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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pala (你若不離我定不棄)》之銘言: : 如果因此就覺得責任很重,覺得我犧牲小孩,那對我來說也太不公平了!? : 然後很感謝大家的踴躍討論,我想我大概知道這事真的是無解了... 家族傳統,子女繼承。 其實這是很普遍的現象。 問題就是漢民族是父系社會,要子女去繼承母系,無可避免就會產生衝突。 不過我認為還是有解決辦法的,只是原po爸爸應該無法接受。 ------------------------------------------------------------------ 從這個例子來看,可以發現孩子被當成「所有物」的觀念是非常明顯的。 不論是夫家或娘家,都用「物權」的觀念,在看這對小夫妻生下來的孩子。 所以才牽扯到「信用」的問題。 但是現在影響到的是「人」,就算有簽訂契約,夫家如果用「違反善良風俗」 這點違約,在法律面未必站不住腳。因為「影響到未成年孩子心理」,這點 其實相當有說服力,畢竟這不是單單過繼的問題,還牽涉到這孩子未來的責任, 給一個未成年孩子不問他意見前,這麼重大的責任,未來更可能牽扯到利益糾紛, 對孩子的影響不可不謂深遠。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有反對的權力。就算事前簽訂 契約,也能用違反善良風俗去推翻,更別說只是口頭約定。 錢也解決不了這問題,如果契約不能成立,給錢又有什麼用? 唯一我想到能解決的辦法,就是原po爸爸收養她老公,讓老公繼承原po家祖產。 不過又回到前面那段話,原po爸爸應該無法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1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53355616.A.F33.html
Florabee: 收養能結婚嗎? 不能吧 01/21 13:55
Max11: 當然要先中止婚姻關係,夫妻變兄妹。 01/21 14:04
seaping: 何必這麼麻煩, 不就是招贅而已 01/21 14:16
seaping: 婚離一離, 重新招贅進來, 看他老公要不要, 財產一樣繼承 01/21 14:17
Max11: 可以不離婚。原po父收養老公,原po讓婆婆收養,這樣子可以 01/21 14:30
Max11: 結婚。 01/21 14:30
Max11: 或是原po可找家族中遠親長輩收養 01/21 14:32
seaping: 那也未免搞太複雓了吧 XD 01/21 14:32
Max11: 簡單來說,就是讓老公本身去繼承娘家袓產,別動到未成年子 01/21 14:34
Max11: 女 01/21 14:34
Agneta: 公婆都還在,要眼睜睜看兒子被親家收養?這什麼啊? 01/21 14:37
Agneta: 原po老爸還有其他兒子女兒,一定要這樣搞嗎 01/21 14:38
Agneta: 除非你是在反串XD 01/21 14:39
Max11: 有利可圖,未必不會答應 01/21 14:45
seaping: 一定是反串啊, 簡單入贅就好的事, 哪需要這麼搞工 01/21 14:46
katherinetao: 到底利益可圖在哪orz 01/2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