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WinstonKuo ( )》之銘言: : 我有義務要照顧婆婆,但沒義務要照顧小姑啊 : 我也需要存錢,照顧我未來的小孩 : 請問是我太計較嗎? : 希望大家能給我點建議~TKS 建議很簡單啊。把老公給的家用10000元,收到自己身上管理不就好了。 自古以來的傳統,家用的管理權責,通常是一個家的女主人。 男主人領到薪水後,上繳家用費若干,剩下的錢才是男主人自己能處理的。 當然女主人使用家用費,應該做成帳冊,將支出明細清楚條列,讓男主人 可以查閱。 如此一來,錢一筆一筆的自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要家用費一開始就給女主人, 自然不會有什麼幫忙養小姑這種問題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1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7889945.A.D18.html
xulu0: 這樣很累 10/31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