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OTHINGES: 只有多元成家能救他了 他唯一的出路是去當媳婦 11/09 12:30
他這種個性當媳婦,我想每個婆婆都會變惡婆婆吧~畢竟自我中心太嚴重的人人人討厭~
推 ptncku: 妳打好多喔~ 幫推~ 11/09 12:38
→ ptncku: 看來我們中心思想差很多耶~ 不過還是幫推推 11/09 12:39
→ ptncku: 畢竟不同理念跟想法大家都要互相尊重~ 11/09 12:39
推 rainbowX: 推 11/09 12:44
推 emily0953: 嗯 11/09 12:45
推 angelalove: 喔...我支持妳 11/09 12:53
噓 PCL1515: 回文就回文,扯什麼“愚蠢的氣氛” 11/09 12:55
推 chy1982: XDDD 11/09 13:10
噓 sexymuse: 噓愚蠢氣氛。唯有選你才正解? 11/09 13:16
噓 skat: 我也覺得再不認同,也不該暗指(還是這算明說?)對方愚蠢 11/09 13:17
推 ptncku: 只是稍微幫網路弱勢的婆婆講講話 就被說愚蠢的氣氛 11/09 13:17
→ ptncku: 難道都要幫媳婦講話 才是聰明的氣氛? 11/09 13:18
推 joicoo: 推 11/09 13:18
→ ptncku: 不過不用擔心我會告人啦~ 網路訟棍的人格是最低劣的 11/09 13:18
→ ptncku: 意見交流就交流 說要告人有的沒的 真的很沒品 11/09 13:19
推 NOTHINGES: 嗯嗯 愚蠢的不是立場 是內涵 11/09 13:22
來~我來說文解字一下~
愚蠢呢~
就是愚昧無知的意思,
有鑑於樓主時常發空洞乏善的文章,
且不具有常識和知識,
經人不時提點依然故我,
還沾沾自喜,
因此我認為他應該符合愚蠢的要件,
而愚蠢是指他的行為而言,
再者~
樓主可能不只對文章理解的能力稍有問題而已,
而是有很大的障礙,
通篇下來不論是原原po的本文和此篇,
皆顯示老公的媽是打壓人的那一方,
原原po始終都是要接受不合理對待的那方,
因此何來網路的弱勢婆婆?
沒說老公他媽強勢就算客氣了,
弱勢?連"弱"都沾不上邊,
最後,
樓主啊~
你就收起那種一兩個人跟你意見相同就馬上拿雞毛當令箭的個性吧,
這種個性是對你交到女朋友沒有任何幫助的唷~
end~
推 fppull: 說真的要幫婆婆講話也不是這樣完全偏頗。這樣只會得到厭惡 11/09 13:23
→ fppull: 而已 11/09 13:23
→ fppull: 這樣跟你們最討厭的只護媳婦無論婆婆怎樣做都批的人有啥 11/09 13:25
→ fppull: 兩樣? 11/09 13:25
推 sashababie: P大有想過網路弱勢的背後是現實生活的欺壓強勢嗎 XD 11/09 13:26
→ sashababie: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11/09 13:26
推 ptncku: 就算幫婆婆說話 也只是把10:0變9:1 畢竟是婚姻版啊 11/09 13:29
→ ptncku: 又不是媳婦版 不能容許幫婆婆說說話的言論嗎? 11/09 13:31
→ fppull: 那你覺得你講的很公正不是為反而反? 11/09 13:32
→ ptncku: 而且1個女人帶大3個小孩真的了不起啊 連我這路人都佩服了 11/09 13:32
→ ptncku: 前ㄧ篇我說只帶1個小孩的過太爽 被噓爆 11/09 13:33
→ ptncku: 這篇我說帶大3個小孩的婆婆了不起 也被噓爆... 11/09 13:34
→ ptncku: 到底標準在哪裡啊??~~ 11/09 13:34
→ fppull: 你要不要看幾乎有不同人噓,你真的完全覺得自己好無辜喔? 11/09 13:35
推 finch0520: 不要這樣嘛,有時候愚蠢的文也滿精彩的哈哈哈 11/09 13:36
→ ptncku: 是無辜啊 像我上面說的問題...到底要怎麼樣?很難懂耶~ 11/09 13:36
→ NOTHINGES: 隨便啦 有種東西叫沙包 11/09 13:37
推 JayceLai: 好可憐 只有這種點可以反駁.. 當然 我並非指un大 11/09 13:37
→ ptncku: 這種點? 這根本是這篇跟上篇最關鍵的點啊... 11/09 13:38
推 mtyc: pt 你舉的例子標準很統一啊 哪裡有問題XDD 11/09 13:38
→ ptncku: 養1個不能說過太爽 養3個不能說了不起 弄得我都亂了 11/09 13:39
→ mtyc: 不過你上一篇被噓是因為你鍵盤育兒吧 11/09 13:39
→ ptncku: 沒~那是後來的部分 一開始是說養1個過太爽的部分 11/09 13:40
→ mtyc: 這篇則是忽視婆婆的強勢問題,跟養幾個沒關係啊 11/09 13:40
→ mtyc: 養一個不一定爽,養三個也不一定了不起,這樣還不懂? 11/09 13:41
推 sashababie: 你真的邏輯很差耶...養大三個很棒棒,但這份功勞應該 11/09 13:41
→ sashababie: 跟自己的小孩討而不是小孩的另一半哦! 11/09 13:41
→ mtyc: 要亂版就不要玻璃心啊,怎麼又裝可憐XD 11/09 13:41
→ fppull: 推m大,上一篇大部分都在講鍵盤育兒,這篇忽略婆婆的問題 11/09 13:42
→ fppull: ,怪大家噓你? 11/09 13:42
推 ptncku: 所以養大3個沒有很了不起嗎? 不能得到媳婦的尊敬? 11/09 13:43
推 domotorei: 推m大,要亂版就不要玻璃心。 11/09 13:43
推 mtyc: 為什麼你會得出這個結論呢XDDD 養大孩子很不錯啊,但擾亂別 11/09 13:43
→ mtyc: 人婚姻跟婚禮還要人家尊敬,實在強人所難 11/09 13:44
→ fppull: 尊敬需要全部事情都同意婆婆的做法嗎? 11/09 13:44
推 NOTHINGES: 要亂版就不要玻璃心啊,怎麼又裝可憐XD 11/09 13:44
→ mtyc: 就等於你不斷亂版,鍵盤育兒,就很難得到別人的尊敬,懂? 11/09 13:44
推 sashababie: 為何養大孩子就應得尊敬?這是母子之間的關係不是婆媳 11/09 13:44
→ ptncku: 別人? 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兒子耶 怎麼被說成別人? 11/09 13:44
→ sashababie: 婆媳關係從婚姻成立才開始,沒有人在溯及既往的啦 XDD 11/09 13:45
→ ptncku: 辛苦付出沒在溯及既往的喔? 那婆婆不就很虧? 11/09 13:46
推 yiro: 別自以為發了廢文還沾沾自喜+1 11/09 13:47
→ fppull: 好啦…以後你自己的小孩結婚通通都有意見,看你小孩會不會 11/09 13:47
→ fppull: 完全接受啦~ 11/09 13:47
推 mtyc: 原來你認為媽媽擾亂兒子的婚姻也是可以的? XD 11/09 13:47
推 sashababie: 虧什麼?媳婦又沒欠她,要彼此互相尊重就好好經營婆媳 11/09 13:47
推 saapf222: 我養3個覺得還好阿,該覺得尊敬的也是我的兒女,如果一 11/09 13:47
→ saapf222: 個人一直做不合自己年紀身份的事,那別人會不想尊敬也 11/09 13:47
→ saapf222: 很正常 11/09 13:47
→ yiro: 一個養三個好棒不能合理吃媳婦豆腐 11/09 13:48
→ sashababie: 關係啊 11/09 13:48
→ sashababie: 要討拍討功勞應該去跟自己的小孩討,為什麼是跟媳婦討 11/09 13:48
→ sashababie: 你倒是說說看嘛 XDDDDD 11/09 13:49
→ sashababie: 難道兒子結婚就變成媳婦的人,從此跟媽媽斷絕關係? 11/09 13:49
推 saapf222: 兒女都可能會對做得過火的父母反感了,何況是別人 11/09 13:49
推 Orchid: 養大三個小孩到底甘媳婦啥事??要人家尊重請先有長者風範 11/09 13:49
→ Orchid: ,不要倚老賣老,講話ph值很低,干擾人家小家庭的生活... 11/09 13:49
推 yiro: 該感恩感念回報養育之恩的是其子女 怎麼會是媳婦來償 11/09 13:49
→ sashababie: 因此媳婦要負兒子所有原本應付的責任? 11/09 13:49
→ yiro: 女婿有同等回報岳家嗎?? 11/09 13:50
推 kicwprpi: 推 11/09 13:57
推 Agneta: 看某推文感覺真的是來亂版XDD 別人說的都聽不懂~ 11/09 14:11
推 hogolahe: 推妳最後一段,不是每個人都能對亂板文釣魚文處之泰然。 11/09 14:48
→ hogolahe: 萬一事主當真成為壓跨別人的最後一根稻草,發生什麼不 11/09 14:48
→ hogolahe: 該發生的事,某p心理不會不安嗎? 11/09 14:48
推 ptncku: 奇怪耶~~我的基本想法就是要孝順公婆阿~~ 中國傳統美德耶 11/09 14:58
→ ptncku: 提倡孝順公婆 會發生什麼不該發生的事?? 11/09 14:59
推 saapf222: 可以孝順,但不用愚孝,然後,你可以自己要求自己老婆孝 11/09 14:59
推 meegan: 沒關係 你可以多po幾篇 以後等你交女友 就祈禱她不會看ptt 11/09 14:59
→ saapf222: 順傳統就好,不用想要洗腦別人也要跟著做 11/09 14:59
→ ptncku: 當然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做法 但提倡一下 錯了嗎?? 11/09 14:59
→ ptncku: 沒有洗腦阿 每個人都有獨自思考的能力阿 11/09 15:00
→ saapf222: 跟雙姓教母一樣阿,雙姓每個人可以選擇,但一直提就... 11/09 15:00
→ ptncku: 有的人提倡要有新時代女性思維 有的人提倡孝順公婆 11/09 15:00
→ ptncku: 各種不同言論 不是應該都要互相尊重嗎?? 11/09 15:01
→ saapf222: 所以你應該尊重反對你想法的人阿?還是你只能提別人不能 11/09 15:01
→ saapf222: 反對???這叫互相尊重嗎XD 11/09 15:01
→ ptncku: 當然尊重阿 妳沒看我都幫推文嗎?? 我沒在噓文的 11/09 15:02
→ ptncku: 就算持相反意見 也是就內容論述自己想法阿~~ 11/09 15:02
→ fppull: 推文就是尊重喔? 11/09 15:03
→ ptncku: 言論自由 互相尊重 應該是網路世界的基本吧?! 11/09 15:03
推 saapf222: 你可以去八卦版請教你說的那兩句問問XD 11/09 15:03
→ ptncku: 意見不同 當然不會贊同 但也不至於使用到人身攻擊的手法 11/09 15:03
→ fppull: 那麻煩岳父母一起孝順吧…總不能只孝順公婆吧? 11/09 15:04
→ saapf222: 真的,不要隨便說人用一下腦好嗎,不要人身攻擊QAQ 11/09 15:04
推 ptncku: 阿 可能小弟口頭禪 一時嘴快 失禮了 這部分是小弟不對 11/09 15:06
推 domotorei: 幫推文就是尊重喔?以為別人都不看內容的嗎? 11/09 15:07
推 ptncku: 像本篇小弟推文 有哪一句有不尊重他人言論了?? 11/09 15:08
→ ptncku: 雖然見解不同 但也只是就事論事 不會做更多他人身分的攻擊 11/09 15:09
我真心的說,
我不需要你這種無意義的推文,
因為你根本不懂"本質"是什麼,
再者,
別再老是嘴巴說著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說樓主老是強調的"把事情說清楚"~
※ 編輯: unknowid (118.160.102.223), 11/09/2015 15:13:18
推 domotorei: 這篇看似沒有,但上次被你刪掉的就一堆他人身份的攻擊 11/09 15:12
推 sashababie: 真傳統的婆婆哪會讓兒子住女方的房子啊又不是入贅 XD 11/09 15:12
→ domotorei: 而且是你對別人的攻擊。 11/09 15:12
推 saapf222: 中國傳統就是既得利益者傳統阿,所以會演變也不奇怪 11/09 15:12
→ sashababie: 傳統美德都端出來就知道沒戲唱了 (≧≦) 11/09 15:13
推 ptncku: 上次是有點被無意義人身攻擊跟訟棍氣到...所謂佛也發火 11/09 15:13
→ ptncku: 表示小弟修養還有待加強呢! 11/09 15:13
→ saapf222: ....佛不是你可比擬的,不要自抬身價好嗎 囧 11/09 15:14
→ domotorei: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要以為你在這邊裝可憐洗白就可以 11/09 15:14
→ domotorei: 抹除你過去的記錄。 11/09 15:14
→ ptncku: 被攻擊10句 總會忍不住回個1-2句 實在是慚愧 11/09 15:14
→ ptncku: 原po所言 是要小弟提供婚姻狀態跟家庭成員組成嗎? 是否? 11/09 15:16
→ domotorei: 花了三四個小時在與版友論戰叫做只回1~2句? 11/09 15:16
推 NOTHINGES: 你在說啥夢話 人家生小孩的人你竟然敢不尊重她 區區被 11/09 15:16
→ NOTHINGES: 攻擊十句竟然敢反擊!? 你自己去把你po的那篇文看一 11/09 15:16
→ NOTHINGES: 次 好好反省! 11/09 15:16
→ chy1982: 雖沒嚴格執行,但依板規 po文要以自身婚姻經驗為主,非 11/09 15:52
→ chy1982: 自身婚姻可推文不可回文,所以是否要提供婚姻狀態?當然 11/09 15:52
→ chy1982: 是啊,除非你不發文 11/09 15:52
→ chy1982: 你有看過po攻略教打怪,不提供自己的戰績給人參考的嗎? 11/09 15:53
推 yiro: 我還真希望他真的單身 不然他家小孩的教育令人擔憂... 11/09 15:56
推 gtcat: 即使要幫弱勢的婆婆說話也得看有沒有道理 11/09 16:23
→ gtcat: 且就算是自己的家人都得尊重對方意願何況還只是老公的媽 11/09 16:25
推 emily0953: ptn先生,如果你不收回罵我訟棍,等著接傳票吧 11/09 16:45
推 ptncku: ?樓上?我有指名說誰了嗎? 11/09 17:18
推 ptncku: 這樣也要告?是要告哪一句推文了啊? 11/09 17:24
推 emily0953: 你可能忘記版主可以救刪文 11/09 17:29
推 ptncku: 妳看這麼多人罵我這麼多 我有說過要告誰了?? 11/09 17:30
→ unknowid: 你確定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嗎? 11/09 17:30
→ unknowid: 需不需要我提醒你一些該注意的地方? 11/09 17:30
→ ptncku: 沒有指名道姓阿 是後來發一篇 說不喜歡網路上有訟棍橫行 11/09 17:32
→ ptncku: 完全沒說誰是訟棍 這樣也能告?? 11/09 17:32
→ unknowid: 你真的天真到有剩~那我就來幫忙E大吧~ 11/09 17:33
→ ptncku: (雖然台灣法律不管怎樣都是可以提告啦... 只要告就會受理) 11/09 17:34
→ unknowid: 你以為我是在跟你說告即應理這種程度而已嗎? 11/09 17:35
→ ptncku: 不然妳說我哪句話有說到誰是訟棍了 有說的話我就永不PO文 11/09 17:35
推 emily0953: 天真到不行啊 11/09 17:35
→ ptncku: 對阿 台灣只要提告都會受理阿 像我被罵這麼多 起碼可以告 11/09 17:35
→ ptncku: 10幾20人 難道我真的全部要去告嗎?? 11/09 17:36
→ unknowid: 那你會成為PTT上少數法院認證的一些字眼唷~ 11/09 17:37
推 ptncku: un大 妳說妳學法律的 那問一下 我哪一句有說誰是訟棍了? 11/09 17:39
→ ptncku: 第2點 我被罵這麼多 如果真的要告 有沒有20人以上可以告? 11/09 17:40
→ unknowid: 老話一句,懶的鳥你,要問不會去問其他人膩~跟你很熟嗎? 11/09 17:50
推 sashababie: 下午15:13的推文說別人訟棍啊,p大失憶了嗎? 11/09 17:57
推 ptncku: 沒說誰阿 這樣誰可以告人了?? 11/09 18:01
推 meegan: 告當然隨便都可以告 問題是告不告的成 11/09 18:01
→ ptncku: 就算是原來的文 第一篇是完全沒提到"訟棍"2字 11/09 18:01
→ ptncku: 第2篇是完全沒提到誰 只是說自己對於網路上訟棍橫行很失望 11/09 18:02
→ meegan: 告不成反被告誣告 就真的是法院認證了 11/09 18:02
→ ptncku: 這樣誰要提告什麼了?? 反而罵我的一堆 才是真的可以告吧 11/09 18:02
推 meegan: 另外 法律邏輯沒有不說話=否認 真想知道是誰教的 11/09 18:03
→ ptncku: "告當然隨便都可以告" 這就是訟棍的可怕阿 知法玩法 11/09 18:03
→ ptncku: 就算完全沒證據 也可以去按鈴申告 台灣這種法律真的要改 11/09 18:04
→ ptncku: 看看本篇就好 NOTHINGES: 嗯嗯 愚蠢的不是立場 是內涵 11/09 18:05
→ ptncku: 有人說我內涵愚蠢 我絕對是可以告 但有需要這樣嗎?? 11/09 18:06
推 meegan: 那我支持你去提告啊 需要提供律師嗎 11/09 18:07
推 ptncku: @@"不需要這樣吧~~前面的文還有更多呢...真的要告就告不完 11/09 18:09
推 saapf222: 你要告可以告,是你的權利,別人想告也是別人的權利 11/09 18:10
→ saapf222: 你覺得不需要可以不告,別人覺得需要那他當然可以告 11/09 18:10
→ ptncku: 就說我對網路上訟棍橫行很失望阿... 希望大家都可以網路歸 11/09 18:10
→ ptncku: 網路 "那個人"有一個已經太多了吧?! 11/09 18:11
→ ptncku: 八卦版有名的"那個人"... 弄得全版公憤 11/09 18:11
推 saapf222: 不常逛八卦版不太熟,他版事務 11/09 18:12
→ ptncku: 新聞都有報啦...告了80幾人 靠和解金賺錢 11/09 18:13
→ ptncku: 就是利用台灣法律 只要告就受理的特性 訟棍行為就是這樣 11/09 18:14
推 saapf222: 提醒你,不論以何種方式暗示有人是訟棍也是能告的 11/09 18:14
→ saapf222: 如果你怕被告,就不要隨便說那種容易被告的言詞 11/09 18:15
→ ptncku: 不用暗示 就算是完全沒說誰是訟棍也是可以告 11/09 18:15
→ unknowid: 那你不妨可以試試看是法院認證還是訟棍案嚕~ 11/09 18:15
→ ptncku: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真的要告 這版我起碼可以告20幾個以上 11/09 18:16
→ saapf222: 既然你知道不用暗示,你還一直講,自己拿磚頭砸自己腳 11/09 18:16
→ saapf222: 就不要怕被告了阿= = 還是老話一句,你想告就去告 11/09 18:16
→ saapf222: 不要一直說你起碼可以告幾個,這種話沒有意義呀 11/09 18:17
→ ptncku: 像un大 罵了我沒100句也有80句 難道我也是要告您嗎?? 11/09 18:17
→ ptncku: 只是不想網路上一天到晚喊誰要告誰 誰要告誰這樣 11/09 18:17
→ Agneta: 幹嘛一直說你可以告幾個?別人想告你自然會去告 11/09 18:18
→ ptncku: 這樣大家都不用盡情聊天啦~~ 整天擔心被告就好了 11/09 18:18
→ unknowid: 你真的不懂之間的差別耶....這很難教會捏....我的媽啊.. 11/09 18:18
→ saapf222: 我覺得只有一個人擔心被告...沒有大家阿 11/09 18:18
推 domotorei: 我想,沒有人想跟你這種人盡情的聊天。 11/09 18:19
→ Agneta: 是聊天還是無奈~~溝通好難喔。 11/09 18:20
推 ptncku: 是擔心阿 擔心台灣法律 因為真的只要提告 法院就受理阿 11/09 18:20
→ domotorei: A大,我也感覺到深深的無奈阿... 11/09 18:21
→ ptncku: 擔心台灣荒謬的法律 難道妳們都不擔心嗎?? 11/09 18:21
推 saapf222: ..你前面說沒有指名道姓不能告,後面又說沒有說誰也能告 11/09 18:21
→ ptncku: 只要提到有人要提告 不管有沒有證據 我就是完全投降... 11/09 18:22
→ saapf222: 我真的...每次和你溝通都被你搞得好亂阿..你記得你前幾 11/09 18:22
→ saapf222: 分鐘說過什麼話嗎 11/09 18:22
→ ptncku: 可以告 不過沒指名道姓到最後沒罪 有指名的話會有罪 11/09 18:22
→ ptncku: 甚至光是"噓" 什麼沒說也告得成 11/09 18:22
→ ptncku: 好啦.... 各位大大 一提到有人說要告什麼的 小弟就輸慘了 11/09 18:23
→ Agneta: 那你有在怕嗎~~~ 不覺得耶 11/09 18:24
→ ptncku: 請各位大大手下留情吧 小弟永遠退出marriage吧! 11/09 18:24
→ ptncku: 太可怕了 我真的被嚇到了 再也不敢啦.... 11/09 18:24
→ chy1982: …… 11/09 18:25
→ ptncku: 為表誠意 全版刪文 永遠消失 夠有誠意了吧?! 11/09 18:25
→ chy1982: 鄉民的法律常識教育不能等... 11/09 18:28
→ unknowid: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誠意要做足,此後也不要出現你的發文, 11/09 18:28
→ unknowid: 否則就沒意義嚕~ 11/09 18:28
推 ptncku: 真 的 不 敢 啦 ~~~~ 刪文中... 11/09 18:29
→ ptncku: 就是知道台灣法律才知道怕 不懂不怕 真懂真怕 11/09 18:30
→ chy1982: (備份中) 11/09 18:30
→ chy1982: 不懂裝懂懶得吐槽...還有提醒某人真的別班門弄斧,樓上有 11/09 18:30
→ chy1982: 位專業人士 11/09 18:31
→ unknowid: 你放心,該備份的我們都備份了~記住自己說的話唷~別在出 11/09 18:31
→ unknowid: 現你的文章嚕~沒人逼你唷~((揮手~ 11/09 18:31
推 ptncku: 不 敢 啦 ~~~ 已全數刪文 請檢查(除了2篇鎖文 其他全刪了) 11/09 18:34
→ unknowid: 你好棒~既然退役了,就好好工作開始新人生~加油唷~ 11/09 18:35
→ ptncku: 這次被看破手腳 輸慘慘 請各位大大放小弟一馬吧~~~ 11/09 18:35
→ ptncku: ◢▆▅▄▃-崩╰(〒皿〒)╯潰-▃▄▅▆◣ 11/09 18:35
→ Agneta: 我覺得... 有沒有這麼好笑XDDD 好啦祝你幸福~~ 11/09 18:36
推 NOTHINGES: 快笑死+1 11/09 18:42
推 saapf222: 發生什麼事了? 我去吃個飯回來就全刪文了 11/09 18:42
推 chy1982: Z什麼神轉折啦靠北wwwwwwwwwwwwwwwwwww 11/09 18:50
推 yiro: 有沒有懶人包 11/09 18:56
推 ginchacha: 大推 確實蠻愚蠢的 11/09 19:00
→ talesr: 看上面推文就知道 有人真的準備要告 某人就怕怕刪文了 11/09 19:13
推 ftyu: 嚇一下就崩潰~~ 有沒有這麼脆弱?? 11/09 19:18
→ ftyu: 是說真的只有給"噓" 沒有內文 也可以提告嗎?? (有這種事?) 11/09 19:19
推 emily0953: 樓上的,沒有哦 11/09 19:26
推 ftyu: 那如果是之前噓pt的那些咧? 有會被告嗎的程度嗎?? 11/09 19:28
推 ftyu: 他這樣講 害我也擔心起來了... 之前好像有噓過... 11/09 19:30
推 saapf222: 不用擔心,他如果會告人就不會把文全刪了 11/09 19:32
推 emily0953: X8那篇是可受公評之事,沒有這問題 11/09 19:34
→ chy1982: 可以提告,有人告就會受理,但受理跟告不告得成是兩回事 11/09 19:38
→ chy1982: 之前因為親戚跟人吵架,剛好有找過法律諮詢,依先前推文 11/09 19:39
推 ftyu: 受理的不就是要跑法院?? 有可能不受理嗎? 還是只要告就受理? 11/09 19:39
→ chy1982: 內容看來,某人的言詞好像還比較危險 11/09 19:40
→ chy1982: 有人告就受理啊,但通常小事件不太會跑到最後 11/09 19:40
→ chy1982: 有種東西叫和解 11/09 19:40
→ chy1982: 通常是理虧的那一方賠錢了事@@ 11/09 19:41
推 smile14for0: 受理跟成立是兩回事 被他講得好像所有人都可以告 11/09 19:42
→ chy1982: 是都能提告,但亂告的話要有被反告誣告的心理準備 11/09 19:42
→ smile14for0: 而且法院絕對受理絕對成立絕對會判被告的賠錢一樣= = 11/09 19:42
推 ftyu: 可是受理不就是要跑法院了嗎?? 不就是都可以告的意思?? 11/09 19:43
→ smile14for0: 但告了不一定有用啊 也不一定勝訴啊 11/09 19:43
→ smile14for0: 我覺得P大 後面整個錯亂在談告人的事 遮篇文整個歪掉 11/09 19:44
→ smile14for0: XDDDD 11/09 19:44
→ chy1982: 沒用什麼侮辱性的言詞的話,出門順便喝個茶又沒什麼 11/09 19:44
→ chy1982: 沒告成再反告原告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跟車馬費 11/09 19:45
推 ASH2012: 這什麼神展開?沒跟到! 11/09 19:46
推 ftyu: 可是哪有空一天到晚跑法院阿... XD 11/09 19:46
→ chy1982: 所以沒成立的話才要要求對方賠損失啊xd 11/09 19:47
推 smile14for0: 對呀 所以有些人就是衝著人家怕法院 先告再要求和解 11/09 19:48
→ smile14for0: 金 但其實 如果願意跑 或是跟法院請假一兩次跟對方耗 11/09 19:49
→ smile14for0: 不成立之後 換告對方誣告 對方搞不好會嚇爛 11/09 19:49
推 emily0953: 所以懂法或是學法的都會有足夠的證明,才會提告 11/09 21:00
→ emily0953: 才會說提告跟點出問題在哪 11/09 21:01
推 BrownPAN: ...搞笑嗎? 到底是來幹麼的啊... 11/09 21:49
推 Sourxd: 這篇臉打的好精準 11/09 21:54
→ Sourxd: (拍手) 11/09 21:54
推 ariiodi: 推文是在唱假雙簧嗎? 11/09 22:22
推 iangkor: 本篇作者u大和推文中的emily大我太佩服了~輕易解決了這段 11/09 23:11
→ iangkor: 時間鍵盤說教的一些亂象… 11/09 23:11
推 luxygirl37: 做的好自然被孝順,扯什中國美德,別強迫別人的孩子中獎 11/10 00:41
推 luxygirl37: 連孝順還要別人指點?父慈子孝也要父慈,論語沒讀過嗎 11/10 00:46
推 GARIGI: 這篇文章很多分析很中肯,但是我覺得原po咬著『交不到女 11/10 11:05
→ GARIGI: 友』這點說嘴很不道德。 11/10 11:05
推 s6525480: 樓上好擔心他交不到女朋友? 11/10 11:44
推 ftyu: 根本弱到爆 早知道用這招 就省得他在板上說廢話 11/10 12:03
推 ToTakeWing: 推你 11/10 15:53
推 gc25: 我竟然沒跟到! 11/10 16:48
推 c58264cathy: 推 11/11 02:01
推 RS232: 推打臉+備份 11/12 11:41
推 blackwhite: 推 11/13 23:26
推 Wios: 這篇怎麼可以不爆!! 幫推!! XD 11/15 15:40
推 ivyclover: 11/18 13:16
推 bubu918816: 推這篇! 12/2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