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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co78 (minco)》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 第一次借老公帳號PO文,如排版有誤,請見諒。 : 原PO今年24歲,跟先生結婚一年,跟先生兩人一起住(房子是婆婆的),無小孩。 1. 房子是婆婆的,妳沒有拒絕的理由。既然不能拒絕,不如順勢贊成,換個好名聲 跟先生妹妹好的開始。 2. 跟先生說明絕對無法勝任"管教"的責任。 3. 國中少女把你當姊姊,那完全是好情況。對付青春期少女當他朋友就對啦。 抽菸不要制止、翹課不要抓馬、騙念書其實跟男友過夜不拆穿,記住管教不是你的責任 你們絕對會相處得很好很好~ 4. 等過完青春期(高中or大學),你們可能也有個小孩了,有個姊姊幫忙照顧你會很開心 萬一國中時期走歪了,那也只是搬出去跟這個妹妹分開就好,記住這間是婆婆的房子 本來就不屬於妳們的。 (對了,我弟小我16歲,也剛過青春期。其實方法用對不會難帶...別把自己當媽就對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69.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49113681.A.E37.html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69), 12/03/2015 11:36:58
bb101: 就我個人經驗是絕不要跟小姑做朋友 當不熟的親戚就好了 12/03 11:37
bb101: 你一跟她熟 小姑有什麼不好婆婆全部來問你 甚至有可能指責 12/03 11:38
Agneta: 如果要說房子,那就搬吧~ 12/03 11:38
bb101: 你是怎麼做人嫂子的 12/03 11:38
niniokita: 自己的弟弟和先生的妹妹應該是會不太一樣 12/03 11:44
niniokita: 尤其青春期女孩..... 12/03 11:44
maymoon: 教不好就變原原po的責任了 12/03 11:46
Abbyabbie: 如果跟男友過夜結果大肚子了呢?這種事情不要講得這麼 12/03 11:46
Abbyabbie: 輕鬆 12/03 11:46
Abbyabbie: 或是蹺家不見人影呢?然後先生跟婆婆怪罪妳在他們不在 12/03 11:48
Abbyabbie: 的時候沒有管束好小姑,這種責任也太重了 12/03 11:48
eve28x: 而且原原po是老師,公婆一定期望她能把小姑管教得循規蹈矩 12/03 11:50
eve28x: 親姐姐跟像姐姐的嫂嫂完全是不同定義的東西 12/03 11:51
liao5469: 住外面就可以不用顧老公妹妹了嗎?那寧可搬出去租房子吧 12/03 12:00
liao5469: ! 12/03 12:00
piyobearman: 該來的躲不掉,不然離婚阿 12/03 12:15
Zeena: 推 : 房子是婆婆的,妳沒有拒絕的理由 12/03 12:19
ASH2012: 天真... 12/03 12:20
sashababie: 房子是婆婆的很簡單啊,搬出去住 12/03 12:20
july1991: 怎麼想起了劉庸的某本書,其中一篇就是好心幫朋友照看青 12/03 12:34
july1991: 春期女兒,結果管不動長歪,女孩回去怕被罵不知跟她爸 12/03 12:34
july1991: 媽說了啥,結果朋友變仇人 12/03 12:34
kawaii98: 唉,看來看去怎麼老公都置身事外,好像妹妹不是他的一 12/03 12:49
kawaii98: 樣 12/03 12:49
kawaii98: 外包孝道啊! 12/03 12:50
snap007: 出事了就算不明講,私底下也會把過錯怪到原原PO身上 12/03 15:53
snap007: 公婆連女兒都可以推給別人照顧,出事的責任怎麼會自己擔 12/03 15:55
snap007: 何況青春期又是最難控制的時期,怎麼看都是屎缺 12/03 15:55
ireneu6vm06: 親姐妹跟姑嫂其實差很多…… 12/03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