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GBR: 哈 12/01 14:27
→ licstar: 中肯 12/01 14:51
推 kybay: 推 原po要為妻小硬起來啊!! 12/01 15:07
推 huzzah: 推這篇啊,弟弟吃相難看,談不攏就收租金啊,燈下黑 12/01 15:18
→ saylove33: 覺得一半一半給箭頭. 住那裡的問題又不單是先生的問題. 12/01 15:22
→ saylove33: 女方也可以有擔當生出地方來住阿. 問題不也可解決. 12/01 15:22
是的, 住的問題是夫妻雙方的責任
但原文指出來的不僅僅是住的問題, 而是先生面對狀況時的心態
這次住的問題還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解決, 例如租房子等等
我這篇更重視的是"丈夫的心態"
沒有"有擔當的"態度, 以後問題會更多, 懂?
→ huzzah: 哈哈,那小孩姓氏權男方也有擔當讓出去好了 12/01 15:26
→ huzzah: 男方多出錢和負責住處的社會常例還是有脈絡可循的 12/01 15:26
※ 編輯: djviva (60.250.135.23), 12/01/2016 15:29:49
推 abc152ppink: 中肯 12/01 15:43
推 stja: push 12/01 15:50
→ frank111: 父母還在親兄弟就要爭財產囉 12/01 15:59
→ cherylbear: 中肯阿 12/01 16:01
→ frank111: 直接問父母,他們的財產他們自有打算 12/01 16:03
→ iiiivy: 不想爭產~ 但父母已經贈與給兄弟共同持有,但弟弟不給住~ 12/01 16:06
推 kors: 超中肯 12/01 16:38
推 FantasyXD: 覺得可以跟弟弟說,既然不能搬回來,那我們自己在外租 12/01 19:13
→ FantasyXD: 屋,但三樓要出租出去貼補房租 12/01 19:13
→ yjlee0829: 覺得原文老婆真衰 12/01 19:23
→ yjlee0829: 可以有個不必付房租的地方住 當然要去啊 為之後新生兒 12/01 19:25
→ yjlee0829: 多存點錢也好 12/01 19:25
→ imsandy: 中肯! 12/06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