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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光看文章,有很多地方交代不清, 因為原原po沒提到男生絲毫的優點,所以大家都鼓勵離婚, 可是我想問原原po,所以你是真的不愛你老公了嗎?你也親口確認你老公不愛你了? 因為光看你的描述,我覺得(鍵盤柯南上身)你老公其實是心眼小的人, 把自己的不得志都怪別人,自己沉浸在自己的失意,所以那些說自己不愛的人什麼的, 都是他給自己逃避的出口,而酒精、藥物副作用跟工作的疲累讓他沒有力氣正視你們的問題… 孩子不是維持婚姻的工具,你跟你先生的情感羈絆才是。 但這樣子就離婚我覺得太魯莽了,過去交往的熱戀期以及相處的種種又算什麼呢? 因為你們都還沒有為彼此努力改變,我想還是找出彼此互相調整的模式來相處,會比現在簽字離婚好。 畢竟,還是需要做點什麼證明你們當初的誓言吧… 不過,如果先生是斬釘截鐵的回答他不愛你了,就什麼都別留戀地離婚吧 BTW,帶孩子很累很辛苦的事情,雖然你沒什麼自信,但我想你做得很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06.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3385062.A.E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