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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想用推文 但因本版的超~~偉大版主 刪!刪!刪!刪! 推幾次都消失於無形 迫不得已 只好用回文 不知道這篇能撐多久~ @@ 我很不能接受原文太太的作法 年紀有了 也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 會不知到怎麼避孕嗎??? 不知道什麼狀況會懷孕嗎??? 怎麼可以像個未成年少女一樣 事前什麼都沒做 事後用墮胎解決呢??? 有些人會說 先生也沒避孕啊! 對 因為先生對小孩不排斥 他願意接受第三個孩子出世之後的經濟緊縮 所以他不想避孕 還可以理解 但太太既然不想要小孩 堅決不想 那為什麼不避孕呢?? 明明就是兩個人合力創造出小孩 現在一個想生 一個想殺 就有人批評先生不該強迫太太生! 還說先生拿太太當生子工具! 有沒有搞錯啊!!! 除非先生是強暴太太 使太太無法及時避孕 否則我真得很不能接受那位太太的做法! 但在這個案子 我還是支持墮胎的 因為太太的態度如此堅決 不要小孩 就是不要 你硬是逼著她生(聽說墮胎需要配偶簽名?) 我不相信她會多愛小孩 反而可能把經濟緊縮的事 全怪在小孩身上 明明整件事情 最無辜的就是那個孩子 到最後卻是孩子去面對母親的埋怨 那也太不公平了 與其這樣 不然現在直接送他走 可能還比較好..... ps. 有人說 因為高齡生產很傷身 又有風險 所以可以理解母親想拿小孩 可是高齡墮胎也很傷身 也有風險啊 更別提像這種根本沒有什麼醫學理由 非殺不可時 很多醫生都是不肯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44.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46531022.A.CDB.html
dora08071994: 現在追究責任要幹嘛 11/03 14:23
dora08071994: 可以幫忙解決問題嗎? 11/03 14:23
原始被刪除的文 不少人責怪PO文的老公 講到已經有點難聽 可是我覺得不能那麼說 所以想幫他講話 是說 這一切 我現在也無法舉證 畢竟 都刪光了...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4:25:34
Abbyabbie: 認同事前要避孕,但原文似乎沒有提到是否是避孕失敗。 11/03 14:27
例如 套子破掉嗎? 嗯...我確實沒有想到這點..... 如果是這樣 那就真得不能怪他太太了!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4:28:35
Drkate: 我也覺得不要責怪先生!問題是小孩怎麼辦,不是有小孩是 11/03 14:39
Drkate: 誰的錯。 11/03 14:39
mepe1018: 有時候很好奇~是什麼叫意外懷孕~這是可避免的 11/03 14:40
aizawafff: 讓我想到好久好久以前女性性版有篇全程戴但覺得不放心 11/03 14:43
aizawafff: 又吃事後的結果還是中獎的… 11/03 14:43
這也太神了吧!!!!
Legojiang: 比方說保險套破裂沒發現 之類的意外懷孕@@ 11/03 14:44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4:45:48
peggytsang: 我認識某家套子+吃藥也中,有時就是孩子硬要來啊。 11/03 14:47
驚!!! 怎麼這種案子很多嗎??? 是我太孤陋寡聞了.... 對不起..... > <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4:48:35
iiiivy: 體內避孕器好像常聽到失敗,女性比較常見是避孕藥 11/03 14:47
aizawafff: 就 命中注定多個你 ,這樣。對有在積極避孕的那真的都 11/03 14:48
aizawafff: 叫意外吧 11/03 14:48
SlimeCat: 就算是避孕率最高的方式也有1%的失敗率 而且明明套子是 11/03 14:49
SlimeCat: 男生在戴 男生一不小心 就會偏離正確使用方式 11/03 14:49
SlimeCat: 怎麼能說懷孕就是女生的錯 11/03 14:49
之前我不想懷孕的時候 套套都是我幫先生戴 確認他有戴好 沒戴好不准碰我 我覺得不想懷孕 就是要自己確認好 不過後來發現我做這些都是多餘的 因為我根本不孕.... -___-
iiiivy: 不過也有生很多都不知道是不避孕還是不會避孕= = 11/03 14:49
dalepp: 這篇也腦補很多啊 11/03 14:50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4:52:20
ivan0928: 我實在不欣賞你用殺這個字 11/03 14:51
其他批評我通通接受 本來各人看法各有不同 但殺這個字 我很堅定 我沒說錯 他是活的 有生命的 一點疑問都沒有 用墮胎來避掉這個字 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說更坦白一點 像這種沒有醫學理由、不是強暴致孕的例子 很多醫生不肯執行的理由 是因為這在我國根本不合法 是殺害生命 屬於犯罪 規定在刑法 我記得以前看過報導 有個女子被男友說服去墮胎 事後越想越後悔 對男友及醫生提告 結果兩個都被判刑!!
polkmn: 我是我媽裝了避孕器3年還懷上的意外 11/03 14:54
bluetree0224: 朋友吃避孕藥藥+保險套還是懷孕 11/03 14:59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4:59:41
bluetree0224: 墮胎並沒有不合法,只要夫妻同意即可 11/03 15:00
iiiivy: 我比較不愛殺是覺得除了一些不負責任的外,也有不少人是 11/03 15:03
iiiivy: 不得不做這樣的事情,而他們也不好走出來 11/03 15:03
優生保健法第9條:(人工流產之條件、同意及標準之訂定)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 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 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所定人工流產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 擬後,訂定標準公告之。 刑法 第24章 墮胎罪 第288條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第289條 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0條 意圖營利,而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 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91條 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92條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 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06:35
btaro: 優生保健法其實定的很寬鬆並沒有違法 11/03 15:04
第9條第6款是比較鬆 所以國內絕大多數墮胎都用這款 前面5款反而像是訂來玩的... 不過第6款需要取得配偶同意 除非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所以原始PO文者如果堅決不簽名 他的太太是無法合法墮胎的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08:14
bluetree0224: 另外法律生命的定義根本不是你講的這樣,很複雜懶得 11/03 15:07
bluetree0224: 寫詳細,但我國法律是認定24週才算有人權的生命,因 11/03 15:07
bluetree0224: 此24週後非殘疾不得墮胎 11/03 15:07
我很清楚這不構成刑法的殺人罪 因為嬰兒沒能出生 就不視為人 所以我沒用殺人兩個字 我用的是殺 殺死嬰兒
SlimeCat: 前期叫胚胎 對留不住的人來說 你這種說法真的很傷人 11/03 15:07
留不住的胚胎 是老天取走的 跟殺不殺有關嗎?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08:57
bluetree0224: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 11/03 15:09
bluetree0224: 者。」這條就是啦,夫妻同意即可 11/03 15:09
bluetree0224: 每個家庭狀況不同,給解決問題的方法勝過事後責罵造 11/03 15:11
bluetree0224: 成的二度傷害 11/03 15:11
原PO的家庭其實沒有承擔不起 就是緊一些 他也願意 但太太不想 原PO上來求助詢問如何說服太太 也是在尋求解決方式 就被說成不尊重太太、拿太太當生子工具、放太太危險生產而不顧..... 說到好像高齡者懷孕 只有墮胎 才是解決方法一樣....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15:27
bluetree0224: 殺個不停,忍不住噓了,說殺嬰兒不是說殺人?真好 11/03 15:12
bluetree0224: 笑 11/03 15:12
Abbyabbie: 懷孕期間稱「胎兒」非「嬰兒」 11/03 15:13
hwwang: 每個人觀念不同,我也不贊同殺這個字。那就是受精卵而已, 11/03 15:13
hwwang: 離人還遠的很。怪太太真的是很莫名其妙,會懷孕絕對是兩 11/03 15:13
hwwang: 個人的責任。這樣說來,先生想要小孩的話,只要盡量故意 11/03 15:13
hwwang: 都不做保護措施,太太只要沒堅守好一但懷孕不生就是殺人 11/03 15:13
hwwang: 兇手?我無法接受這個邏輯。 11/03 15:13
說真的 如果先生是惡意設計的 事後堅決不肯簽名同意墮胎 那幫太太墮胎的醫生 還真得都是罪犯無誤 只要太太後悔 隨時反咬 醫生就得準備坐牢了!
bluetree0224: 說殺嬰兒不等於是說殺人,所以嬰兒不是人?嬰兒也 11/03 15:15
bluetree0224: 有人權好嗎! 11/03 15:15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17:41
Abbyabbie: 如果先生有意為之,太太的確防不勝防,譬如戳破/刮破套 11/03 15:17
Abbyabbie: 子。懷孕這件事,除非沒有性行為,不然都會有機率,可 11/03 15:17
Abbyabbie: 能你針對太太的文句太嚴厲,沒有考慮避孕失敗的可能性 11/03 15:17
我只因為身邊沒看過 就沒有好好考量已經認真避孕 卻仍失敗的可能 這點確實是我的錯 若那個案例也是這樣 我願意收回所有的話 也同情那位太太 但若不是 對於那種事前沒有好好避孕 事後只想墮胎解決的人 我覺得很厭惡 能同情的 只有孩子而已~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20:31
zephyr0422: 胚胎與嬰兒怎麼會是一樣的?先搞清楚再說殺好嗎 11/03 15:26
ASH2012: (舉手)避孕失敗,本來想休息久一點再生的,現在快生了 11/03 15:26
ASH2012: 。 11/03 15:26
ASH2012: 如果打算生完收工,我會選擇兩方都結紮。 11/03 15:27
ShiningRuby: 所以認真避孕卻失敗的墮胎,就不是你認定的"殺"了? 11/03 15:28
因為可以理解他們的不得已 所以覺得不用譴責
bluetree0224: 你幹嘛幫醫生喊冤?本來就要簽切結書,不簽還會健保 11/03 15:28
bluetree0224: 局被核刪勒,ㄧ整個扯太遠。臨床上好多家庭有很多 11/03 15:28
bluetree0224: 難處,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也非能解決的,你可能 11/03 15:28
bluetree0224: 生活很幸福沒看過臨床那些複雜的case,何必這樣漫罵 11/03 15:28
bluetree0224: 原po 11/03 15:28
我說了 如果他們真得已經認真避孕 卻還是意外懷上 的確很無奈 這種情況 譴責他們 確實是過份了 我願意收回 其他的 我不願意 胚胎、胎兒、嬰兒都是一個名詞 唯一不變的 是他們有生命 沒有所謂胚胎沒有生命這種事 法律固然會選一個時點 介入保護 卻不代表法律介入之前 沒有生命 生命怎麼可能會在一個時點 才突然降臨在他身上? 之前都沒有? 不過是法律選取了這個時間罷了 殺這個字 也不是只有法律意義 也有一般的文字意義 殺 就是奪取生命 就像過失致死 法律上不為殺 但在一般人眼裡 就是殺 堅持不符合殺人罪 就絕對不是殺 並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觀點 真得避孕失敗、客觀上無法避孕(強暴)、實在沒辦法養、逼不得已的 也就罷了 他們心裡也很痛苦 再譴責也沒有意義 但沒有認真避孕 有的話拿掉就好這種的 譴責到死 也不為過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37:33
awed: 請問懷了唐寶寶不願生下,拿掉叫殺?生下來是生命啊 11/03 15:30
bluetree0224: 而且胎兒滿24週他就是「人」,法律上有人權的好嗎! 11/03 15:31
chouzen12: 你觀念有夠怪,胎兒不等於嬰兒,嬰兒也是人好嗎 11/03 15:32
dodoru: 原PO家狀況 11/03 15:37
dodoru: 很符合 "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11/03 15:37
這點要她先生認同 願意簽名 才算有喔!
dodoru: 你說 "原PO的家庭其實沒有承擔不起" 這由你來講很怪 11/03 15:38
dodoru: 承不承擔得起不是你認定的,孕婦就是認定承擔不起呀 11/03 15:38
dodoru: 承不承擔得起不只是經濟問題,如果是我會選擇不生這第三胎 11/03 15:39
dodoru: 主要因素就是認為影響心理健康和家庭生活 11/03 15:39
dodoru: 因為我覺得有三個小孩很累,會影響生後二十年心理不健康 11/03 15:40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41:09
viela: 推樓上~你怎麼知道他的家庭一定承擔得起?老公認為承擔得 11/03 15:40
viela: 起但老婆不認為啊 11/03 15:40
因為法律規定的 配偶不簽名 法律就不承認有 不能合法墮胎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42:02
dodoru: 家裡有三個小孩對我來說也會影響到至少二十年的家庭生活 11/03 15:42
dodoru: 大家都知道要先生認同呀,人家太太也有要去非法墮胎吧。 11/03 15:42
現在問題就是 太太很想 先生不想 要怎麼辦? 結論的確是依法不能墮胎 結果原文很多人不是勸他要多體貼太太 要怎麼幫忙他 怎麼開源節流 而是責罵他 不同意是很不體貼 不能理解家裡難處 好像他們都知道原PO家裡有多糟糕 多不能再有個孩子 好像高齡意外懷孕本來就該墮胎 而他不同意是多大的不應該..... 我對這點很不能理解.....
dodoru: 太太不就是已經強烈表達生了第三胎,現實會造成身心不健康 11/03 15:44
dodoru: 不健康和家庭破壞,希望原PO接受現實嗎。 11/03 15:44
dodoru: 當然想要給小孩留房子那太粉紅泡泡了,是太OVER了一點。 11/03 15:46
dodoru: 但不想要生第三胎損耗太大身體健康是很實際的現實。 11/03 15:47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48:33
ShiningRuby: 你為何認為你有資格把你不認同的墮胎譴責到死啊? 11/03 15:49
如果他可以奪取不認同的生命 為何我不可以譴責我不認同的人? 你不認同 也一樣可以譴責我 放心 我就算被罵到爆 也絕對不會刪文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5:50:41
dodoru: 實務上當然是比較可能走向先生去簽字囉,他太太又沒有說要 11/03 15:51
dodoru: 去非法墮胎,會提出現實不適合再生的理由也就是要簽名吧 11/03 15:54
dodoru: 40歲還要懷第三胎,懷完之後還要帶三個小孩影響長久身心 11/03 15:55
dodoru: 健康,或許是板眾覺得能感同身受傾向太太的理由。 11/03 15:56
awed: 實際就是孩子太太在懷、在生、在帶,不尊重太太? 11/03 15:57
awed: 如同未婚管版無法貼近,妳若實際生養帶過孩子可能較知甘苦 11/03 15:58
好吧 我一個生不出來的 覺得墮胎是很不得已的最後選擇 不應輕易墮胎 的確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我不講了 就這樣~
dodoru: 至於沒避孕好的責任,雙方都有責任,在共同造成的共業結果 11/03 16:02
dodoru: 後,夫妻也已經無從去互相追究為何當初某方沒避好孕。 11/03 16:02
※ 編輯: Ai (117.56.244.181), 11/03/2015 16:03:38
dodoru: 要再防範和改善避孕方式也只能在之後了。 11/03 16:03
dodoru: 現階段就是只能決定去或留,如果我是老公,太太已經一再表 11/03 16:04
dodoru: 示身體狀況不好不能再生這一胎,那再勉強下去也很難看。 11/03 16:06
dodoru: 有誰想看老婆這次勉強懷孕,從此身體虛弱體弱多病好幾年 11/03 16:07
awed: 原po太太選拿掉也是最後的不得不,傷心傷身她最痛!不是輕易 11/03 16:07
zephyr0422: 你的確可以譴責他人,但事實是你並不是那位太太本人, 11/03 16:08
zephyr0422: 只有她最了解自身狀況,她的先生來po文也未必把實情全 11/03 16:08
zephyr0422: 部交代,而你只看表面一方的說法就把話說死甚至譴責, 11/03 16:08
zephyr0422: 你沒有去仔細瞭解別人的難處就做了結論,給我的感覺很 11/03 16:08
zephyr0422: 像那些看到年輕人坐博愛座就譴責的人 11/03 16:08
awed: 老公讓我懷孕,承受都我還不準我拿,會超氣無法接受,我承擔 11/03 16:09
awed: 的避孕責任就是接受手術流血傷心。 11/03 16:10
belleenid: 妄自斷言,做這種臆測根本是在傷口灑鹽, 11/03 16:23
belleenid: 沒辦法自主呼吸的算是什麼生命,要用到殺這種字眼? 11/03 16:24
belleenid: 我覺得母體自主權是基本人權,用殺是要壓垮多少人? 11/03 16:26
girlo: …那妳吃的所有東西都是生命啊…連妳壓死的螞蟻都是 11/03 16:30
drama: 我就中過保險套寶寶....所以我殺了 11/03 16:34
drama: 這就是你的用詞,但我認為身為媽媽做了這個決定,就該尊重 11/03 16:34
drama: 媽媽的想法,因為男人總是把生養小孩想得太簡單 11/03 16:34
drama: 那一年,他幾乎都不在家中,我得一打二還要懷第三胎?? 11/03 16:36
drama: 真是別想了....我可不想產後憂鬱帶著小孩跳樓 11/03 16:36
drama: 這篇原文我有跟上,太太的理由幾乎都是繞在先生錢不夠上 11/03 16:40
drama: 所以這位先生對家庭的貢獻看來只有錢,如果他是照顧小孩的 11/03 16:41
drama: 好幫手,我倒覺得這位太太會考慮的 11/03 16:41
SlimeCat: 推爪媽 看原文懷了第3個不想生,總覺得很明顯是帶前2個 11/03 16:44
SlimeCat: 太辛苦啊 那是誰讓她那麼辛苦不就是上來發文的她老公嘛 11/03 16:44
dodoru: 我覺得到40歲了,不能生第三胎有很多綜合因素的考量 11/03 16:46
dodoru: 經濟因素雖然我傾向不需要給小孩太多的東西,但兩個和三個 11/03 16:46
dodoru: 的負擔和考量真的不同,不完全是總收入的問題,不論賺多少 11/03 16:48
dodoru: 錢,多負擔一個人的心理壓力就是不同,生三個兩個人真的要 11/03 16:49
dodoru: 拚到年紀蠻大,收入也不是說一定持續高薪,一眨眼改朝換代 11/03 16:51
dodoru: 光輝時代就已經過去,50歲時三個小孩也才9-15歲嗷嗷待哺。 11/03 16:55
Kukuxumusu: 我覺得檢討他怎麼沒避孕這樣拿掉很過分根本很空泛 = = 11/03 17:16
Kukuxumusu: 做媽的選擇殺死小孩 也是會有他們內疚跟身體影響的 11/03 17:17
Kukuxumusu: 的確他犯了錯怎麼沒做避孕 不過現在外人講這有意義嗎 11/03 17:17
ivan0928: "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我以 11/03 17:23
ivan0928: 為他們的爭執就叫做影響家庭生活。我也認為太太堅決不 11/03 17:23
ivan0928: 生你逼她生這9個月會影響她的心理健康。不想生是事實, 11/03 17:23
ivan0928: 而這個事實會造成第六點的結果。另外殺是一個很冒犯的字 11/03 17:23
ivan0928: 眼,法律上也不是這樣用。不要把你個人情緒帶上來。 11/03 17:23
ivan0928: 人家是做媽的人。已經有兩個孩子也很用心栽培愛護,還要 11/03 17:26
ivan0928: 每個人都留棟房子。希望你在指責的同時想想人家還是一 11/03 17:26
ivan0928: 個好母親。被你個外人用殺來教訓。想必只會得到更多的憂 11/03 17:26
ivan0928: 鬱跟更快達到第六點這個要件。 11/03 17:26
Kukuxumusu: 我也覺得想為每個孩子留房子這點完全沒錯 可以讓人一 11/03 17:27
Kukuxumusu: 人一間 的確 沒留也是可以 大概也不會怎樣 看他造化 11/03 17:28
Kukuxumusu: 可是如果我有能力 我也會希望可以為他準備 不是房子 11/03 17:29
Kukuxumusu: 就是金錢 就是讓他可以多一些選擇這樣...如果多生了 11/03 17:29
Kukuxumusu: 選擇會變少 我也會..有點不願意 11/03 17:30
Kukuxumusu: 因為現在已經生出的兩個孩子 本來選擇可能每人有這麼 11/03 17:30
Kukuxumusu: 多 現在如果多一個小孩來分..已生小孩也沒有選擇權阿 11/03 17:31
Kukuxumusu: 就覺得會有點不公評吧...我大概也會選擇不生 (以後生 11/03 17:32
Kukuxumusu: 夠了會去做節育吧) 這篇很值得討論 但...you know 11/03 17:33
namie520: 其實我覺得大家不用那麼激動 這個版本來就是公開討論 11/03 18:08
namie520: 關於墮胎這種事 本來就有各種看法 有很不能接受的 也 11/03 18:09
polkmn: 同樓上 大家太激動了 11/03 18:09
namie520: 有覺得生出來之前都是媽媽作主就好的 本來就不可能取得 11/03 18:09
namie520: 一致的看法 也不必彼此爭取認同 或扯什麼自主呼吸... 11/03 18:10
namie520: 是哪個胎兒會自主呼吸啦~ 連生出來都有好些得靠儀器呢 11/03 18:11
namie520: 總之就是各人有各人想要的生活 有人願意為小孩犧牲 即 11/03 18:11
namie520: 使他不在預期之內 有人不想 所以不要孩子 要自己的生 11/03 18:12
namie520: 活 這不就結了? 重點不是錢夠不夠 錢夠就不可以拿? 11/03 18:13
namie520: 也不是老公幫不幫 即使老公體貼 還是有人不想生 重點只 11/03 18:13
namie520: 在 我就是不要! 不是嗎? 但就現實來講 若原原PO夫妻無 11/03 18:14
namie520: 法取得共識 就是無法合法墮胎 所以大家才要說服原原PO 11/03 18:14
namie520: 讓墮胎有可能 若原原PO連這都承受不住 大概也受不了養 11/03 18:15
namie520: 三個孩子的壓力吧! 其實原原PO就像AI 覺得那是生命 才 11/03 18:15
namie520: 會說那是他們家老三 他太太就像其他人 覺得那只是細胞 11/03 18:15
namie520: 大家只能祝福他們能夠取得共識 誰都不用腦補他們的狀況 11/03 18:18
namie520: 一直爭某些字眼 其實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出去大眾還是兩種 11/03 18:19
namie520: 看法都有 誰也不可能說服誰 所以真得不用爭了啦~ 11/03 18:19
drama: 說到我就是不要的,上次那個不就真的拿了第一個,卻被老公 11/03 19:00
drama: 盧出第二個,最後卻毀了自己的婚姻 11/03 19:01
yyhy: 以這標準 醫學上的減胎也是你所謂的殺了... 11/03 20:17
iiiivy: 其實他認為殺我也覺得不用爭太多,只是想提一些可能的狀況 11/03 20:20
iiiivy: 說到減胎讓我想到,人工受孕變成受精卵,但還沒植入母體 11/03 20:21
iiiivy: 的算是? 11/03 20:21
sunnyborage: 即使妳用詞沒錯,但明明可以貼心一點,卻刻意要強調 11/03 20:53
sunnyborage: 此用詞,其心可議。妳有妳要傳遞的理念,但也請體諒 11/03 20:53
sunnyborage: 那些經濟或實際情況有困難的媽媽,並不是要刻意致孩 11/03 20:54
sunnyborage: 子於死。有時生下他來才是殘忍,才是罪。 11/03 20:54
sunnyborage: 一直提那個字,讓那些曾經的母親難受,有何用意呢? 11/03 20:56
sunnyborage: 母親考量到其他兩個孩子,做出周全的決定,勇於 11/03 20:58
sunnyborage: 承擔與負責就好。我倒是厭惡那些沒勇氣沒魄力,生下 11/03 20:59
sunnyborage: 就丟著給別人甚至不管的父母,那才是可惡。 11/03 20:59
sunnyborage: 還有拜託妳別再強調那個字眼了,有一本故事書叫「用 11/03 21:01
sunnyborage: 愛心書說實話」,妳可以看看。用愛心,說實話。 11/03 21:01
belleenid: sunnyborage,不能贊同你更多了! 11/03 21:37
yiro: 跟原原PO一樣出一張嘴 11/03 22:20
namie520: 我是覺得大家不用激動 出去社會上 這兩種看法就是都有 11/03 23:03
namie520: 但仔細看有些推文內容 我其實有點好奇 如果大多數人的 11/03 23:04
namie520: 眼裡 胚胎只是母體細胞的一部分 那就理直氣壯地說 我就 11/03 23:05
namie520: 是想去掉些細胞 不用你多事 也不必你認同 這是我的事 你 11/03 23:05
namie520: 少管 不就好了! 又何必強調作母親的一定非常傷心、作父 11/03 23:06
namie520: 親的肯定都出張嘴、什麼也不分攤、他們家經濟大概沒辦法 11/03 23:07
namie520: 越說這些 反而越顯得 你是因為這些原因才認同墮胎 那如 11/03 23:07
namie520: 都沒有呢? 負擔得起 也沒很傷心 就是不想要 不想改變生 11/03 23:08
namie520: 活 大家是否就不那麼認同了? 其實這些議題都是很可以討 11/03 23:09
namie520: 論的 比單論某些字眼如何如何 更有意義~ 11/03 23:09
namie520: 恩 躲在這推文裡寫這些 看到的人怕也不多 我另起文好了 11/03 23:10
chivast: 人生本來就會有意外,原波夫婦也在努力溝通處理了,反而 11/04 09:15
chivast: 這篇沒啥意義 11/04 09:15
mavisQ: 就懷了啊 現在講這個有意義嗎 11/04 09:17
melisay: 那討論這些也沒意義了阿 反正那是他們的事 11/04 12:08
EurekaJet: 拿孩子跟愛不愛小孩是兩件事喔!有時候是考量到現有的 11/04 17:40
EurekaJet: 孩子和自身的能力。不然,有了就要生,把生活搞得忙碌 11/04 17:40
EurekaJet: 無力淩亂,這樣叫好? 11/04 17:40
JayceLai: 為什麼懷上了就都是女方的責任... 11/05 15:08
linche: 如果妳40歲還會想冒生命危險去懷第三個?更別提到60歲前都 11/06 16:03
linche: 還要照顧養育小孩,過度指責別人前有沒有想過他們現實上 11/06 16:03
linche: 的問題 11/06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