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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最近的熱門文章:老天爺開了一個玩笑 是一個慘痛到可怕的案例 跟姻親相處磨合習得智慧也不是人生的必修課 就算你修了一百分 公婆愛你妯娌敬你大家喜歡你 也不見得會過得比0分的快樂 跟伴侶一起相處面對人生的難題、養小孩、互相成長等等 也都同居就能做到的 什麼外遇賠償更是笑話一樁 感情都輸光了 真的能靠法律拿回錢的沒幾個 唯有一樣 以當前法律來看 婚姻是唯一一個你可以完全合法 而且擁有決定對方人生的第一優先權的身份 手術同意書、放棄急救同意書、保險金等等 這些文件如果你不是他老公/老婆 你連寫上名字的資格都沒有 更遑論發表意見…… 我真的覺得這就是婚姻關係唯一的保障 當然是盡可能能越晚碰到就越晚碰到最好…… ※ 引述《monkeysanzo (天公疼憨人)》之銘言: : 前幾天跟先生去朋友家烤肉 : 有我,先生,先生男性友人R以及他朋友女友B : 晚上先生和R出去補貨 : 我跟他女友B總會趁兩個大男人不在聊天 : B說她跟R在一起很久了,身邊的人都會問說怎麼還不結婚 : B說妳告訴我結婚有什麼好的? : 她說她看過太多不是婆媳問題,現實問題,小孩方面的問題總總,好像都沒有聽到好的 : 好像就這樣談戀愛也沒有不好 : 我姐姐也因為不想婚和交往七年的男友分手 : 姐姐就是只想談戀愛不想婚不想生的主義者(非常討厭小孩) : 我就發現對耶...結婚到底有什麼好?我只是很單純因為愛想和先生在一起一輩子然後就 : 婚了.... : 關於結婚的好,有人可以說說嗎?XD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9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44896259.A.906.html ※ 編輯: NOTHINGES (42.73.191.88), 10/15/2015 16:08:37
chy1982: 請支持婚姻平權10/15 16:27
支持多元成家
sariellu: 好像也只有這點是需要以及不得不簽下結婚的理由...10/15 16:32
※ 編輯: NOTHINGES (42.73.191.88), 10/15/2015 16:37:11
cabessa: 所以常聽到"愛他/她,就給他/她一個保障"10/15 16:48
cabessa: 真是遇到了才知道這有多重要...10/15 16:48
unknowid: sa大,其實不只這樣呀~很多心態上也會因為結了婚登記了10/15 16:48
unknowid: 而有所改變,歸屬感,踏實感和責任感,其實雖然結婚只是 10/15 16:48
unknowid: 簽個字但是其實相應而生的東西其實很多,不光是有形的,10/15 16:48
unknowid: 無形的也是。10/15 16:48
見人見智 這些不是每個人婚後都能生出來的東西 否則巨嬰不會存在 但法律上的保障 一定會有!
sariellu: 這些不一定要有簽字才會有吧...台灣通常結婚就是跟了ㄧ10/15 16:54
sariellu: 狗票人變的都必須有關係一樣,令人汗顏10/15 16:54
sariellu: 只有N大說的可行使權利讓我覺得"喔原來有保障"這樣10/15 16:55
他的例子太讓人落淚了……Q.Q ※ 編輯: NOTHINGES (42.73.191.88), 10/15/2015 16:58:05
dancerumba: 我們會結婚,就是老公希望他能在我的醫療文件上簽字 10/15 17:11
FANNYFISH: 愛他真的要給他一個保障,要支持多元成家啊!前篇推文r 10/15 18:37
FANNYFISH: u大的例子還有原po經歷都讓人難過 10/15 18:37
dnacat: 推這篇,每次別人問我為何結婚,我的答案就是這篇的內容 10/15 18:38
dnacat: 但很多人都無法理解法律保障的重要性,被吐槽到麻痺了 10/15 18:38
dnacat: 結婚就是把雙方互相提升為對方法律上第一順位代理人啊! 10/15 18:39
chunpei: 真的是這樣 這才叫做把對方當成最重要的人 10/15 19:04
chunpei: 而不是像男女朋友談談戀愛說說情話 10/15 19:05
lail: 但反過來說,所遇非人時也挺慘的。印象中聽過一個故事(?) 10/15 20:16
lail: ,夫妻兩人一人要離婚,一人不願意離,想離的那個就以如果 10/15 20:16
lail: 對方未來醫療上有狀況時,他有決定權之類的來威脅另一方, 10/15 20:16
lail: 於是另一方就同意離婚了… 10/15 20:16
lvstr: 推!這兩天看完老天開玩笑和這篇覺得對結婚兩個字有了更深 10/16 01:07
lvstr: 一層的體悟,當什麼都沒有也無法決定任何事的時候,你能相 10/16 01:07
lvstr: 信而且放心讓眼前這個人代表你做決定時,再談結婚 10/16 01:07
ALENDA: 同意 10/16 01:14
saluawu: 推一下 我們當初也是因為這個點才結婚 否則都同居兩三年 10/16 08:42
saluawu: 當時我真的覺得不結婚就這樣過也不錯 是不想碰到那篇的狀 10/16 08:45
saluawu: 況 但有次我出車禍 人躺在病床上昏昏沉沉時 聽到旁邊在喊 10/16 08:47
saluawu: "誰是病人家屬" 老公在旁邊說"我是他先生"的時候 當下真 10/16 08:48
saluawu: 的有體認到結婚在身份上的改變 10/16 08:49
tina0724: Lail,你的那個例子我覺得很正面呀!因為二人都很清楚 10/16 09:05
tina0724: 知道現實面。 10/16 09:05
drama: 那個例子也有元配不願意離,故意折騰小三和在病床老公的... 10/16 11:21
pastoris: 如果呀,當事人希望放棄醫療緊救,但配偶情感上不願意也 10/16 13:25
pastoris: 是挺麻煩的。 10/16 13:25
isntsweet: 唯一保障只有這個+1 10/16 18:17
isntsweet: 遇到這種狀況會真實感受到身分的差異 10/16 18:18
wlmwlm: 中肯 10/25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