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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跟女同事曖昧被你抓到過 一年後又死灰復燃, 但 1. 沒聊天時封鎖對方, 要聊天時解除封鎖 & 聊完後再封鎖 2. 你登入電腦版line被發現, 被他登出並設定非手機無法使用 以妳提到的她賺的比你多這點來看, 妳老公應該不是智能不足 or 智力低於平均水準 這時候的他已經很有警覺性了 妳也清楚性交證明太難抓, 沒法用外遇讓他在法律上被判離婚 & 給付你大額贍養費 只能設法弄些曖昧的證據讓他在親友間公司間難堪 但就為了讓他難堪, 你就心甘情願賠上未來不曉得幾年的光陰在堵他上面?? 還不一定逮的到對話紀錄證據, 畢竟他已經有警覺心了 女人寶貴的青春不該這樣浪擲的啦~~ ※ 引述《doublemilk ()》之銘言: : 可惜他是用android : 那天登入電腦版就被發現了 : 把我登出並限制非手機無法使用 : 謝謝y大 : 一年前的文章我當時反反覆覆看了很多遍 : 我有把一年前的對話紀錄做備份下來 : 曾經我以為他會改 : 或許我想給自己一次機會 : 可是他沒有珍惜 : 所以這次我又再發現的時候我就忍著 : 我等著他露出馬腳的那一天 : 性交證明太難抓 : 就算不能請求民事賠償 : 我也要讓她或他在公司 親戚間無法立足 : 他賺的比我多 : 並沒有財務五鬼搬運的情形 : 剩餘財產分配的話我是佔上風嗎? : 他是對家族負責任的人 : 我覺得以他的個性 : 他不會與她發展到主動要跟我離婚的那一步 : 但是誰知道呢 : 我會耐心準備 : 如果真的這樣我也看清事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35.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8679164.A.1CD.html
carter7013: 放手啦 退一步海闊天空 有小孩了嗎?沒有就趕快離一離 11/09 16:16
VUVCOM: 好像只能徵信社了 11/09 16:17
blove: 覺得原po抓不到問題的重點 11/09 19:00
kiwi1907: 個人覺得貿然跑去鬧對方,說不定別人會覺得娶到這種老婆 11/09 22:42
kiwi1907: 搞外遇情有可原.. 11/09 22:42
kilm1014: 感覺好累,離ㄧ離算了,跟枕邊人碟對碟不累嗎? 11/09 23:05
amyforestry: 這種婚姻好累。 11/10 00:19
goochie: 的確以外人來看很容易會覺得元配難搞,難怪會出軌 11/10 00:30
christy0412: 說真的,與其這樣過生活不如離婚比較自在,因為我媽 11/10 01:40
christy0412: 也是如此,一直叮著我爸會不會再去找那有父之婦的大 11/10 01:40
christy0412: 陸女,我爸現在都用公共電話打給那女的(而且是那大 11/10 01:40
christy0412: 陸女教他的!)勸原po 早點看開,前方有很多條路走, 11/10 01:40
christy0412: 只是看妳自己要選哪條路,有時候只是卡在個不甘心, 11/10 01:40
christy0412: 但我要告訴妳,選擇自己快樂的路才是最重要的,不要 11/10 01:40
christy0412: 把重心全放男人身上,多提升自己培養自己的興趣,那 11/10 01:40
christy0412: 才是最重要的歐! 11/10 01:40
christy0412: 還有不太建議徵信社,之前也有陪媽媽去找我的律師朋 11/10 01:44
christy0412: 友諮詢,他說很黑的最好不要嘗試。。。 11/10 01:44
snowtoya: 有沒有性交是判斷有無成立通姦罪,民事求償不用到性交的 11/10 08:48
snowtoya: 地步,只要能證明有不尋常男女關係即可 11/10 08:48
snowtoya: 外遇也是,不過那是配偶權被侵害的損害賠償,無關贍養費 11/10 08:49
snowtoya: ^^^^ 這裡是要寫「(判決)離婚」 11/10 08:49
kinmim: 有無性交是拿來告刑事的部分,但如果有不正交往的情形也可 11/10 10:06
kinmim: 以拿來主張離婚或侵害配偶權,是兩碼事。但就算是民事,還 11/10 10:07
kinmim: 是看你掌握多少證據。 11/10 10:08
kinmim: 再痛苦,人生還是要往前走,這樣的人建議你不要了吧。 11/10 10:08
ziziz: 這時候要記得..「鬼牽扣扣行」..做再多都沒用..挽回只是一 11/10 11:36
ziziz: 廂情願..爭扎只是浪費時間..多做些對自己往後日子有幫助的 11/10 11:36
ziziz: 事吧 11/10 11:36
PettyPan: 若是我,我會選擇離婚走人 11/10 12:31
PettyPan: 心不在自己身上,沒必要如此 11/10 12:31
PettyPan: 選擇不離婚的話,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11/10 12:31
PettyPan: 我不會浪費時間在一個不把自己放在心上的人身上 11/1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