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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snow (小錢鼠)》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對於一個夫妻財務分開管理(收支分開各繳各的稅)的家庭來說 : (1) : 如果「夫妻共同計稅」(有利) : “夫妻總應納稅額”小於「夫妻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不利) : 但對於夫妻其中一人來說 : 「共同計稅」(不利)應納稅額卻是大於 「夫妻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有利)應納 : 額 : 得利的一方應不應該把差額還給不利的那方呢? : 這樣算是「算太清楚、太計較」嗎? : 如果得利方不同意歸還,說應以家戶最大利益考量 : 這樣有道理嗎? : (2) : 此外,另一半沒取得我同意 : 就把我的稅跟他合併申報了 : 還採取對他有利的方式申報 : 申報結果也沒經過我確認同意就上傳了 :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怎麼有這種人? : 他辯說:我若不同意他幫我報稅應該要在他報稅前“提出異議” : 問題是我只知道他要回家幫他家人報稅 : 可不知道竟然也包括我的稅??? : 我認為再怎麼樣也應該讓我確認我的收支數目和報稅金額對不對吧? : 報稅方式也該是夫妻討論吧? : <感言> : 其實我比較憤怒的是第2點 : 我覺得婚姻中的問題 : 最難解決的其實不是單一事件 : 而是夫妻間價值觀根深蒂固的歧異 : 像這次事件,雖然稅額差距不多,約4~5千元 : 但我重視的卻是他不尊重人的態度 : 擅自幫我決定我報稅的方式還理所當然的態度 : 而他也不覺得他有錯只覺得我是愛錢愛計較 : 像這種價值觀想法的分歧 : 導致他一直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 一直無限迴圈在那差額該不該退還給我? : 重點是「尊重!討論!告知」 : 唉!他永遠聽不懂 : 導致吵架都是沒結果 : 不能溝通的夫妻可以訴請離婚嗎? : 翻了法條好像都只有特定條件或家暴才可以 : 這種雙方價值觀的歧異才無法共同生活吧!? 理論上妳們這樣的夫妻如果沒有分居,就是要共同繳稅 所以妳的觀念有錯 哪種報稅方式有利,其實是以妳們一戶為基礎衡量 所以以妳或先生為主體的差異 只是讓薪資收入少的單就薪資所得繳稅 而讓薪資多的那人享受所有的免稅額與扣除額的扣抵 因此妳們夫妻在這邊的概念也是錯的 最後,因為大家都有所得稅預扣的金額 因此要細算之後才能確認誰要貼誰或是退誰多少 我不知道法律上是否可以控告對方侵占 但是,妳們搞到這樣,真的不能訴請離婚? 先咨詢律師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07.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95961629.A.AED.html
ithink520: 推你的稅務觀念 05/28 17:07
UncleJ: 推這篇,原po難不成是第一年報稅?夫妻原則上就要合併報稅 05/28 17:26
UncleJ: 原po舉例的(1)老實說還真看不懂... 05/28 17:26
UncleJ: 原po老公也很衰,線上申報軟體本來就會自動選一個最有利的 05/28 17:27
UncleJ: 原po自己拿自然人憑證跑,結果也是一樣,結果搞到要離婚? 05/28 17:28
UncleJ: 當然,如果為了爭一口氣,故意選一個兩人加起來較高的方式 05/28 17:28
UncleJ: 嗯嗯,那我就只有替中華民國政府感謝原po的貢獻了... 05/28 17:29
iiiivy: 想到我以前都有退稅,我老公都是要繳稅~那我是不是可以跟 05/28 18:09
iiiivy: 他要更多? 是還好結婚到現在要繳的只有一次... 05/28 18:10
banmi: 以前都是我在繳,這幾年有共同帳戶後,就共同帳戶支出.... 05/28 18:53
banmi: 說實在的,如果去計較這個,我真的覺得夫妻不要再當了.... 05/28 18:53
iiiivy: 我是覺得還是能當夫妻,但就很辛苦... 05/28 19:16
fox36235: 對啊 同感 連所得稅都要吵 其實想勸原po先生放生 好辛苦 05/28 19:56
fox36235: 的婚姻 05/28 19:56
banmi: 之前有聽說過,當有愛的時候什麼都好說,當愛沒有了,就.... 05/28 19:59
iiiivy: 看起來搞不懂是男方硬要算還是女方硬要算~ 05/28 20:07
iiiivy: 不過看私下分配喬不攏指想說:可以去PK嗎?(誤) 05/28 20:08
linyap: 除非有特殊原因不然都是要合併報稅,所以看起來是她們夫 05/28 20:37
linyap: 妻私下各人要繳的錢分配的問題吧 05/28 20:37
aeowy: 但是生活中,有很多項目是誰付的也蠻重要的啊 05/28 21:06
aeowy: 原PO可考慮和老公商量以年所得比來算錢 05/28 21:07
sweetJ: 兩個小氣巴拉的人結婚也是蠻累人的 05/28 21:07
aeowy: 比如要繳五萬,年所得3:2,就一個繳3萬,一個繳2萬 05/28 21:07
sweetJ: 幾千塊錢的事情也可以到"憤怒" 05/28 21:07
aeowy: 不過我周遭的朋友,幾乎稅金都老公付全部耶 05/28 21:08
aeowy: 所以大部分都搞不清楚自己要繳多少稅..還有預扣也是可以算 05/28 21:09
sweetJ: 為了點小事也要"憤怒"成這樣, 真不知道幹嘛要結婚 05/28 21:10
castalchen: 現代的法律多是以個人為責任單位 05/28 21:23
castalchen: 但是對於夫妻繳稅 卻是以家庭為單位 05/28 21:23
castalchen: 對於財產分別的夫妻很麻煩 05/28 21:23
castalchen: 譬如兩個人的非薪資所得都要合併計算 05/28 21:24
castalchen: 對於兩方非薪資所得都占一部分的夫妻 要算帳是算不清 05/28 21:25
castalchen: 楚的 05/28 21:25
castalchen: 既然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算 非薪資所得何不一起適用 05/28 21:26
aeowy: 真的蠻難算,所以我覺得都結婚了用所得比比較公平,如果一定 05/28 21:26
aeowy: 要談公平的話...沒有老婆哪來的小孩,誰付出多少難說... 05/28 21:27
iiiivy: 怕類似房租收入?房是共同持有?? 不熟~ 05/28 21:27
fox36235: 怎麼算都很難有公平 05/28 21:28
castalchen: 房租、股票股利、投資所得...都是只能掛一個人頭上 05/28 21:30
castalchen: 但收的時候是兩個人各收個的 要算覺得太計較 不算又 05/28 21:31
castalchen: 太多 05/28 21:31
djboy: 這個ID我有印象,往前一翻……還是離了吧 05/28 22:26
djboy: 現在報稅軟體,直接告訴你最佳解,就直接用那麼報。 05/28 22:27
djboy: 為了幾千元在吵,實在沒有當夫妻的共識。 05/28 22:28
SK3: 我剛爬文了,原po先生有點小誇張,要是我根本不會嫁,單身還 05/28 22:49
SK3: 比較快活 05/28 22:49
Pinkete: 我一直以為全家稅繳少就是最佳解,沒想過什麼老公繳少我 05/28 23:13
Pinkete: 變多這種問題。 05/28 23:13
aeowy: 害我又想到婚前我老公堅持吃火鍋吃到飽,共鍋要加120塊 05/28 23:26
iiiivy: 我以前是屬於比較小氣的那個~ 還好我受老公影響改了orz 05/28 23:30
fox36235: 火鍋共鍋這件事原來不是只有我遇到XD 05/29 00:14
fox36235: 當年交往時 先生遊說我要共鍋 說吃不完浪費,(笑)他 05/29 00:16
fox36235: 不知道眼前這女人都自吃一鍋還加白飯二碗 05/29 00:16
zxcvbnmqwert: 絕不共鍋,如果沒再叫料,根本吃不飽 05/29 00:21
SK3: 我家這的涮涮鍋共鍋只要$50,還可以抵單點的加料 05/29 00:30
iiiivy: 我火鍋只遇過婚前老公跟我一起去吃吃到飽,結果他想刷卡付 05/29 09:37
iiiivy: 錢,但那間無法刷卡他現金又帶不夠,還好我那時隨身帶不少 05/29 09:38
iiiivy: 錢...而且他也請我很多次了所以就沒跟他拿了~ 05/29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