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rter7013: 放手啦 退一步海闊天空 有小孩了嗎?沒有就趕快離一離 11/09 16:16
推 VUVCOM: 好像只能徵信社了 11/09 16:17
推 blove: 覺得原po抓不到問題的重點 11/09 19:00
推 kiwi1907: 個人覺得貿然跑去鬧對方,說不定別人會覺得娶到這種老婆 11/09 22:42
→ kiwi1907: 搞外遇情有可原.. 11/09 22:42
推 kilm1014: 感覺好累,離ㄧ離算了,跟枕邊人碟對碟不累嗎? 11/09 23:05
→ amyforestry: 這種婚姻好累。 11/10 00:19
推 goochie: 的確以外人來看很容易會覺得元配難搞,難怪會出軌 11/10 00:30
推 christy0412: 說真的,與其這樣過生活不如離婚比較自在,因為我媽 11/10 01:40
→ christy0412: 也是如此,一直叮著我爸會不會再去找那有父之婦的大 11/10 01:40
→ christy0412: 陸女,我爸現在都用公共電話打給那女的(而且是那大 11/10 01:40
→ christy0412: 陸女教他的!)勸原po 早點看開,前方有很多條路走, 11/10 01:40
→ christy0412: 只是看妳自己要選哪條路,有時候只是卡在個不甘心, 11/10 01:40
→ christy0412: 但我要告訴妳,選擇自己快樂的路才是最重要的,不要 11/10 01:40
→ christy0412: 把重心全放男人身上,多提升自己培養自己的興趣,那 11/10 01:40
→ christy0412: 才是最重要的歐! 11/10 01:40
推 christy0412: 還有不太建議徵信社,之前也有陪媽媽去找我的律師朋 11/10 01:44
→ christy0412: 友諮詢,他說很黑的最好不要嘗試。。。 11/10 01:44
→ snowtoya: 有沒有性交是判斷有無成立通姦罪,民事求償不用到性交的 11/10 08:48
→ snowtoya: 地步,只要能證明有不尋常男女關係即可 11/10 08:48
→ snowtoya: 外遇也是,不過那是配偶權被侵害的損害賠償,無關贍養費 11/10 08:49
→ snowtoya: ^^^^ 這裡是要寫「(判決)離婚」 11/10 08:49
推 kinmim: 有無性交是拿來告刑事的部分,但如果有不正交往的情形也可 11/10 10:06
→ kinmim: 以拿來主張離婚或侵害配偶權,是兩碼事。但就算是民事,還 11/10 10:07
→ kinmim: 是看你掌握多少證據。 11/10 10:08
→ kinmim: 再痛苦,人生還是要往前走,這樣的人建議你不要了吧。 11/10 10:08
推 ziziz: 這時候要記得..「鬼牽扣扣行」..做再多都沒用..挽回只是一 11/10 11:36
→ ziziz: 廂情願..爭扎只是浪費時間..多做些對自己往後日子有幫助的 11/10 11:36
→ ziziz: 事吧 11/10 11:36
→ PettyPan: 若是我,我會選擇離婚走人 11/10 12:31
→ PettyPan: 心不在自己身上,沒必要如此 11/10 12:31
→ PettyPan: 選擇不離婚的話,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11/10 12:31
→ PettyPan: 我不會浪費時間在一個不把自己放在心上的人身上 11/1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