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x11: 我看到初一邀公婆來過夜,初二跟婆婆回她娘家03/01 12:41
推 icolee: 一百分!03/01 12:41
→ Max11: 就知道了要把婚姻當作小家庭自己的事,首先要懂人情世故03/01 12:42
→ Max11: 先幫雙方父母做好面子,才能安穩過小家庭生活03/01 12:43
推 moumoumou: 讚!你們是全面現代化,而不是選擇性現代化03/01 12:43
是的,我會為公婆想,想爭取我想要的,
就會想另一個替代方案來讓他們能舒服一點,
雖然以我老公幫我擋的程度我不需要這麼做,
但我在乎老人家的感受,所以老人家願意讓步,
我也會儘量讓公婆覺得我們是有誠意的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2:46:10
推 icolee: 真的不是不可能,反而是越來越多好例子。放過自己也是放過03/01 12:45
→ icolee: 別人,才能儘量開開心心過日子03/01 12:45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2:46:47
推 xulu0: 推!時代一直在變,選擇非傳統的方式一樣也可以兼顧老人家03/01 12:54
推 drama: 推補充啊!!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有沒有為其他人著想過03/01 12:55
→ drama: 我結婚十年了,婆婆現在真的待我如女兒,但那也是因為我之03/01 12:56
→ drama: 前都有為她想,人與人間的關係本來就是互相的03/01 12:56
→ Max11: 那些以為婚姻是自助餐,只挑自己愛吃的菜夾的人。03/01 12:57
→ Max11: 通常最後都是吃人家不要的剩菜...03/01 12:57
推 gruenherz: 不懂吃自助餐技術的還是乖乖吃套餐好 03/01 13:01
推 MarcusWright: Max大這段話說得有智慧 03/01 13:01
推 dora08071994: 推推 03/01 13:07
→ Qcloud: 你把公婆當爸媽看, 原po只把岳父母當長輩看而已.. 03/01 13:10
我沒把公婆當爸媽看,只是沒結婚前就是會尊重老人家的人,沒理由結婚後就變了一個人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3:12:17
→ Qcloud: well 那妳老公像原po那樣 幫你坦到自己媽媽氣憤03/01 13:14
→ Qcloud: 這樣你也覺得是理所當然嗎XD03/01 13:14
我老公會把原因攔在自己身上,他了解自己的家人自己搞定,只是我會在乎老人家的感受
,所以不會做的太硬,但不可諱言的我有一個不錯的婆婆,而我也不怕黑
談論登記結婚時我公公真的氣到跳腳,我老公自己扛,沒有把我推上火線,但頭過身就過
,之後我們做很多決定只告知他們都沒什麼發火,不知道是習慣了還是怎樣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3:16:20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3:20:38
推 piwawa: 重點是要不怕黑~ 03/01 13:19
推 sashababie: 大推 自己有所堅持,心存善念就不怕理虧 03/01 13:27
推 NOTHINGES: 看到高額保險……小心被騙 請去保險板重新健檢保單 03/01 13:32
感謝關心,我自己也有保險執照,雖然不從事這一行,另外高額的多數這兩年都要到期了
,只剩下老公+兒子還有比較多年沒付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3:34:35
推 NOTHINGES: 喔喔哦 那就好 因為好像很多人都會買超過負擔的險orz 03/01 13:35
哎~被騙也沒辦法,很多都是我老媽以前當保險業務時買的,我只是有能力後接續付保費
而已(攤手~)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3:41:39
推 awce: 那你覺得殘扶險有必要買嗎?(樓歪) 03/01 13:45
我的想法是主要賺錢的那位有需要,其他人有能力可以考慮,但如果你的存款可以應因應
事情發生時長期開銷,那就不用保了
※ 編輯: rudyang (61.228.208.99), 03/01/2016 14:04:16
推 akiwa: 本來就是可以達成的,只是現在大多數人還是想把"家人"都圈03/01 15:36
→ akiwa: 在一起,其實真的沒有必要~把自己老年生活安排好(長照險)03/01 15:37
→ akiwa: 也算是替自己跟小孩做好保障,養兒防老早就過時了~ 03/01 15:37
→ Max11: 樓上想法太天真了,父母告子女遺棄罪的多得很03/01 15:46
→ Max11: 安排自己老年,可不是義務。但是照顧無自主能力父母卻是03/01 15:48
→ Max11: 法律規定一定要做的。03/01 15:48
推 zsyian: 法律上就把家人圈在一起啦....XD 03/01 15:49
→ zsyian: 不圈在一起,請先去申請脫離親子關係 03/01 15:49
噓 gruenherz: 移民去國外後改姓埋名不就好了,還可以宣稱遠離東亞火 03/01 16:01
→ gruenherz: 藥庫保全香火03/01 16:01
→ gruenherz: 對不孝罪大的文化也算有交代 03/01 16:02
→ drama: 喔,有啊,不用改姓埋名,反正老父母不懂外文也找不到人03/01 16:04
→ drama: 只回來參加告別式,然後還把遺產拿去還債的喔!03/01 16:05
我的想法是我的小家庭、公婆家、娘家各是一個小圈圈,但我們小家庭是圈在中間的,兩
側各有跟原生家庭的重疊,只是我們的這個重疊比一般小家庭來的少,我們不依靠原生家
庭,就算婆婆是保母,回到公婆家婆婆也只是玩孫的角色居多,孩子從來沒有托給公婆跟
我爸媽照顧過(出去買個東西幫忙看10~30分鐘例外),夠獨立重疊的部份就越少,而重疊
的部份大多是感情跟感恩,我愛我爸媽,我老公愛他爸媽,我感恩他們將我老公教育的很
好,我老公也是,所以未來老人家的照顧安養也會在我們的規劃中,畢竟他們也無私的養
我們長大,只是會是各自負責自己的爸媽,另一半則是扮演著協助的角色
※ 編輯: rudyang (61.228.208.99), 03/01/2016 16:49:55
推 gruenherz: 隨機自助餐式盡孝也是個好辦法,有佔到一點醬油,卻可03/01 16:55
→ gruenherz: 以省下一堆倫理罵名 03/01 16:55
請問隨機自助餐式盡孝是指???難道要真的住在一起才算盡孝?
※ 編輯: rudyang (61.228.208.99), 03/01/2016 16:57:57
推 sashababie: 推上面的補充,也是我努力的方向 03/01 16:58
→ gruenherz: 高興盡孝的時候再露臉,挑本小利多的做,常態是不好聯 03/01 17:05
→ gruenherz: 絡。一種沒有可靠度的關心態度XD 03/01 17:05
→ gruenherz: 表裡比興的尊從禮教 03/01 17:06
我們每個月定期回去,並沒有高興盡孝時才露臉,在我爸媽的眼裡,我比跟他同住用家裡
資源的妹妹還要孝順,而我在我婆婆眼裡,也比住在一起卻分開煮飯只煮他們小家庭的弟
妹還要貼心,不懂g大的非隨機自助餐式的盡孝要到什麼程度才算及格
※ 編輯: rudyang (61.228.208.99), 03/01/2016 17:15:16
推 sashababie: 盡孝方式差異很大,也輪不到外人評斷 03/01 17:19
→ drama: 疑?誰?我推的只是說也有這種例子喔 03/01 17:19
→ drama: 其實有規劃真的很好啊,只是向我人生中太多計畫趕不上變化 03/01 17:21
→ drama: 我反而最擔心的是我會先離開人世呢,所以我有買意外險XD 03/01 17:21
真的,我老公也有意外險,尤其有孩子的情況下更重要
※ 編輯: rudyang (61.228.208.99), 03/01/2016 17:22:39
※ 編輯: rudyang (61.228.208.99), 03/01/2016 17:23:37
推 gruenherz: 我不是針對您,只是說有這種孝順程式可以run,別自動跑 03/01 17:28
→ gruenherz: 到準星中心XD03/01 17:28
推 kitten631: 推03/01 17:37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18:15:41
噓 lukeloo: 只是一個遠親近疏的例子,有些事情可能只是妹妹和弟妹幫 03/01 20:57
→ lukeloo: 忙做了,没妹妹妹和弟妹,父母還會認為你們孝順貼心嗎?03/01 20:57
→ ytwu: 推樓上lu大,除非是住家裡的人明顯啃老(譬如經濟都靠父母)03/01 21:28
→ ytwu: ,否則多少還是靠住家裡的人看頭看尾,只是這種陪伴常被忽 03/01 21:28
→ ytwu: 視,反而是久久回來一次的人,帶個禮物回來就被認為好孝順。 03/01 21:28
→ ytwu: 如果家裡沒人陪伴照顧,每個人都是一段時間回去,不見得父 03/01 21:28
→ ytwu: 母會覺得這樣好孝順貼心 03/01 21:28
推 gruenherz: 模糊式的孝順才是王道。這跟好人漏做ㄧ件好事不如只做 03/01 21:59
→ gruenherz: 一件好事的壞人是相同的道理。 03/01 21:59
不好意思,我之前也是住家裡,是因為妹妹跟我都結婚有小孩了根本住不下,經濟狀況比
較好的我們選擇搬出去,爸爸不想我們搬太遠也選擇離家裡走路15分鐘的地方租房,每週
至少帶孫子回去3~5次給爸爸看,同住的妹妹從來沒有為無法彎腰剪腳指甲的爸爸剪指甲
,都是我在剪的,至於公婆部份,婆婆跟公公吵架時,我也二話不說如果婆婆願意可以上
台北跟我們住,而婆婆則在我面前哭訴買東西給弟妹的小孩被直接當面要求不要再買之外
,每次回公婆家我們起床後都在客廳陪小孩跟公婆,但老公弟弟一家一整天都待在三樓自
己小家庭的空間,自己生活煮食,他們一直期望有錢買房子搬出去,只是沒有能力只好待
在家裡,但抱怨沒有少,更別說我跟老公經濟上給家裡的支援都相對比較多,但孝順自己
的爸媽沒有什麼好比較跟計較,我只是說明並不是同住就是孝順的,謝謝!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22:40:16
推 sashababie: 怎麼那麼多版友愛貶低別人,正面一點很難嗎? 03/01 23:03
→ sashababie: 還是一定要同住+絕對順從才是孝順啊? 03/01 23:03
→ sashababie: 可以開明一點嗎?03/01 23:03
→ sashababie: 聽起來比公婆那一輩的還要八股耶 03/01 23:04
推 wanyu527: 本篇例子很符合有點距離才會比較美的想法 03/01 23:10
我只能說妹妹沒有不孝順,老公那則不容我評斷,孝順只是看有沒有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沒有必要比較,但我還是要強調,不是同住就是孝順的,現在公婆跟爸媽都還算年輕能自
理,未來他們有需要長期照護時,住在外面的我們也會有責任,說不一定到時候同住的會
變成我們,不可諱言距離才有美感,但距離不會成為孝順不孝順的阻礙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23:27:53
推 mepe1018: 我覺得妳很棒...是個很用心的人... 03/01 23:29
→ mepe1018: 只是版上不少自己不見得做到卻喜歡逼人家到絕境的人... 03/01 23:29
→ mepe1018: 誰說同住就是孝順...陪伴時能用心就是..不過人與人之間 03/01 23:31
→ mepe1018: 通常都是有距離才有美感...也許你們弟妹住一起也想自由 03/01 23:31
→ mepe1018: 住一起 磨阿磨 都會磨出病來 03/01 23:32
他們是想自由搬出來沒錯,曾經在有婆婆的家庭群組直接抱怨,我老公非常不高興的也說
了不爽就搬出去,弟弟只回難道我不想啊!但沒錢買房,但…我跟老公也是租房啊!他們
並不想買公寓華廈,只想買透天這我們就不知道要說什麼了,自由有代價,就是經濟要夠
獨立,我們沒有賺的特別多,甚至老公是他們三兄弟裡相對賺的少的,但我們很清楚什麼
是需要什麼是想要,所以才會感覺經濟比較寬裕,我想我們很用心的陪伴,每個月想盡辦
法讓老公排連續三天的假期回去陪公婆,唯一一個月老公忙到無法休假也馬上問公婆要不
要上來台北住幾天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1/2016 23:39:21
推 duoduo554553: 推你很孝順 03/01 23:47
推 gruenherz: 有人說ㄧ定要同住嗎?忽隱忽現時有時無的孝順法c/p值才 03/02 00:48
→ gruenherz: 高。尤其是在守法是傻瓜的社會 03/02 00:48
→ lukeloo: 沒人說同住才是孝順啊,只是說遠親近疏呢!距離本來就不是 03/02 01:18
→ lukeloo: 孝順的阻礙, 只是同住易有摩擦,自然而然糾紛就多,彼 03/02 01:18
→ lukeloo: 此心中就易有疙瘩,所以,同住才是個考驗呢! 03/02 01:18
→ lukeloo: 很多没同住的人,都說得很好聽,指責同住的人,但是,當 03/02 01:22
→ lukeloo: 自己要同住時,自己更快受不了!-_-03/02 01:22
推 sashababie: 沒本事的人抱怨同住才奇怪吧,明明租房就可以解決問題03/02 09:42
→ sashababie: 結果到頭來反而在怪沒同住的人親疏遠近有優勢 03/02 09:43
→ sashababie: 其實這個優勢同住的人也可以享有哦,就看願意付出多少 03/02 09:44
→ sashababie: 代價 03/02 09:44
推 pastoris: 你們的作法並沒有如標題啊@@a 只能説你們没辦婚禮。 03/02 10:33
→ pastoris: 又不是説非得住在—起才叫視為二家人的事,重點是有沒 03/02 10:33
→ pastoris: 有放在心上吧 03/02 10:33
推 doolphin: 你說的沒有到不是兩家人阿,那些假期的安排、保險的規劃 03/02 14:50
→ doolphin: 不就是兩家人的事嗎?如果要說不是兩家人,根本就不用管 03/02 14:51
→ doolphin: 另一半家人的想法感覺。你是兩家人關係處理比較好的那種 03/02 14:54
我們其實某個程度還是算兩家人,我老公不管也不過問我們家的情況,我給多少孝親費都
是我的事,他不用出任何一筆,也不會過問,同理他們家的事我也很少過問,未來老人家
的安養照護問題也是各自打算,要做到跟婆家沒有什麼往來也可以我老公會擋,因為他幾
乎跟我爸是0互動,只是我們都懂得感恩,了解對對方長輩的尊重會讓另一半過的更舒服
開心
另外應該也是因為我有一個好婆婆,不然以我完全不怕黑的個性,絕對現在要多黑有多黑
,當時談判公證的過程我懷孕(有計劃),我婆婆私下在我老公上班時打我手機來跟我"聊
天"時,我就說過我沒有一定要結婚(人生規劃一直都是偏不婚),但我尊重長輩,這個孩
子要姓什麼我都無所謂,如果不結婚跟我姓我爸媽也沒有意見,婆婆只有在電話那頭停頓
了大約三秒,事後我其實有覺得講話太重了,晚上立馬跟老公說這件事怕婆婆生氣,老公
就說沒關係不用理他們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2/2016 16:17:28
推 pastoris: 應該這麼說吧,現代人的社會醫療與保險功能大幅提高中年 03/02 16:15
→ pastoris: 以後的生活品質,包括少了早期勞工階級不可避免的職業病 03/02 16:15
→ pastoris: 另一方面,我們這一輩的父母是搭上經濟起飛勢態 03/02 16:16
→ pastoris: 跟前一代相比,上一輩在子女初成家時較有健康自理 03/02 16:18
→ pastoris: 甚至不少人做足老人期的規畫。 03/02 16:18
→ pastoris: 而教育知訊普及的情況下,多數人也明白"婚禮"是婚姻中 03/02 16:19
→ pastoris: 很輕微的事情。現代人婚前就深入交往 什麼性早該摸清 03/02 16:20
→ pastoris: 不用等到辦婚禮才試水溫。 03/02 16:22
→ pastoris: 我認為將會是一般上班族階級態勢,彼此有距離的尊重 03/02 16:23
→ pastoris: 但對於其他階級,經商的第二代,現今仍乏乏保障的職業等 03/02 16:25
→ pastoris: 家族的緊密性是一種互榮 或說是共存的目的性存在 03/02 16:25
其實婚禮很多是長輩要的,交往過程沒有到一個程度很難對長輩試水溫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2/2016 16:28:44
推 pastoris: 試水溫的對象不是長輩 重要的是跟試伴侶吧 XDD03/02 16:30
→ pastoris: 辦婚禮 傳統年節祭祀 噓寒問暖 個人覺得都是富足生活中03/02 16:31
很多年輕人同意不辦婚禮公證啊!但不是年輕人說的算,等到要結婚時真的長輩要辦有多
少人可以強硬拒絕,我老公自己扛下跟他爸爸的溝通,吵了幾次架,要不是我肚子裡有個
孩子,外加我可以不要結婚自己養孩子,我想有可能到現在我公公還是不會同意公證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2/2016 16:34:07
→ pastoris: 錦上添花,就算都做也不會怎麼樣 :P 03/02 16:32
→ pastoris: 如何對待 生。老。病。死 才是婚姻的主題03/02 16:32
→ pastoris: 長輩若還健康有自己的生活 本來各過各的也沒甚麼大不了03/02 16:33
→ pastoris: 但如果因故需要變賣家產 面臨需同住同舟共濟時呢? 03/02 16:34
→ pastoris: 沒辦婚禮就是吵過就算啦~~ 長輩在氣也不會影響什麼 03/02 16:35
的確,要這樣小家庭不受干擾的過自己的生活,兩個人都要有能照顧自己原生家庭的能力
,或者是能先談好能做到什麼程度,當初確定會結婚也是因為我老公有達到這個要求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2/2016 16:38:59
→ pastoris: 重點是,會不會因為長輩不認同你的作法 影響到對待長輩 03/02 16:37
→ pastoris: 的態度。 那就是日久見人心 也考驗心性了 03/02 16:38
是的,這非常重要,但我還是再次強調,不是每個長輩都好搞,我只是在婚前就大約了解
我公婆的個性,也真的遇到不錯的公婆,不然不會踏入這個婚姻給自己找麻煩,我們"告
知"長輩我們任何的決定都是溫和而堅定,久了其實長輩已經習慣我們是告知,沒有徵詢
他們同不同意,告知是尊重,生活是我們在過的,所以不需要他們同意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2/2016 16:43:27
推 pastoris: 其實我認為想辦婚禮的女生還是不少啦~03/02 16:42
→ pastoris: 不然台灣婚紗業不會如此競爭 :P 03/02 16:43
→ pastoris: 只是現代女生要的婚禮 不要的婚禮 有世代差異 03/02 16:43
→ pastoris: 後人說前人傳統 前人說後人不懂事 不管哪一代都會存在XD 03/02 16:44
推 pastoris: XDDDD 如果是難搞的公婆 辦婚禮過程當中不也是個很好的 03/02 16:47
→ pastoris: 試金石,讓任何一方決定要不要結為親家? 03/02 16:48
所以很多人在辦婚禮的過程就分手了,或是兩家人撕破臉,如果兩個年輕人能相愛相處,
到底為什麼要因為原生家庭而分開,所以我們才會儘量切割開來,公證都一年多了,我爸
爸也才在今年初一時跟公婆第一次吃飯,之後應該也很難會再碰面了
※ 編輯: rudyang (114.45.76.226), 03/02/2016 17:04:03
推 mavisQ: 覺得要跟你學習 03/03 09:36
推 tatina927: 看完這系列,很多做不到小家庭各自獨立的,真的是一個 03/03 10:31
→ tatina927: 酸到底的概念,我也覺得明明做得到啊~前提自己獨立自主 03/03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