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tojack ()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新婚後買房,問題好多
時間Tue Aug 2 07:42:18 2016
關鍵字
1.已登記
2.簽定夫妻財產分開
基本上名字寫誰差別就是賣房那天誰要去簽名,
真的以為名字掛誰就是誰的嗎?
負責出錢的完全沒任何主張的權利?
不用登記成共有,
只要將限制登記人寫老公名字,
財產移轉需要兩造雙方同意即可.
另外請老公所有的收據都留存或是電匯,
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以前修民法學過,
建議找專家諮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6.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0094940.A.519.html
→ gruenherz: 婚姻不是應該互相嗎 科科 08/02 07:58
推 Cucoco588: 原原po家是合夥關係,還是白紙黑字寫清楚,才不會到時 08/02 08:47
→ Cucoco588: 候被老婆離婚一無所有。 08/02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