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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很簡單: 1、搬出去住:就算租屋,扣除房屋平均租金2萬,妳們每月還有8萬可以運用. 2、因為已經搬出去住,所以廢除孝親費制度!一毛都不必給! 僅需逢年過節或老人家生日包紅包給老人家即可. 3、不要經常探望長輩,過年或生日或逢年過節聚聚就好,平時電話或手機聯繫. 4、房子的所有權人是婆婆,與你們無關,叫她跟公公自己付! 5、假如你們仍堅持住在婆婆的房子裡,那就得聽命於人,畢竟那不是你們的地盤. ★不好意思,凹晚輩凹到我都看不下去,我很想叫妳公公婆婆去"吃矢",假如今天 晚輩年薪300萬以上再來凹,妳們年薪連150萬都不到,還要凹妳們孝親費及房貸 及裝潢費,按!她們怎不去"吃矢"比較快! ★我長輩以前年薪至少250萬以上都沒這樣凹晚輩!現在有個長輩年薪500萬港幣還 不時送錢給晚輩!台灣的長輩真讓人噁心!費! ※ 引述《home2220 (gospel)》之銘言: : 剛結婚,現在跟公婆同住 : 之後可能還會有大姑(因為有留房間給她) : 房子是婆婆名下,每月4.6萬房貸 : 因為是結婚後要同住,花了200萬裝潢 : 我和先生都是公務人員,各月領五萬 : 公婆都退休,領月退 不知多少 : ----------------- : 月初開始討論錢, : 公公認為,我們每人各要負擔 : 每月1.5萬房貸+0.5萬裝潢費+1萬生活費(孝親+伙食) : 所以總共付六萬 : 問題卡在房貸我們總共要付三萬,覺得太多不合理 : 可以請各位給我意見嗎,我現在實在無法思考 :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4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67432109.A.13D.html
killerbbt: 我現在才知道老一輩的公務人員這麼無恥 07/02 12:03
cutewuan: 住外面還是要給孝親費吧!雙方父母各自負責 07/02 12:03
※ 編輯: duuwoif (118.150.147.48), 07/02/2016 12:06:32
killerbbt: 照理來說領這麼多錢 應該盡量不跟小孩拿錢讓她有自己 07/02 12:04
killerbbt: 生活 07/02 12:04
Joan037: 搬出去跟孝親怎麼會抵銷 不過我覺得孝親是心意 該給多少 07/02 12:05
Joan037: 怎會由長輩決定? 07/02 12:05
quiet93: 就是把兒子媳婦錢吸光,然後把這些錢以後再給兒子XD 07/02 12:06
quiet93: 小孩沒錢就只能乖乖聽話 07/02 12:07
cutewuan: 長輩領那麼多錢要不要跟小孩拿錢是長輩決定,但是小孩 07/02 12:08
cutewuan: 心意還是要表達啊!至於多少本來就要看子女量力而為 07/02 12:08
yuki901201: 個人認為老公孝親和房貸還是要幫忙,不過就是衡量小家 07/02 12:09
yuki901201: 庭後決議 07/02 12:09
quiet93: 除非父母親沒地方住很窮需要孝養,不然幹嘛給房貸,就因 07/02 12:10
quiet93: 為覺得以後房子是自己的? 07/02 12:10
按比例妳們只需負擔每月1萬房貸當作給婆婆的租金.
sjanwang: 感覺原原po文章是標準老公務員和年輕公務員關係的縮影 07/02 12:14
quiet93: 遺產是死掉的人給活著的人,不是長輩給晚輩,所以哪有什 07/02 12:15
quiet93: 麼按照比例的事情,要按照比例,應該是現在把房子持分釋 07/02 12:15
quiet93: 出,再來談比例 07/02 12:15
quiet93: 公婆夫妻財產共有,如果以後婆婆先走,給了公公,公公又 07/02 12:17
quiet93: 結婚,比例怎麼算? 07/02 12:17
quiet93: 不需要想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才不會有付出後覺得不公的金 07/02 12:18
quiet93: 錢糾紛 07/02 12:18
mumuge: 搬出去跟孝親費是兩回事吧,沒跟公婆住每個月我先生也得 07/02 12:37
mumuge: 給家裡三萬生活費(公婆小姑)好像也沒比較省 07/02 12:38
mumuge: 但比較自由是真的 花錢買清靜摞 07/02 12:42
rainbowpo: 吸錢跟給孝親的意義不一樣吧,討厭貪心,但父母還是父 07/02 12:54
rainbowpo: 母 07/02 12:54
rainbowpo: 搬出去+老公出來坦自己的父母 07/02 12:55
isaacc: 法律常識很重要,好心的建議別害到人 07/02 13:10
那請你具體說明你認為的"法律常識"是什麼? 哪裡害到人也請一併說明清楚! 本座洗耳恭聽! 本座洗耳恭聽! 本座洗耳恭聽!
issily: 先看看洪浩雲再想想看要讓他們予取予求嗎 07/02 13:13
vesia: 老公想搬出去的話好解決,如果老公跟公婆想法一致就 07/02 13:20
NCKUbuddha: 應該跟公務員無關吧 會吃人哪管什麼職業 07/02 13:26
enner: 沒給孝親費可以被告棄養,至少要給一點。 07/02 13:49
castin: 如果父母很有錢,被告棄養成立嗎? 07/02 13:50
uzing: 公務員退休金那麼高,又不是活不下去,告遺棄會成立????? 07/02 13:51
樓上: ★刑法第294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問原PO公婆或父母是屬於"無自救力之人"嗎?假如不是的話,要告遺棄罪是很難的! 連犯罪構成要件都不符合是要告什麼棄養!? 這點法律常識都不懂嗎科科? (按被告逢年過節皆有按時給長輩紅包且保持通訊管道暢通, 原告非屬無自救力之人且名下有動產不動產,本案不起訴!) 不懂法律沒關係,快去把刑法總則分則讀通吧!
carolsophy: 噓你「台灣」二字,不是單一個案泛指全台灣長輩 07/02 14:02
你要噓就不要推!再噓一次啊你!
carolsophy: 噗…按到推 07/02 14:03
sashababie: 以為可以隨便告棄養嗎,有房產有月退的人最好告得成 07/02 14:05
況且可能還有其他子女可扶養,是要告什麼? 以為這麼好告嗎?談何容易! 在地檢署開偵查庭時就會被擋掉了!
castin: carol大好可愛 07/02 14:12
shadow2002: 其他無異議,但是孝親費跟有沒有搬出去二回事,就算搬 07/02 14:17
shadow2002: 出去也不能抹滅老公被照顧到成年的事實。但是老婆就 07/02 14:17
shadow2002: 不必給公婆,而是給自己爸媽才對。 07/02 14:17
sallly520: 除了搬出去不用孝親費不同意外,剩下的都推你這篇 07/02 14:20
sallly520: 畢竟父母養大你是事實,孝親費不管住哪都要給的 07/02 14:21
長輩要求給孝親費的心態: $5,000 /月:這是應該的,但怎那麼少? $10,000/月:這是應該的,但還是太少! $20,000/月:這是應該的,但未達基本工資,太少! $40,000/月:這是應該的,怎不給5萬以上? $50,000/月:這是應該的,看來妳們有能力給5萬/月,肯定可以再給多一點! $60,000/月:這是應該的,勉強可以接受了!我養妳一輩子每月收妳6萬很合理啊! $$$$$$$$$:還有逢年過節及生日的紅包別忘了喔!!! 長輩:年輕人要不要把存摺帳戶給我管啊!?可以幫妳存錢喔!
Claire29: 沒交代老公跟父母的感情 孝親費還有探討的餘地 07/02 14:21
gaudi: 不過長輩因為他們要住花了200萬裝潢~要搬出去大概要全吃下 07/02 14:46
gaudi: 那兩百萬裝潢費吧,不然她老公八成會說不孝,其實就看媳婦 07/02 14:46
gaudi: 有沒有打算要轉黑,和老公有沒有腦筋思考這樣付以後怎麼養 07/02 14:47
gaudi: 小孩和有沒有肩膀和父母談 07/02 14:47
gaudi: 另外如果老公是媽寶,從小就是我媽媽不會害我的,我媽媽幫 07/02 14:47
gaudi: 我做的打算你不懂,那原PO如果不轉黑,就只有兩人上貢六萬 07/02 14:48
gaudi: 的路了,沒得討論,只能想著,啊,至少還有兩萬,而且公務 07/02 14:48
gaudi: 元還有三節、年終+薪水上調的幅度來安慰自己了 07/02 14:48
sjanwang: 不大認同原po觀點,雖然不適用本案,但以台灣的生態給 07/02 14:51
sjanwang: 孝親費還是有必要性,台灣退休金不多,加上父母通常把一 07/02 14:51
sjanwang: 生的資源傾注給孩子,這就是給孝親費的原因,跟貪得無 07/02 14:51
sjanwang: 饜或控制孩子心態無關,如果台灣父母做的到像國外給基 07/02 14:51
sjanwang: 本需求成年就靠自己或是老年有能力養活自己(如本案)自然 07/02 14:51
sjanwang: 沒有給孝親費需要 07/02 14:51
gaudi: 要看原PO老公怎麼談,很多有錢的父母會覺得小孩要給孝親費 07/02 15:02
gaudi: 然後都說是幫你存起來 07/02 15:02
quiet93: 如果200萬不是全部裝潢在原po那間房,為什麼原po他們要 07/02 15:14
quiet93: 全吃? 07/02 15:14
quiet93: 6.5萬的貸款,如果是20年,貸款本金是1300萬,回推頭期 07/02 15:17
quiet93: 款三成約550萬 07/02 15:17
quiet93: 在沒有把原來房子賣掉,結果又買新房子做投資等情況下, 07/02 15:18
quiet93: 這種父母親不是真的缺錢,缺的是心意罷了 07/02 15:18
sallly520: 你的孝親費心態是某些臺灣長輩並不是全部,地圖炮 07/02 15:58
sallly520: 開的太大了。我周遭長輩至少一半是不要求的, 07/02 15:58
sallly520: 但晚輩都會給 07/02 15:58
Mozai: 孝親也不是跟媳婦要,難道岳父母可以跟女婿要孝親費嗎? 07/02 17:47
Mozai: 真是吃人夠夠 07/02 17:47
cateyes: 我部門同事沒人有父母要求孝親費,倒是有贊助子女的 07/02 21:33
home2220: 我現在很黑,沒在怕。污衊我人格了,我沒必要吞。 07/02 22:04
hahalulu: 原原po加油! 07/02 22:35
cattity: 吃屎 不管啦不管啦 我一定要糾正 07/02 22:43
cattity: 給樓樓上最原po,好好笑哦 不被剝削就黑,什麼公婆 07/02 22:46
guligula: 最後一段地圖砲,但是推你建議 07/02 22:46
※ 編輯: duuwoif (118.150.147.48), 07/02/2016 23:01:06
adapt: 單純不同意搬出去就不用給孝親費的觀點 07/03 18:24
adapt: 我覺得你以偏概全了 07/03 18:24
Duaner: 回gaudi,現職公務人員沒有三節喔!反而退休公務員才有喔 07/03 22:56
Duaner: ,很扯吧 07/03 22:56
mraznice: 推吃史長輩 07/04 09:34
GARIGI: 退休已經沒有三節了好嗎,噓以訛傳訛不求證 07/04 20:35
Duaner: 行政院89.11.30臺89人政給字第211191號函 07/05 19:50
Duaner: Google一下很困難ni? 07/05 19:51
num0712: 假借孝親名義 行斂財之實 公婆娶媳婦又不是用來謀財的 07/09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