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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很簡單,訂婚時收聘,之後有沒有結婚,有。 如果離婚可以討回聘金,而且是結婚後好幾個月以後,要離婚時想討回聘金。 從法律面來看,不太可能成立。 再來就是婚宴和聘金有沒有因果關係,民法第一條,法律無規定者依習慣。 從習慣來看,聘金、餅錢、十二禮,都是訂婚的習俗,和婚宴無關。 訂婚宴既然辦了,也登記結婚了。其實沒有道理離婚這些要還回去。 不過我還是建議請律師,諮詢後,不管怎樣都還是要訴訟。 萬一成功了,離婚女方要歸還聘金,那可以為台灣男性的權益,立下一個蓋世奇功。 或者還有一招,男方可以自己發喜帖辦婚宴。 不過男方一定要要求新娘出席,她不來是她自己的事。不可以明知沒有新娘 辦婚宴,但是可以開口要求新娘出席婚宴,然後心中認定她會出席。 這不能算是騙禮金,因為有訂婚,兩人也登記了,也辦婚宴了。只是新娘 不高興不想出席而已,從法律來看,這禮金應該可以收。 這樣就彌補原po的部分損失了。 當然,新娘如果一開始回答拒絕出席,這婚宴就不能辦,會變成騙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34.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9829591.A.3AC.html ※ 編輯: Max11 (118.170.34.29), 11/23/2016 00:02:40
emily0953: 好樣的,你懂耶 11/22 23:52
emily0953: 不過不推後兩段 11/22 23:53
saapf222: ......你不要亂教好嗎 11/23 00:06
emily0953: http://i.imgur.com/68iYqH1.jpg 編輯前的文 11/23 00:07
※ 編輯: Max11 (118.170.34.29), 11/23/2016 00:10:40
emily0953: 編輯後多出來這二段是亂教,你可以正常點嘛 11/23 00:08
Max11: 我只是想看看,有沒有在不騙禮金的前提下,可以辦成婚宴。 11/23 00:11
sai0613: 這裡只是ptt,這篇文末閒聊一下還好吧 11/23 00:12
Agneta: 從法律看來禮金可收,但惹怒兩家親戚,不用做人了啦 11/23 00:14
emily0953: 有,乾脆別收 11/23 00:15
emily0953: 就事論事回你哦 11/23 00:15
drama: 就習俗而言金飾是要在結婚(迎娶)當天戴給眾親友看的,唯一 11/23 00:34
drama: 可能凹的也就只有這部份了 11/23 00:34
saapf222: 一般金飾雙方都會準備等值的相互配戴,不要提最不可能討 11/23 00:37
saapf222: 回來的東西... 11/23 00:37
Max11: 看來自行辦婚宴收禮金也不可行。 11/23 00:37
drama: 男方沒提到他有沒有收,有的話就各自還啊 11/23 00:37
emily0953: s大,我對M大沒有兇啊XD 11/23 00:41
emily0953: 登記婚就不管辦不辦喜宴了啊 11/23 00:42
drama: 這類餽贈從其約定,約定又從其習俗,金飾本就是婚禮用 11/23 00:47
drama: 沒舉辦婚禮,餽贈金飾的理由就沒有了 11/23 00:47
drama: 這就是我之前看到某判例是返還鑽石首飾的原因吧 11/23 00:48
Fireya: 那是幾年的判決啊?字號?如果是儀式婚時代就是沒履行婚約 11/23 00:54
sunnyborage: 原波先前雖然做了傻事,但結婚禮金就等找到真正的幸 11/23 00:56
sunnyborage: 福時再收吧:)不過若照後來版友的見解,或許拿不回大 11/23 00:57
sunnyborage: 部分錢財,真是如此也要學會放下,別再累著老媽媽四 11/23 01:00
sunnyborage: 處為忙碌的你奔走了。 11/23 01:00
drama: 但那則判例沒有還聘金... 11/23 01:01
drama: 總之若雙方願意接受調解,這都是協議離婚的條件,就目前 11/23 01:02
drama: 所述看來,判決離婚都很難成立了,就不用去想財物判決了 11/23 01:03
Fireya: 沒字號的話只能當作那個判決不存在... 11/23 01:14
emily0953: 我問三次字號都沒有啊,F大 11/23 01:15
Fireya: XD 早點睡吧~晚安惹 11/23 01:16
emily0953: 好夢,F大 11/23 01:17
drama: 本案最多就是協議離婚走不了判決,何必給不相關的判決字號? 11/23 01:36
drama: 何況一開始我也只是回答當事者問題 "可能相關法律"而已 11/23 01:40
drama: 都不知道說幾次要他請教律師了 11/23 01:41
yuhnmomo: 別傻了,現在婚宴可以打平就該偷笑了,辦完婚宴只賺八千 11/23 02:37
yuhnmomo: 的過來人,而且禮金是以前付出去收回而已 11/23 02:37
JayceLai: 亂教... 11/23 08:28
applemaymay: d大,真的凹的越來越難看了 11/23 08:33
volvic: 最後一段真的不要亂教,真做了,下一個新娘怎辦? 11/23 09:11
snowtoya: ...金飾是訂婚交換的吧?跟婚禮的關係是?難道只登記結 11/23 10:25
snowtoya: 婚沒辦婚禮的話,就要退還金飾? 11/23 10:25
snowtoya: 雖然有些習俗迎娶會戴上,但也有很多因為禮服不搭而沒戴 11/23 10:29
snowtoya: 難道婚宴沒戴金飾也要退還=_=? 11/23 10:29
Fireya: 如果金飾只是為了婚禮戴 那借給新娘戴就好了 不用送她吧 11/23 10:51
Fireya: 給金飾只是為了婚禮戴?我是覺得這樣講蠻牽強的啦... 11/23 10:52
Fireya: 那有辦婚禮沒登記的勒?給金飾的目的應該是預期婚約履行 11/23 10:54
drama: 確實是有人用借的啊....這部份本就是雙方約定 11/23 11:15
Fireya: 其實我不知道為什麼d要這樣凹?以前我有段時期還蠻喜歡d的 11/23 11:18
drama: 不過就是提出有這種可能,這裡不就是討論可能性的? 11/23 11:19
Fireya: 文XD 11/23 11:19
drama: 一直以來我都是這樣在討論的啊XD 11/23 11:20
Fireya: 勸d別再凹了比較好 會讓曾經喜歡d的人改觀 11/23 11:23
snowtoya: 那得先舉證習俗是「金飾只是迎娶時戴來給大家看"而已"」 11/23 11:26
NOTHINGES: 她凹很多次了 上次那次自認心理專家也很好笑 還被專業 11/23 11:27
NOTHINGES: 打臉 11/23 11:27
drama: 參與討論還需要博得誰的歡心喔?@@ 11/23 11:27
drama: 是啊,是舉證問題啊,有辦法舉證當然有可能不是嗎? 11/23 11:28
snowtoya: 只是他們既然有訂婚儀式,當時應該有交換金飾,所以金飾 11/23 11:29
snowtoya: 顯然不是只是迎娶時戴而已= =" 11/23 11:29
snowtoya: 哦,我上面所謂的舉證,是因我個人不認為「金飾只是迎娶 11/23 11:30
snowtoya: 時戴給大家看」的,所以我也認為無法舉證 11/23 11:31
Fireya: 是不用啊 不過就連曾經喜歡的人都覺得哇...想不到d會這樣 11/23 11:42
NOTHINGES: F大 人難免看走眼 只要不是挑老公時出槌就好 11/23 11:44
Fireya: 謝謝忠告^^ 還沒結婚 到時候會小心XD 11/23 11:45
drama: 喜歡某篇文章某部分論述又不代表要接受對方整個人XDDD 11/23 12:11
drama: 網路上只見文字卻有太多情感投射才會造成討論亂象(茶) 11/23 12:12
drama: 同理,討厭也是一樣的,不過這更多人會投射XD 11/23 12:13
drama: 是說自以為對方就是自己想的那樣....婚姻板還挺多這類問題 11/23 12:17
snowtoya: 認真回,如果有一項費用叫做「婚禮支出」,或男方先給女 11/23 14:30
snowtoya: 方一筆錢,指明供結婚宴客用,然後他又有辦法舉證的話 11/23 14:30
snowtoya: (ex line記錄寫我先匯給妳ooo錢,妳拿去請新秘婚攝婚佈 11/23 14:31
snowtoya: 或付給飯店之類) 可能還有機會請求返還吧=_= 11/23 14:31
sindyevil: 回這篇文最後,假若男方辦婚宴好了,但妻子以雙方已經結 11/23 14:46
sindyevil: 婚而拒絕出席也沒有錯,且男方可以照樣宴客,女方請個代 11/23 14:47
sindyevil: 理人到場說明狀況,男方怎辦? 11/23 14:47
drama: 謝謝snowtoya舉例,我聽說的也是如此,不過舉證真的難XD 11/23 23:42
drama: 記得有一個案例是聘金給支票,後來男方硬凹是借款給岳父 11/23 23:43
drama: 但因無借據又支票日期為訂婚當日,法官不採信XD 11/23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