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BIZA: 多幾萬幹嘛不舉家搬過去租屋10/28 21:53
剛剛陪老婆回娘家,娘家在對面
打開窗戶就看得到對方,老婆不想搬
→ amyg812: 有事後諸葛的感覺 現在在怪老婆嗎?10/28 22:09
我沒有怪老婆的意思,搞不好幾年後會覺得女兒的回憶無價
推 kawaii98: 台灣島內都還算近,原原波是隔台灣海峽,差很大10/28 22:18
→ foxcoral: 這篇文章充分展現出不要輕易幫別人做決定...不然會被記10/28 22:24
→ foxcoral: 一輩子...10/28 22:24
推 Sutter: 我媽十年前面臨跟你一樣的抉擇,他也選擇家庭,不同的是10/28 22:35
→ Sutter: 他現在依然覺得陪伴家人的回憶無價。也許這就是年紀的差異10/28 22:35
→ lovelysue: 希望先生做這決定就是以後不能怨沒錢別人老公會賺 最好10/28 22:48
→ lovelysue: 不要幫人做決定+110/28 22:48
→ lovelysue: 男女方在婚姻裡和社會期待不同 10/28 22:49
不要幫他做決定,在這邊討論到死也一樣
幾年後如果原PO生活不如意,一定會想如果當初OOXX
※ 編輯: hope951 (111.241.20.194), 10/28/2015 23:11:14
推 sunnyborage: 不管走哪條路都會有遺憾的,嘆息也是自然。 10/29 04:41
推 sunnyborage: 但你還是去追求你想要的吧。朋友間有例子,老婆要老 10/29 04:44
→ sunnyborage: 公配合多陪她跟小孩,所以老公也放棄了較高薪的職業 10/29 04:45
→ sunnyborage: 幾年後某日老婆聚完餐回家不開心,原因竟是抱怨老公 10/29 04:45
→ sunnyborage: 薪水沒有別人老公多,當下老公大發飆兩人鬧到快離婚 10/29 04:46
推 sunnyborage: 也許經過這些日子妳老婆想法又有不同,或許你可以坦 10/29 04:50
→ sunnyborage: 白心裡的想法,和老婆再討論。 10/29 04:50
→ mavisQ: 呃 30分鐘還好吧 我每天開車上班從新店到台北市就30分了.. 10/29 11:14
推 minibox: 30分鐘車程都可以被別人左右,這... 10/29 13:01
推 bluevillage: 我上班單趟車程60~80分鐘,你老婆會不會太誇張... 10/29 18:19
→ drama: 重點是因為下班都晚上10點多了,還要開國道半小時回家吧 10/29 19:20
→ drama: 而且放棄一塊餅就念念不忘,為啥不找其他更好的餅呢? 10/29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