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killerbbt: 我現在才知道老一輩的公務人員這麼無恥 07/02 12:03
→ cutewuan: 住外面還是要給孝親費吧!雙方父母各自負責 07/02 12:03
※ 編輯: duuwoif (118.150.147.48), 07/02/2016 12:06:32
→ killerbbt: 照理來說領這麼多錢 應該盡量不跟小孩拿錢讓她有自己 07/02 12:04
→ killerbbt: 生活 07/02 12:04
推 Joan037: 搬出去跟孝親怎麼會抵銷 不過我覺得孝親是心意 該給多少 07/02 12:05
→ Joan037: 怎會由長輩決定? 07/02 12:05
推 quiet93: 就是把兒子媳婦錢吸光,然後把這些錢以後再給兒子XD 07/02 12:06
→ quiet93: 小孩沒錢就只能乖乖聽話 07/02 12:07
→ cutewuan: 長輩領那麼多錢要不要跟小孩拿錢是長輩決定,但是小孩 07/02 12:08
→ cutewuan: 心意還是要表達啊!至於多少本來就要看子女量力而為 07/02 12:08
推 yuki901201: 個人認為老公孝親和房貸還是要幫忙,不過就是衡量小家 07/02 12:09
→ yuki901201: 庭後決議 07/02 12:09
推 quiet93: 除非父母親沒地方住很窮需要孝養,不然幹嘛給房貸,就因 07/02 12:10
→ quiet93: 為覺得以後房子是自己的? 07/02 12:10
按比例妳們只需負擔每月1萬房貸當作給婆婆的租金.
推 sjanwang: 感覺原原po文章是標準老公務員和年輕公務員關係的縮影 07/02 12:14
推 quiet93: 遺產是死掉的人給活著的人,不是長輩給晚輩,所以哪有什 07/02 12:15
→ quiet93: 麼按照比例的事情,要按照比例,應該是現在把房子持分釋 07/02 12:15
→ quiet93: 出,再來談比例 07/02 12:15
推 quiet93: 公婆夫妻財產共有,如果以後婆婆先走,給了公公,公公又 07/02 12:17
→ quiet93: 結婚,比例怎麼算? 07/02 12:17
→ quiet93: 不需要想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才不會有付出後覺得不公的金 07/02 12:18
→ quiet93: 錢糾紛 07/02 12:18
推 mumuge: 搬出去跟孝親費是兩回事吧,沒跟公婆住每個月我先生也得 07/02 12:37
→ mumuge: 給家裡三萬生活費(公婆小姑)好像也沒比較省 07/02 12:38
推 mumuge: 但比較自由是真的 花錢買清靜摞 07/02 12:42
噓 rainbowpo: 吸錢跟給孝親的意義不一樣吧,討厭貪心,但父母還是父 07/02 12:54
→ rainbowpo: 母 07/02 12:54
→ rainbowpo: 搬出去+老公出來坦自己的父母 07/02 12:55
噓 isaacc: 法律常識很重要,好心的建議別害到人 07/02 13:10
那請你具體說明你認為的"法律常識"是什麼?
哪裡害到人也請一併說明清楚!
本座洗耳恭聽!
本座洗耳恭聽!
本座洗耳恭聽!
推 issily: 先看看洪浩雲再想想看要讓他們予取予求嗎 07/02 13:13
推 vesia: 老公想搬出去的話好解決,如果老公跟公婆想法一致就 07/02 13:20
推 NCKUbuddha: 應該跟公務員無關吧 會吃人哪管什麼職業 07/02 13:26
推 enner: 沒給孝親費可以被告棄養,至少要給一點。 07/02 13:49
推 castin: 如果父母很有錢,被告棄養成立嗎? 07/02 13:50
→ uzing: 公務員退休金那麼高,又不是活不下去,告遺棄會成立????? 07/02 13:51
樓上:
★刑法第294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問原PO公婆或父母是屬於"無自救力之人"嗎?假如不是的話,要告遺棄罪是很難的!
連犯罪構成要件都不符合是要告什麼棄養!?
這點法律常識都不懂嗎科科?
(按被告逢年過節皆有按時給長輩紅包且保持通訊管道暢通,
原告非屬無自救力之人且名下有動產不動產,本案不起訴!)
不懂法律沒關係,快去把刑法總則分則讀通吧!
推 carolsophy: 噓你「台灣」二字,不是單一個案泛指全台灣長輩 07/02 14:02
你要噓就不要推!再噓一次啊你!
→ carolsophy: 噗…按到推 07/02 14:03
推 sashababie: 以為可以隨便告棄養嗎,有房產有月退的人最好告得成 07/02 14:05
況且可能還有其他子女可扶養,是要告什麼?
以為這麼好告嗎?談何容易!
在地檢署開偵查庭時就會被擋掉了!
→ castin: carol大好可愛 07/02 14:12
→ shadow2002: 其他無異議,但是孝親費跟有沒有搬出去二回事,就算搬 07/02 14:17
→ shadow2002: 出去也不能抹滅老公被照顧到成年的事實。但是老婆就 07/02 14:17
→ shadow2002: 不必給公婆,而是給自己爸媽才對。 07/02 14:17
→ sallly520: 除了搬出去不用孝親費不同意外,剩下的都推你這篇 07/02 14:20
→ sallly520: 畢竟父母養大你是事實,孝親費不管住哪都要給的 07/02 14:21
長輩要求給孝親費的心態:
$5,000 /月:這是應該的,但怎那麼少?
$10,000/月:這是應該的,但還是太少!
$20,000/月:這是應該的,但未達基本工資,太少!
$40,000/月:這是應該的,怎不給5萬以上?
$50,000/月:這是應該的,看來妳們有能力給5萬/月,肯定可以再給多一點!
$60,000/月:這是應該的,勉強可以接受了!我養妳一輩子每月收妳6萬很合理啊!
$$$$$$$$$:還有逢年過節及生日的紅包別忘了喔!!!
長輩:年輕人要不要把存摺帳戶給我管啊!?可以幫妳存錢喔!
推 Claire29: 沒交代老公跟父母的感情 孝親費還有探討的餘地 07/02 14:21
推 gaudi: 不過長輩因為他們要住花了200萬裝潢~要搬出去大概要全吃下 07/02 14:46
→ gaudi: 那兩百萬裝潢費吧,不然她老公八成會說不孝,其實就看媳婦 07/02 14:46
→ gaudi: 有沒有打算要轉黑,和老公有沒有腦筋思考這樣付以後怎麼養 07/02 14:47
→ gaudi: 小孩和有沒有肩膀和父母談 07/02 14:47
→ gaudi: 另外如果老公是媽寶,從小就是我媽媽不會害我的,我媽媽幫 07/02 14:47
→ gaudi: 我做的打算你不懂,那原PO如果不轉黑,就只有兩人上貢六萬 07/02 14:48
→ gaudi: 的路了,沒得討論,只能想著,啊,至少還有兩萬,而且公務 07/02 14:48
→ gaudi: 元還有三節、年終+薪水上調的幅度來安慰自己了 07/02 14:48
→ sjanwang: 不大認同原po觀點,雖然不適用本案,但以台灣的生態給 07/02 14:51
→ sjanwang: 孝親費還是有必要性,台灣退休金不多,加上父母通常把一 07/02 14:51
→ sjanwang: 生的資源傾注給孩子,這就是給孝親費的原因,跟貪得無 07/02 14:51
→ sjanwang: 饜或控制孩子心態無關,如果台灣父母做的到像國外給基 07/02 14:51
→ sjanwang: 本需求成年就靠自己或是老年有能力養活自己(如本案)自然 07/02 14:51
→ sjanwang: 沒有給孝親費需要 07/02 14:51
→ gaudi: 要看原PO老公怎麼談,很多有錢的父母會覺得小孩要給孝親費 07/02 15:02
→ gaudi: 然後都說是幫你存起來 07/02 15:02
推 quiet93: 如果200萬不是全部裝潢在原po那間房,為什麼原po他們要 07/02 15:14
→ quiet93: 全吃? 07/02 15:14
推 quiet93: 6.5萬的貸款,如果是20年,貸款本金是1300萬,回推頭期 07/02 15:17
→ quiet93: 款三成約550萬 07/02 15:17
→ quiet93: 在沒有把原來房子賣掉,結果又買新房子做投資等情況下, 07/02 15:18
→ quiet93: 這種父母親不是真的缺錢,缺的是心意罷了 07/02 15:18
推 sallly520: 你的孝親費心態是某些臺灣長輩並不是全部,地圖炮 07/02 15:58
→ sallly520: 開的太大了。我周遭長輩至少一半是不要求的, 07/02 15:58
→ sallly520: 但晚輩都會給 07/02 15:58
推 Mozai: 孝親也不是跟媳婦要,難道岳父母可以跟女婿要孝親費嗎? 07/02 17:47
→ Mozai: 真是吃人夠夠 07/02 17:47
推 cateyes: 我部門同事沒人有父母要求孝親費,倒是有贊助子女的 07/02 21:33
→ home2220: 我現在很黑,沒在怕。污衊我人格了,我沒必要吞。 07/02 22:04
推 hahalulu: 原原po加油! 07/02 22:35
推 cattity: 吃屎 不管啦不管啦 我一定要糾正 07/02 22:43
推 cattity: 給樓樓上最原po,好好笑哦 不被剝削就黑,什麼公婆 07/02 22:46
噓 guligula: 最後一段地圖砲,但是推你建議 07/02 22:46
※ 編輯: duuwoif (118.150.147.48), 07/02/2016 23:01:06
推 adapt: 單純不同意搬出去就不用給孝親費的觀點 07/03 18:24
→ adapt: 我覺得你以偏概全了 07/03 18:24
推 Duaner: 回gaudi,現職公務人員沒有三節喔!反而退休公務員才有喔 07/03 22:56
→ Duaner: ,很扯吧 07/03 22:56
推 mraznice: 推吃史長輩 07/04 09:34
噓 GARIGI: 退休已經沒有三節了好嗎,噓以訛傳訛不求證 07/04 20:35
推 Duaner: 行政院89.11.30臺89人政給字第211191號函 07/05 19:50
→ Duaner: Google一下很困難ni? 07/05 19:51
推 num0712: 假借孝親名義 行斂財之實 公婆娶媳婦又不是用來謀財的 07/09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