy1982: 法律上來說的確沒錯,所以同志才會積極爭取婚姻權 10/15 12:35
→ chy1982: 不過原原po案例裡的女方家長,從情感上來看真的是吃人夠 10/15 12:36
推 Pf2you: 看瞭這個案例 還有哪些人會說結婚不過是多了一張證書的?? 10/15 12:46
→ Pf2you: 一堆不結婚在那邊瞎混 年紀越大越這樣做的,不在少數阿 10/15 12:48
推 MurderKiller: 推 10/15 12:55
推 Pf2you: 不過也有看過結了婚,女方也是出了事,男方丟回去給娘家顧 10/15 13:04
推 ru899: 真心相愛的人 能結就別拖吧~也請支持同志能結婚,我跟女友 10/15 13:05
→ ru899: 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醫生完全不甩她 還嗆我說她是哪位 我說她 10/15 13:05
→ ru899: 是我女友(我們交往同居16年) 那醫生嗤之以鼻說 那就是朋友 10/15 13:05
→ ru899: 啊!! 我都氣哭了 好絕望 10/15 13:05
推 firefox320: 樓上拍拍 10/15 13:05
→ chy1982: pf2大說的案例應該佔了大多數吧,唉...不過如果有極品親 10/15 13:06
→ chy1982: 戚的,真的建議登記比較好,免得有什麼事衰到另一半 10/15 13:06
→ chy1982: ru大拍拍 10/15 13:06
→ firefox320: 這篇中肯推 10/15 13:07
→ ru899: 我們的例子是小case 上次看到出來參選的同志律師許秀雯 寫 10/15 13:08
→ ru899: 她為何成立伴侶盟,起因是一對老少配的男同志,年紀大的擔 10/15 13:08
→ ru899: 心自己會先走,財產房子全登記在年輕伴侶身上給他保障 10/15 13:08
→ ru899: 想不到年輕的男友先過世!! 家屬馬上就把房子拿走(年輕男友 10/15 13:12
→ ru899: 跟家人已二十年沒聯絡 因家人不接受同志戀情) 房子拿了還 10/15 13:12
→ ru899: 不夠 年老的那位領了戶頭的存款幫伴侶辦後事,還被家屬告侵 10/15 13:12
→ ru899: 占!! 10/15 13:12
→ ru899: 當事人又不能公開同志身份 伴侶死了 錢沒了 又被告 找上許 10/15 13:13
→ ru899: 秀雯律師幫忙,最後只能免於侵佔罪名 10/15 13:13
→ fppull: 樓上好慘.... 10/15 13:15
推 chy1982: 樓上的案例好慘................. 10/15 13:15
→ ru899: 真的是人間慘劇....現在地方政府有提供沒法律效力的伴侶登 10/15 13:17
→ ru899: 記,我們會先去登記看看,但我想 涉及到遺產 醫療 保險的 10/15 13:17
→ ru899: 時候,這種沒法律效力的證明 各機關單位不會冒糾紛風險採 10/15 13:17
→ ru899: 納的... 10/15 13:17
→ chy1982: 也有很多人看不起那層法律關係的,不過我想人人都該有選 10/15 13:20
→ chy1982: 擇權,而不是被強迫接受 10/15 13:20
推 katherinetao: ru大 我記得醫院是可以申請的,保險也可以,先不管 10/15 13:20
→ katherinetao: 法律紛爭問題,你想解決的事情應該有可以繞過這些問 10/15 13:20
→ katherinetao: 題 10/15 13:20
→ ru899: 本人還有自主意識 保險請領都不會有問題的(我們也互相扶持 10/15 13:24
→ ru899: 走過了謝謝關心)~只有一方死亡 或像這案例這樣變植物人了 10/15 13:24
→ ru899: 真的就無解 但偏偏這種情況是最需要法律保障的 10/15 13:24
→ ru899: 我們努力不只為解決自己眼前的問題 經歷過就會有悲憫心 那 10/15 13:27
→ ru899: 些更慘的愛侶們怎麼辦呢...人生無常 現在還好好的 明天隨 10/15 13:27
→ ru899: 時會走或失去意識 誰知道? 10/15 13:27
推 mavisQ: 推 10/15 13:38
推 NT300: 是嗎?記得是若有公開儀式例如去教堂的婚禮就算結婚了 10/15 13:40
→ NT300: 登記只是另一種方式 電影不是亂演的 沒人說要登記才算 10/15 13:41
推 ru899: 樓上是認真的嗎....台灣改登記制好多年了欸 10/15 13:42
推 domotorei: ru大,NT300的推文可以直接無視。 10/15 13:43
推 trueblend: 民法改很久了,請看民法982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 10/15 13:44
→ trueblend: 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 10/15 13:44
→ trueblend: 記。 10/15 13:44
→ trueblend: 就是因為所謂的公開儀式爭議太多,所以才改登記制 10/15 13:45
推 linyap: 很久以前是儀式婚… 現在早就改成要登記才算數了 10/15 13:46
→ linyap: 這串雖然不算已婚但希望留著啊… 每次都會有迷路的來問結 10/15 13:48
→ linyap: 婚有什麼好處,這篇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啊 10/15 13:48
推 prunus: 三百大多久沒update,現在台灣中華民國只有登記制了 10/15 13:48
→ LoveSATO: NT300 現在已採登記結婚制度了耶~你活在哪一年阿? XDDDD 10/15 13:57
→ tina0724: 300大,你是認真的嗎?早就已經改為登記制了呀! 10/15 14:00
→ AppleAlice: 醫院和保險雖然可以申請,但是少了那個身分會麻煩很多 10/15 14:08
→ AppleAlice: 而且也只是理論上可行,若碰到跟親屬意見衝突的時候, 10/15 14:08
→ AppleAlice: 醫院為了自保,還是會以親屬的意見為優先 10/15 14:09
推 Ashelying: 推,沒登記就跟路人一樣,什麼都插不上手,給她母親去 10/15 14:44
→ Ashelying: 安排吧 10/15 14:44
推 drama: 沒錯,現實就是如此... 10/15 15:12
推 djviva: 推這篇 10/15 15:43
→ Kukuxumusu: 現在改登記了 可以不辦婚禮等阿雜 去登記馬上婚 10/15 15:47
→ Kukuxumusu: 總覺得300大是不是反串 這麼跳脫現實的很少見欸 XD 10/15 15:48
推 nanaling: 推這篇~ 也真心希望這串文可以讓更多人支持多元成家 10/15 15:58
推 azure1428: NT300大其實是穿越來的古人吧!!!! 10/15 15:59
→ azure1428: 不管是思想還是常識 都跟現代人大不一樣呢!!!! 10/15 16:00
→ azure1428: 很快就學會使用PTT 真是適應力很強呢!!! 10/15 16:00
→ Kukuxumusu: 人覺得很可憐 大概搞錯了 沒登記變成什麼都不是的路人 10/15 16:05
→ Kukuxumusu: 不然婚宴也辦了 其實應該已經敲定的說 但沒去登記就是 10/15 16:05
→ Kukuxumusu: 沒有阿...現在就只能看著辦 看女方家願不願意算他一份 10/15 16:06
→ Kukuxumusu: 不然他連要轉去哪裡看護 都沒話說 10/15 16:07
→ fppull: 其實原po知道他沒法律的名分,他也是來說心情不是求助,也 10/15 16:18
→ fppull: 沒必要說人是為了錢找的藉口。而他暫時還放不下老婆啊… 10/15 16:18
推 NT300: 何時改的.... 可能電影看太多 以為有神父作證就行 sorry 10/15 16:19
→ NT300: 說到時空穿梭 請回頭看回到未來第二集預2015小熊總冠軍 10/15 16:20
→ NT300: 如今已成功了一大半 該不會真的發生吧... 10/15 16:20
→ Kukuxumusu: 300大 建議 關掉電腦 接觸社會 好嗎 10/15 16:21
→ Kukuxumusu: 電影看了八年 想必是很棒的電影 10/15 16:23
推 wwhd: 2008年就改囉~~還好啦七年前而已XD 10/15 16:23
→ NT300: 所以我從頭到尾和老婆不算結婚嗎?直接叫她搬家分不到我錢? 10/15 16:23
→ NT300: 那差了幾年 可惜... 10/15 16:24
→ fppull: 你在2008年前結的婚就是儀式婚.... 10/15 16:24
→ NT300: 講真的 一般正常人誰會注意這種規定 是你比較特別吧 10/15 16:25
→ NT300: 在說道義上 有公開儀式一人以上作證本來就該算結婚 10/15 16:25
→ Kukuxumusu: 你才是不正常吧 被發現自己沒再注意時事就腦羞 = = 10/15 16:27
→ NT300: 原波怎麼看都有夫妻 一群人為了利益鑽法律漏洞 可不可恥啊 10/15 16:27
→ NT300: 之名與實 10/15 16:28
→ Kukuxumusu: 我知 他知 獨眼龍都知道了 就你在那邊不知 10/15 16:28
→ NT300: 要不要做問卷問路人 知道的人絕對是少數 10/15 16:29
推 marksky: 我知,我不是後知不覺,我先知先覺 10/15 16:37
推 fppull: 我家只有我一歲半的女兒不知道現在是登記婚。 10/15 16:40
→ eve28x: 度 10/15 16:52
推 Rilakbaby: ...大家都知吧...三百塊大... 10/15 17:06
推 moocya: 推,這篇很重要。原PO好好考慮 10/15 17:09
推 katherinetao: 我知我老公也知 但我爸媽不知 是我結婚的時候去先 10/15 17:21
→ katherinetao: 登記惹怒我媽才知道我媽不知的 10/15 17:21
→ katherinetao: (好像有點繞口令)應該說 長輩們都知道結婚該登記, 10/15 17:22
→ katherinetao: 但不知道以登記時間為基準 10/15 17:22
→ fppull: 樓上,至少知道要登記啊…只是細節不明,不是完全不知道登 10/15 17:25
→ fppull: 記才有效力。 10/15 17:25
→ katherinetao: 是這樣講沒錯啦 不過長輩都很生氣居然先登記才婚禮 10/15 17:28
→ katherinetao: 為什麼不能回溯真討厭... 10/15 17:28
推 stkate: 儀式婚改登記婚,新聞都有報...... 10/15 17:35
推 stkate: 另外能不能結婚是權利,要不要結婚是選擇。不能抹煞他人 10/15 17:37
→ stkate: 的權利,但要尊重他人的選擇 10/15 17:37
推 icebabe: 這是婚姻板耶!大部份要結婚的人怎可能不知道登記制。 10/15 19:15
推 wizhexe: 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還是要釐清。 10/15 19:46
推 gestural: 看護費拿完就下班吧! 10/15 20:05
推 YAK: 怎麼有人結婚六個月還不登記 10/15 20:19
→ ru899: 胡婷婷也是從頭到尾沒登記啊 所以胡志強說女兒一直都未婚 10/15 20:27
→ ru899: 何來離婚的問題 10/15 20:27
→ ru899: 婚禮上還公開簽了"結婚證書",歷時一年,最後說是"和平分 10/15 20:30
→ ru899: 手" 10/15 20:30
→ uwmtsa: 玩扮家家酒也不用登記 10/15 21:30
噓 unknowid: NT300,登記婚這已經是常識了,應該只有像你這種遠古時 10/15 23:49
→ unknowid: 代的物種才會不知道,建議你趕快逃出你那口井,多去看外 10/15 23:49
→ unknowid: 面的世界,否則常常發那種自以為是的言論,是會貽笑大 10/15 23:49
→ unknowid: 方的唷。 10/15 23:49
推 sharkimage: 推 唉 10/16 10:32
推 bluevillage: push 10/16 18:27
→ hunderdam: 缺乏常識還可以嗆成這樣也滿厲害的 10/19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