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luawu: 推你第一段黑暗面 我看完原文第一個想的也是這個 囧" 11/30 18:15
推 liuda: 這太太什麼時候才會清醒啊? 11/30 18:39
推 sashababie: 推找律師 11/30 18:44
推 ivan0928: 推這篇 11/30 18:44
推 crazybaby: 黑暗面的考量有點荒謬,不見面就不知情嗎? 11/30 18:56
→ crazybaby: 我看原po對整個前因後果還蠻清楚的 也一直知道有這 11/30 18:56
→ crazybaby: 號人物在 11/30 18:56
→ crazybaby: 我還是覺得如果想處理跟面對所有事情的話,再怎麼噁心 11/30 18:57
→ crazybaby: 也要去,不然只是把頭埋在沙子裡面自我安慰說不知情而 11/30 18:57
→ crazybaby: 已 11/30 18:57
→ crazybaby: 前面有版友推帶錄音筆去見面 我覺得這才是好提議吧 11/30 18:59
推 liukiki: 推這篇 11/30 19:31
推 spittz: 推這篇 11/30 19:36
推 tp6942u6: 這篇的意思應該是檯面上有證據知情跟原原po私底下知情到 11/30 20:04
→ tp6942u6: 時真的上法院會有不同結果 11/30 20:04
推 A710229: 印象中知道小三跟告對方家庭妨害,中間不能隔太久?! 11/30 20:42
推 sashababie: 六個月內喔 11/30 20:46
→ sashababie: 老公要是主張她婚前就知道了還真的沒輒 11/30 20:47
推 elvire: 推,我也覺得她老公想光明正大的找舊情人上床 11/30 21:20
→ loveuunf: 覺得先生這樣子對待老婆太可怕了 11/30 21:36
推 dothatisok: 天哪......社會險惡 11/30 22:06
推 duncanysl: 可以私訊呂秋遠律師,或許可以獲得十點開示!! 11/30 22:53
推 Eva44: 你們不用這麼苦口婆心,原原PO都說了他只是心情抒發不是求建 11/30 23:27
→ Eva44: 議,給拍就對了~ 11/30 23:27
推 Fiona102: 你沒看到原PO義正嚴詞的說他沒尋求你們這些版友的意見嗎 12/01 00:06
→ Fiona102: 結果還一堆人熱臉貼冷屁股 在那邊幫她想東想西 12/01 00:06
→ Fiona102: 他現在肯定在想老娘發文只是發爽的 一堆人自以為厲害在 12/01 00:07
→ Fiona102: 那邊給建議 想想看什麼樣的人怎麼會想嫁給那種人 12/01 00:08
推 fake0617: 人家會說我又沒要你們的建議lol 12/01 01:52
推 ChioMo: 推 12/01 03:54
→ ALENDA: 推.... 12/01 05:31
推 evie1204: 對啊…她說不用你們給意見喔 12/01 11:42
→ evie1204: 我想大家不用幫她煩惱了 12/01 11:42
→ evie1204: 也是有人覺得肉體關係不算外遇 這麼包容的老婆哪裡找? 12/01 11:42
一句話:公開版面+言論自由。
沒有只許原原PO發文,不准板友回應的。(喝茶嚼燕麥餅乾)
再說吧,嘴巴講得那麼豁達,真的豁達一開始就不會來PO文喊無奈,
講那種話多半是惱羞,我也見多了。
※ 編輯: SchatzKiste (180.217.190.115), 12/01/2016 17:06:02
→ yjlee0829: 真的豁達何必發在這種熱門版面+1 隨便找個地方寫啊 12/01 19:16
推 nugundam: 看完我只能顆顆笑了,會說不用給意見是惱羞了嗎?XD 12/01 21:39
→ nugundam: 自己心裡應該也有底啦,只是拉不下臉?XD 12/01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