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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就有版友說明有記者朋友會在版上抄文的情況 PTT雖然是屬於公開論壇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希望他的家務事被媒體朋友們報導 所以也希望記者朋友們可以尊重自身的新聞道德 也尊重所有在版上PO文的版友們 對此,目前採取以下方式 希望能有所幫助 1.已在進版畫面中說明 ※記者朋友們請勿非經當事人同意而擅自取材※ 2.在分類發文中多加註 請版友們在發文時選擇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手機PO文的版友,請選擇載入文章分類的預設內容 就可以看到上述字樣及PO文前的版主提醒 最後 也煩有在觀察本版作為您的新聞題材的記者朋友們 ※請勿未經過當事人同意就擅自抄文※ 若您真的覺得這是您取材的好文章、好題材 請先動動您的手指,寫信給原PO文版友 徵求當事人同意之後,再來抄文 尊重他人等於尊重自己 謝謝 n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89.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46626665.A.79C.html ※ 編輯: nunu1102 (114.24.89.106), 11/04/2015 16:45:52
JayceLai: 我是覺得這規定防君子不防小人...已經有過很多篇原po表 11/04 16:46
JayceLai: 示請勿轉載的文章也是上了新聞 11/04 16:46
drama: 因為這裡是公開論壇...幾乎是防不了的,只是打預防針 11/04 16:49
nunu1102: 如果版友清楚註明請記者勿抄文,那麼就是享有法律追述權 11/04 16:49
nunu1102: 也只能這樣打預防針了~畢竟BBS也算是公開論壇 11/04 16:50
nunu1102: 最重要的是要請記者朋友們尊重專業!! 11/04 16:50
drama: 沒有洩漏個資又無關著作權法,無法可用啊 11/04 16:50
drama: 光是合理使用中的第49條和第52條,記者就肆無忌憚了 11/04 16:53
lail: 不過手機上網的好像看不到進板畫面耶 11/04 17:12
AppleAlice: 記者還是不會停止抄文的 11/04 17:12
liao5469: 如果是小時後沒讀書的記者,他們應該看不懂這篇耶! 11/04 17:21
skyqiu: 我就被抄過 打去罵了好幾次 11/04 17:38
hightemper: 我也是完全沒被通知的狀況下就被蘋果抄文了.. 11/04 18:04
ASH2012: 那代PO也要註明不給抄,可是被抄如何舉證是事主? 11/04 18:09
ASH2012: 結果被抄還要自己自首? 11/04 18:09
saapf222: 亂抄文的作者真的很糟糕 11/04 18:12
saapf222: 記者才對 11/04 18:12
graduation: 請問被抄之後 請問板主如何處置? 11/04 18:12
LoveSATO: 那是不是要備份時也要註明是否能備份 YES/NO ? 11/04 18:16
LoveSATO: 我看以後PO文 開頭都寫 勿抄文、勿備份 好了!! 11/04 18:18
Amilie: 支持 11/04 18:32
Amilie: 然後,記者抄文跟單純備份無關吧!除非記者抄了文但默默存 11/04 18:34
Amilie: 入自己電腦自己看 11/04 18:34
mepe1018: 亂猜測的想 會不會有記者為了交作業 來發個假問題 11/04 18:37
herbi: 記者有那麼聽話嗎?叫他不要抄就的抄? 11/04 18:54
elvire: 不只記者,我想連所謂的作家也會拿網友的事蹟來說成是她 11/04 19:11
elvire: 自己或朋友的經歷 11/04 19:11
yylane: 這公告是給誰看的啊?記者的權限你板主有哪一條可以管?雖然 11/04 21:35
yylane: 記者亂超很討厭,但要追溯也是作者自己去處理關板主甚麼事 11/04 21:35
yylane: 不覺得板主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亂發公告嗎?你發了這條公告 11/04 21:36
yylane: 請告訴我以後發現記者抄了你要用哪條板規處罰他? 11/04 21:36
tcc0816: 你有公共跟沒公共一樣,誰理你? 11/04 22:29
huzzah: 這篇N版主哪裡在管記者權限?還是說記者們所屬的單位主管 11/04 23:00
huzzah: 指示公司的記者到網路上四處抄文? 要刊載別人的文張,取得 11/04 23:00
huzzah: 他的同意不是基本常識嗎? 11/04 23:01
yylane: 是基本常識啊但板主發這公告意思是打算要處置?怎麼處置? 11/04 23:14
saapf222: 樓上你好激動......還好嗎? 11/04 23:20
huzzah: 似乎是不能怎樣啦,但如果版友發文都註明不能抄,記者還是 11/04 23:21
huzzah: 抄,只能說他很有臉皮,所屬公司也很禁得起 11/04 23:22
betterone: 版規小小小於法條,記者為何要遵守啊? 11/04 23:27
emily0953: 著作權罰則不低 11/04 23:30
bbbing: 但是著作權的問題是很模糊的不好成立,記者通常會重新描述 11/04 23:34
bbbing: 劇情,描述到什麼程度算是抄襲,這很難拿捏也很難告 11/04 23:35
saapf222: 如果重新描述劇情,而不是丟連結也算他有用心,有時候是 11/04 23:56
saapf222: 帳號被認出來才是一種麻煩 11/04 23:56
saapf222: 很可惜的是,現在的記者連自己重塑劇情都懶或文筆太爛連 11/04 23:58
saapf222: 改都不會 11/04 23:58
yylane: 記者有臉皮這是新聞嗎?發公告是來證明記者有臉皮這功能的? 11/05 00:01
chy1982: 記者沒臉皮不代表想規定的事就不能規定,寫小說被盜文也 11/05 00:27
chy1982: 常有的事,作者一樣會在開頭寫請勿盜文,所以要去罵作者 11/05 00:27
chy1982: 幹嘛寫那句嗎? 11/05 00:27
uwmtsa: 進板畫面"不是情緒出口板"那一句都變成笑話不知道多久了 11/05 01:03
Sutter: 發在公開版面,記者轉貼根本就沒有觸法之虞 11/05 01:24
jingl: 可以參考女板有一篇對於記者抄新聞的建議,放進發文格式內 11/05 01:28
feeks: 怕妓者抄文 現在很多東西不敢寫了 11/05 04:31
fake0617: 很不實際的版規,記者哪會管你,更何況並沒有“法律追訴 11/05 06:37
fake0617: 權”這種東西,那是門外漢在用的字眼 11/05 06:37
yylane: 所以說就是有人搞不清楚發文聲明跟板主公告的意義,發文者 11/05 07:34
yylane: 有權利拒絕記者抄文,但這種東西需要板主公告?請問公告了 11/05 07:34
yylane: 之後記者繼續來抄那板主要怎麼做? 11/05 07:34
NOTHINGES: 鬧啥 版主統一定標很好啊 11/05 07:39
chy1982: 嗯,小說作者在網路寫文章,也會有管理員公告,請珍惜作 11/05 07:51
chy1982: 者勿盜文 11/05 07:51
chy1982: 公告除了板規本身的處理,我想也有一個善意提醒的意思在 11/05 07:59
Latour: 建議把這篇公告置底並改版標 11/05 09:09
isaacc: 這是個很無聊的板規,請板主三思。 11/05 10:23
isaacc: 版主很有心,但這種版規真的豪無意義阿。 11/05 10:24
isaacc: 不小心守華的作者,還就不小心放棄了著作權 11/05 10:25
isaacc: 而且這還等於是被板主害的...好心反而辦錯事阿 11/05 10:25
s6525480: 哪有什麼保留這種東西 11/05 11:30
rosewater23: 記者真的是很煩 11/05 11:40
filiaslayers: 直接在下面補一條記者抄文,生兒子沒屁眼就好了 11/05 14:12
另外,filiaslayers版友,你的推文有點不雅,口頭警告一次 ※ 編輯: nunu1102 (114.24.89.106), 11/05/2015 14:52:02
Fantasyhisai: 記者朋友給點尊重好嗎 11/05 15:10
filiaslayers: 對記者還溫良恭檢讓,那被抄也只是剛好 11/05 15:28
s6525480: filiaslayers版友 你心地麻煩好一點 不能儘量用祝福的 11/05 16:11
s6525480: 說法嗎?沒屁眼不能排泄很痛苦 11/05 16:12
ariiodi: 是要說「祝福記者們抄此文後無災無難,出門不會被車撞、 11/05 16:42
ariiodi: 回家不會被強劫(合掌)」的意思? 11/05 16:42
filiaslayers: 是是是,謝謝記者無私的抄襲,這樣可以吧 11/05 16:55
SlimeCat: 你可以參考張大春的說法 祝他全家永遠不死人 11/05 17:29
LoveSATO: 記者要抄文,要罵就罵記者,幹嘛咒人家的孩子?孩子很無 11/05 19:21
LoveSATO: 辜!filiaslayers大 您說是不是?咒別人家庭也不好喔~ 11/05 19:23
drama: 說實在的,以新聞報導而言,在公開論壇取得資訊做事實描述 11/05 20:13
drama: 真的就是合理使用啊....就算這行為造成當事人困擾,也還是 11/05 20:13
drama: 無法可辦... 11/05 20:14
drama: 而且也不可能根據板眾喜惡要求哪篇上新聞哪篇不要,而且 11/05 20:17
drama: 大部分也是板友造成其"話題性"引起注意,但我覺得板主發公 11/05 20:18
drama: 告提醒還是有必要的,因為我想來此討論的並沒有會上新聞 11/05 20:18
drama: 的心理準備,事情鬧大後一發不可收拾的例子PTT也不是沒有過 11/05 20:19
fh11942: 是「追訴權」,另外實際上根本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 11/05 20:45
fh11942: 西,這是當事人自己喊爽的 11/05 20:45
s6525480: filiaslayers版友 你還是聽不懂 祝福你知道嗎? 11/06 00:11
s6525480: 版主認為你封了人屁眼缺德 事實也是 為了多積陰德 11/06 00:12
s6525480: 你直接祝福他小孩長滿屁眼 不是皆大歡喜嗎? 11/06 00:13
s6525480: 你跟會講出 保留法律追訴權的人認真幹嘛 11/06 00:17
youame: 討厭妓者,你頂多詛咒妓者,詛咒小孩,有事嗎?關小孩屁事呢 11/06 01:21
mtyc: 為什麼要詛咒(祝福?)小孩? 11/06 06:42
isaacc: 明明爭議很多,版主還要硬來。。。這真的不是最緊急的板務 11/07 17:10
NOTHINGES: 沒看到哪裡爭議多 只有你一個人在提爭議 而且這又不用 11/07 18:00
NOTHINGES: 板主處理 不知道你在激動個什麼勁= =+ 11/07 18:00
emily0953: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啊現在版主缺人,等你上了再來置 11/07 18:15
emily0953: 喙版務。 11/07 18:15
nicole025224: 請追訴權是那一部法那個條文,不知道也沒用阿(疑) 11/08 01:31
nicole025224: 。訴訟要表明訴訟標的(條文) 11/08 01:31
nicole025224: 首句少了'問'。請問…… 11/08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