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qwe: 這還蠻有趣的 離婚率就靠"錢"這招下降了 12/17 06:56
噓 bossonwin: 鬼扯一堆 12/17 06:57
→ sai0613: ………這篇是刻意反串嗎 12/17 07:16
推 bb101: 我覺得這篇說的還蠻有道理的 我老公的老闆為了要離婚 12/17 07:33
→ bb101: 除了公司的股份外 差不多全給前妻了 鬧離婚時 公司人心惶惶 12/17 07:35
→ bb101: 怕前妻連公司都要分 老闆離婚後天天勸人沒事千萬不要結婚 12/17 07:36
推 jjkkl6512: 如果要借卵生子,小孩老公獨自養,還要給老婆錢 12/17 07:37
→ jjkkl6512: 何必搞到不離婚? 12/17 07:38
推 bb101: 這篇說的事 老婆萬一不肯離 要老婆肯離婚 說不定比找孕母貴 12/17 07:41
推 jjkkl6512: 長痛不如短痛,除非原PO是大老闆,不然也沒有多少錢可付 12/17 07:46
→ jjkkl6512: 財產即使少了一半,往後二十年還是賺的回來 12/17 07:47
→ Max11: 樓上正解,要老婆簽字男生可能傾家蕩產,找下個女友也要花 12/17 07:47
→ Max11: 錢花時間。何不把這成本用在代孕上 12/17 07:47
推 bb101: 萬一給一半 老婆也不肯離咧XD 人家非要全拿才肯簽字 怎麼辦 12/17 07:49
→ Max11: j大,財產可能不只少一半。因為這法院不會判離,要離男方要 12/17 07:49
→ Max11: 付很高代價 12/17 07:49
推 monologist: 這篇很有趣啊XD 12/17 07:50
推 Agneta: 婚不要亂結 12/17 08:06
推 idoit: 代孕要五百萬XD 12/17 08:14
→ mumuw: 這種應該是訴請個性不合吧 12/17 08:35
→ basicnet: 找個離婚律師也比在這邊聽網友543還強 12/17 08:35
→ Abbyabbie: 你把代孕想得太簡單了 12/17 08:36
噓 rabbit829: 刻意反串吧,養這老婆花的可不只100萬,且還要多花100萬 12/17 08:41
→ rabbit829: 去找代理孕母 12/17 08:41
推 wolfplay: 代孕100萬內可以搞定的話還真算不貴 12/17 08:43
→ katherinetao: 別鬧了 老婆要的是兩人世界 不是代理就有用的 ok~ 12/17 09:09
推 sashababie: 覺得這位先生被騙婚好慘 12/17 09:13
噓 sexymuse: 法律不是你說了算,建議也滿爛的 12/17 09:18
法律可不是結完婚後要老婆生小孩,她不生就可以讓她乖乖自動離婚那麼簡單。
基本上不可能有法官因為女方不生小孩判離的,基本上女方不點頭同意,這個婚
離不了。
當然女方簽字最好,可是要是她不簽,要男方付出1000萬才肯離婚怎麼辦?
這時就要回到男方最基本的要求,他是要小孩,不是要跟老婆離婚。
這時就可以考慮代理孕母的可行性了,100萬台幣是印度的價錢,抱歉沒弄清楚。
當然也可以用領養的,不過從原po的語氣看來,應該是想要有血緣關係的小孩。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09:32:58
→ cheetah0: 你少算了養老婆一輩子的費用,離婚絕對比較便宜 12/17 09:36
推 sashababie: 老婆不要小孩,原po要養小孩還要養老婆 12/17 09:37
→ sashababie: 花的錢比以前只會多 12/17 09:37
難道下一段婚姻就不用養老婆?現在外配也是要花錢養,女生娶來就是來養的,
怎麼難道真的以為她會自己花錢養自己?
→ sashababie: 說不定定還是個討厭小孩的老婆,造成家庭許多紛擾 12/17 09:38
→ sashababie: 原po自己都說他就是要停當好老公,讓他老婆知難而退 12/17 09:39
→ cheetah0: 一毛錢都不給老婆花,各付各的,房貸均分,不當ATM 12/17 09:39
→ sashababie: 不要勸人家亂代孕 12/17 09:39
→ cleanfif: 不只小孩,他們倆對婚姻沒有共識。小孩、經濟、家事… 12/17 09:41
噓 sichi: 講她騙婚就可以了 婚前男方已告知想生兩個 他不想犧牲 12/17 09:46
→ sichi: 出國等玩樂 你以為孩子不是她生的就能解決? 厲害厲害 12/17 09:46
法院是照法律判決的,基本上就沒有法條規定女生非生孩子不可。
騙婚要證據,無法生育也不能做為判決離婚的理由。
妻子也沒有拒絕履行性行為,基本上她不簽字,男方就要算算為了離婚付出的代價,
再加上再找下一段婚姻的成本。和跟老婆討論領養或代孕的可行性相比,哪邊比較
划算。
→ AQUANGEL: 是阿是阿 不是花自己的錢 每個人都不把錢當錢 12/17 09:48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0:09:27
→ vell: 其實還是有因為這樣離成的 不過那個判決的男方是撐了12年... 12/17 09:54
噓 sexymuse: 老婆不相信老公(沒有安全感?)老公不敢和她生,彼此信 12/17 09:56
→ sexymuse: 任基礎不在了,法律還要說什麼?你們回去再信一次? 12/17 09:56
老婆只要說不願意離婚,一切都無解。夫妻之間沒有信任基礎那是私事,法院管不到
私事。要離婚兩人自己想辦法離,扯不到法院。
而老婆如果就是不簽字,雙方就只能耗下去。
噓 swatchcat: 代理孕母有這麼便宜嗎?而且女方就是不想花時間照顧小 12/17 09:57
→ swatchcat: 孩,這樣勉強來的孩子有何意義?只是苦到小孩而已,不 12/17 09:57
→ swatchcat: 要講的那麼輕鬆 12/17 09:57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說要女生照顧小孩。小孩是男生要的,他自己請別人生完以後
,當然就是自己想辦法養。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0:14:52
噓 katherinetao: 所以不想生的女人還是堅持不要生 這種民事庭法院會 12/17 10:22
→ katherinetao: 判好嗎... 12/17 10:22
噓 basicnet: 現在又變成女生娶來就是養的 我真的搞不懂風向 12/17 10:25
→ rexcool: 女生娶來就是要養的?你這哪來的奇怪觀念? 12/17 10:38
→ pomyopnion: ... 你比較適合搞笑耶 12/17 10:39
噓 MurderKiller: 女生不想做 也可以凹成是男生不想的 偉哉 12/17 10:42
女生沒有不想做,只是要求戴套。回去再看原文吧。3年5次,是男生自己不要做的。
女生每天討親討抱,男生不做怎麼怪女生?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0:43:43
噓 PttCraft: 鬼扯文風 12/17 10:43
→ MurderKiller: google搜尋「無性行為 判離」的報導一海票… 12/17 10:43
無性行為判離,是拒絕行房的一方,被想要行房的一方提出離婚才會判離。
今天是不想行房的老公要求離婚,法院怎麼可能判離?這樣子以後要趕老婆走的人,
只要不跟老婆性行為,不就都可以得逞了。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0:46:28
噓 swatchcat: 所以孩子生下來就沒有媽媽嗎?這到底是什麼爛建議?真 12/17 10:49
→ swatchcat: 的不覺得是苦到小孩嗎?而且你要不要查清楚到美國請代 12/17 10:49
→ swatchcat: 理孕母到底多少錢? 12/17 10:49
噓 MurderKiller: 「婚後大概只做過5次吧,因為她不想生」這樣能凹成 12/17 10:49
→ MurderKiller: 是男人的錯 閣下真是高見~ 12/17 10:50
→ MurderKiller: 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原po沒講之前先扣帽子 真厲害 12/17 10:51
當然是男生不想做啊,性行為目的又不是只有生孩子。
男生因為女生不想生孩子,所以拒絕跟她性行為,這關女生什麼事?
比如說有些女生也因為冷戰不要老公碰她,女生不想做愛,難道也要怪老公惹她生氣,
所以不做愛是男方的錯?
今天就是原po自己不想碰老婆,老婆不想生不能當做藉口,法官不會理他的。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1:01:25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1:02:22
→ Agneta: 原po還是趕緊去找離婚律師卡實在~~ 12/17 11:04
噓 MurderKiller: 放棄: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啊 原文哪有寫男不做的 12/17 11:07
→ MurderKiller: 開始覺得你如同版友說的是反串了XD 12/17 11:07
→ GreatGByte: to sally:妳閱讀能力很好,我要表達的是既然不生我也 12/16 23:54
→ GreatGByte: 不想跟妳這樣的人做,這點我可以大方承認,寫得不好讓 12/16 23:54
原po都承認是男生自己不想做了,樓上不知道是不是有點惱羞了?
原文的意思就是男生不想跟老婆做愛,扯老婆不想生孩子當理由,還是無法
改變男生不想碰女生的事實。
噓 lucy1201: 不要害到無辜的孩子 12/17 11:10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1:18:12
※ 編輯: Max11 (60.249.117.187), 12/17/2015 11:22:43
噓 lavena: 換老婆較快,家事不做不出錢,公主就會離,不必花錢不必理由 12/17 11:39
噓 doforu: 爛 12/17 11:46
推 Rolicaesar: 看法相同給推 12/17 11:46
推 bb101: 我老公老闆的前妻也是公主 而且是公主自己鬧離婚 說老板忙 12/17 12:24
→ bb101: 工作沒有家庭生活 事後大家都猜應該是已經外遇 因為離婚後 12/17 12:25
→ bb101: 立刻無縫去跟別人同居 就是這樣我老公的老闆還賠光家產 12/17 12:26
→ bb101: 因為公主太會鬧 鬧到後來老闆只想好好工作賺錢過平靜的生活 12/17 12:27
推 bb101: 可以和平離婚真的算運氣好 遇上會鬧的會很煩人 12/17 12:31
噓 onsera: 代理孕母 這樣的確有滿足到丈夫的需求 但是你有考慮過未 12/17 12:42
→ onsera: 來小孩的感受嗎? 一出生就沒有媽媽 別和我說現在那位妻 12/17 12:42
→ onsera: 子可以被認同為小孩的媽媽 12/17 12:42
→ onsera: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一個生命好嗎 孩子是無辜的 不需要生下 12/17 12:46
→ onsera: 來就沒媽媽 12/17 12:46
→ Ai: 樓上說那些也沒有用啊 這件是老婆不想生小孩 所以老公不願意 12/17 12:49
→ Ai: 跟老婆做 又想用這件事要求離婚 根本不可能啊!! 12/17 12:50
→ Ai: 老公無論如何都想要小孩 要不然就是說服老婆生 要不然就是說 12/17 12:50
→ Ai: 服老婆離婚(用訴訟不可能) 再不然就只有代理孕母 沒有其 12/17 12:50
→ Ai: 他路啊~~ 12/17 12:51
噓 onsera: 拜託 不要說說服生 好嗎 勉強生下來的小孩更可憐 12/17 12:51
→ onsera: 只能希望丈夫能順利離婚 12/17 12:52
噓 onsera: 其實他妻子好像也是有自己收入的 說不定會同意離婚? 12/17 12:54
→ Ai: 連續一直噓不停 不曉得是否符合版規? 另外 原文的老公確實 12/17 12:56
→ Ai: 是有想說服妻子生 但妻子不肯 就不願再碰他 然後還拿這點討 12/17 12:56
→ Ai: 拍.... 12/17 12:56
→ onsera: 他不是拿這點討拍 而是存粹說明他不想碰她 他在回文裡也 12/17 12:59
→ onsera: 說得很清楚了 說他討拍的要不要回去看一下? 12/17 12:59
→ onsera: 不要和另外那位失去翅膀的一樣好嗎 12/17 12:59
→ Ai: 就敘述有問題啊 一副很可憐的樣子 其實是自找的 12/17 13:00
→ onsera: 另外 不要隨便亂給人說服老婆生或是找代理孕母這種建議 12/17 13:02
→ onsera: 小孩並不是生出來滿足特定人心裡的 他/她是人不是物品 12/17 13:02
→ onsera: 不要為了要滿足丈夫的需求就讓孩子生下來沒有母親 12/17 13:02
→ Ai: 現在的狀況就是 無法說服妻子生或離婚 又非要孩子不可 只剩 12/17 13:02
→ onsera: 他說得可憐的點是要戴套然後沒小孩 真的 回去看一下原文 12/17 13:02
→ onsera: 好嗎 12/17 13:02
→ Ai: 出國找代理孕母生小孩 沒其他路 至於要不要選這條路 是他這 12/17 13:03
→ Ai: 個成年人自主決定的事 不關其他人的事 又不是小寶寶 要說是 12/17 13:03
→ Ai: 其他人說 所以他才這麼做 孩子可憐是別人的錯喔? 你頂多勸 12/17 13:04
→ Ai: 他不要選這條路~ 12/17 13:04
→ Ai: 既然帶套 做幾次都行 他自己不要做 又一副可憐樣 噁心 12/17 13:04
→ onsera: 那就支持他離婚就好了啊 從他寧可不碰妻子也不耍心機偷 12/17 13:04
→ onsera: 偷戳破套子就知道他不會是只是想滿足自己慾望的人了 12/17 13:04
→ Ai: 支持他離婚有屁用? 要他妻子肯才行! 他還說不肯就要冷落她 12/17 13:06
→ onsera: 如果要戴套那就沒小孩了啊 那這樣還不如不要做 是他的本 12/17 13:06
→ onsera: 意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推論出他在討拍的 12/17 13:06
→ Ai: 逼她離婚 殊不知如此構成精神虐待 反而會給妻子求償的理由 12/17 13:06
→ onsera: 對啊 所以就希望他能成功啊 就這麼簡單 你還要說他沒愛 12/17 13:06
→ onsera: 做在討拍 12/17 13:06
→ Ai: 而且求償畢 妻子還是可以不同意離婚~ 12/17 13:07
→ Ai: 他就一副只做5次很可憐的樣子 噁心 可憐個屁~ 12/17 13:07
→ onsera: 精神虐待都出來了。。。還求償。。。你真知道精神虐待是 12/17 13:07
→ onsera: 什麼嗎 12/17 13:07
→ Ai: M大是跟他提有這條路 要不要選 他自己決定 你是單純說支持 12/17 13:08
→ Ai: 你喔! 但只是沒什麼用的支持 說了跟沒說 沒什麼差 12/17 13:08
→ onsera: 如果只是單純冷落法官要如何鑑定? 就像這篇原po說的 妻 12/17 13:08
→ onsera: 子可以在法庭上遞保險套 丈夫也可以當庭擁抱妻子啊 這些 12/17 13:08
→ onsera: 根本不成立 12/17 13:08
→ Ai: 精神虐待不是要辱罵才算 刻意不管不理 視若無睹 以此逼迫離 12/17 13:09
→ Ai: 婚 絕對也算 至於怎麼證明 那是另一個問題 12/17 13:09
→ onsera: 你覺得你們提出一個未來可能對小孩造成心理傷害的提案就 12/17 13:09
→ onsera: 很有建設性? 12/17 13:09
→ Ai: 老話一句 他可以自己決定~ 成年人了 不要只會罵提案人 決 12/17 13:10
→ Ai: 定的人 才是重點! 12/17 13:10
→ onsera: 未來小孩有什麼問題你們也可以推說 你是成年人喔 自己要 12/17 13:10
→ onsera: 不要做 自己決定的 12/17 13:10
→ onsera: 有些錯誤的提案根本提都不該提 12/17 13:11
→ Ai: 本來就是原PO自己決定 自己負擔 不然你能幫他負擔什麼? 12/17 13:11
→ onsera: 所以你提的這些你不能負擔未來小孩可能的問題你提什麼? 12/17 13:12
→ Ai: 你能幫他填沒有小孩的遺憾? 還是保證他一個人一定會把小孩養 12/17 13:12
→ Ai: 壞? 你只是自以為站在一個道德高點 批評別人罷了 一點用都 12/17 13:13
→ Ai: 沒有 12/17 13:13
→ onsera: 明顯有瑕疵的提案, 我的支持是沒什麼用 但起碼不會造成 12/17 13:13
→ onsera: 小孩可能未來的傷害 你的我就不知道是不是不只是沒用還 12/17 13:13
→ onsera: 要加有問題了 12/17 13:13
→ Ai: 他的事 他自己決定 其他人要給什麼意見 也不是你有權管的 12/17 13:13
→ Ai: 你只能不贊成 沒其他你能做的了 12/17 13:13
→ onsera: 喲 現在流行先說道德制高點嗎? 你要否認未來小孩沒有媽 12/17 13:14
→ onsera: 媽有可能有很多問題嗎? 你要為了他滿足自己的需求就犧 12/17 13:14
→ onsera: 牲小孩可能的幸福嗎? 12/17 13:14
→ Ai: 沒有媽媽的小孩一定會學壞? 這種屁話聽了就可笑~ 單親家庭 12/17 13:14
→ Ai: 的孩子一大堆 比你好的 多不勝數 12/17 13:14
→ onsera: 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那樣說 請你自己仔細看清楚 我說的 12/17 13:15
→ onsera: 是幸福 我沒說學壞 12/17 13:15
→ Ai: 懶得聽道德魔人廢話~ 12/17 13:15
→ onsera: 我甚至還說了可能的 12/17 13:15
→ onsera: 哈 開大絕了 12/17 13:15
→ onsera: 本身理論就站不住腳了就開始人身攻擊了 你又知道我什麼 12/17 13:16
→ onsera: 了? 12/17 13:16
→ Ai: 沒爸媽的小孩 不見得不幸福 先扣一個可能不幸的 12/17 13:16
→ Ai: 帽子 就以為贏了 很蠢 12/17 13:17
→ onsera: 所以我說可能的 12/17 13:18
→ namie520: 管到別人提案 真得是管太寬了.... 12/17 13:18
→ onsera: 我也沒覺得我贏了 起碼我沒人身攻擊 12/17 13:18
→ onsera: 怎麼 他能提案 我不能反對? 那你是不是也管道我不能反 12/17 13:19
→ onsera: 對的權利了 12/17 13:19
→ onsera: 他有提案的權利 我也有反對的權利 當然 我說的那句提都 12/17 13:26
→ onsera: 不該提是自以為可以管到別人提意見的權利 我道歉 12/17 13:26
推 MurderKiller: 抱歉我沒注意到原po已更新 12/17 13:31
→ onsera: 不過從頭到尾在給人扣帽子的應該是A大你了 12/17 14:22
噓 gillian30917: 痾...這才不是錢能解決的事情 12/17 15:47
→ gillian30917: 要是媽媽不愛小孩呢?是不是又造成另一個悲劇? 12/17 15:48
→ gillian30917: 離婚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12/17 15:48
推 sevenly: M大看起來是反串 實際上卻點出我國民法對於婚姻的盲點 12/17 16:20
推 sweetJ: 前半段其實說的沒錯啊,男方提出離婚很有可能會被要求一大 12/17 16:30
→ sweetJ: 筆錢,離婚前還是先跟律師談談比較好。 12/17 16:30
推 acesslai: 蠻有趣的 那老婆的用處在哪????說明一下 我想知道 12/17 17:01
→ sashababie: 沒用處啊,只是離不掉/離了太花錢 12/17 17:03
推 piyobearman: 你真傻,把老婆轟出門半年就離成了 12/17 17:11
→ Ichbinyy: 不想要時間拉鋸戰的話就只能多花錢啊... 12/17 17:37
→ Ichbinyy: 願意多花點時間不用到傾家蕩產的= =請不要誤導原PO... 12/17 17:38
→ Ichbinyy: 哪國可以讓你單方想離就離的... 12/17 17:42
推 YAK: 美國代孕要三百唷 … 不過你看不出來那位先生已經厭惡他老婆 12/17 19:20
→ YAK: 了嗎 ,他才不想要那個女人的基因咧 。 12/17 19:20
噓 uwmtsa: 沒營養 12/17 23:03
噓 uoyevoltnaw: 這麼多人在這邊和一個鍵盤法官鬼扯,還真閒 12/18 03:25
噓 EasyVinus: 這篇才該需到XX 12/18 12:38
→ ShiningRuby: 離婚當然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可是這篇說的也沒錯啊,離 12/20 03:21
→ ShiningRuby: 婚不是男方說要離就能離的,女方拒不簽字他們就只能打 12/20 03:22
→ ShiningRuby: 官司,然後不行房的人是原po,所以他無法拿老婆不履行 12/20 03:23
→ ShiningRuby: 義務來訴請離婚.法律沒規定夫妻行房不准避孕,也沒說 12/20 03:23
→ ShiningRuby: 妻子有懷孕的義務. 12/20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