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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ssel (jissel)》之銘言: : 婆家在理想學區附近,但怕婆媳不合(婆婆是屬於精明型,我屬於散仙型),打算賣掉婚前自己買的房子,轉買在婆家附近的公寓,想請問大家,買了之後我如果不給她新家鑰匙會很過份嗎?因為之前在舊家房子是公公的,所以她偶爾會自己用鑰匙開門,沒知會我們(頻率在我們早上睡覺時,要叫我老公起床,他是mama boy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J5007. 婚前的房子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不因形式轉變而變成共同財產. 也就是婚前財產的形式由不動產變成現金時.(賣房) 所得的現金還是個人財產. 要注意的是婚前財產,於婚後產生"額外收益"的部分,視為婚後財產. 同樣的,將婚前財產從現金的形式轉為不動產, 也不會自動使其變成婚後共同財產. 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貸款,用到婚後財產去付房款,房貸的情況. 這部分要算是婚後財產. 所以如果只是考慮換屋的這件事,是可以避免板友擔心的"財產充公"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56.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66396387.A.FC2.html ※ 編輯: skytowerlll (1.164.56.33), 06/20/2016 12:20:23
QBby: 如果改成登記共同持有呢? 06/20 15:48
skytowerlll: 用婚前財產買房贈與對方,當然就變成共同財產了. 06/20 16:44
skytowerlll: 反之,用婚後財產買房,即使登記在自己名下,還是婚後財 06/20 16:45
skytowerlll: 產. 06/20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