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knowid: 小三轉正,zeena雖然一直辯解他沒有指誰但是在跟我對話 06/17 13:48
→ unknowid: 時卻一直直指我緊張,如果不是指我就不需要用挑釁的方06/17 13:48
→ unknowid: 式直指我緊張,對話過程到了後段直接稱我為三嬸(小三),06/17 13:48
→ unknowid: 前後文對照他所說的小三轉正明顯是指我,因他不只一次這06/17 13:48
→ unknowid: 樣說(之前在置底也說過一次)實屬妨礙名譽,已為違法情06/17 13:48
→ unknowid: 事,再者,我在ptt的任何發言皆無小三轉正之情事,他又06/17 13:48
→ unknowid: 大言不慚說的證據確鑿一般,已有肉搜他人之實,請版主判06/17 13:48
→ unknowid: 決。06/17 13:48
1)
檢視被檢舉推噓文,
其言論僅能判定為被檢舉人之臆測、猜測、推測等等,
臆測之內容是否真實由發言者自己負責,
板主僅能就其言論是否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來裁定有無違反板規,
而此則檢舉未達板規16-1與板規17之標準,
故裁定此檢舉無違規。
2)
使用者公開張貼之內容由使用者自負責任,
若覺得自身有受到誹謗、公然侮辱等妨礙名譽之情事,
請自行就公開資訊自行蒐證後決定是否提起法律訴訟。
→ unknowid: ,意指我是小三扶正,屬誣衊我人格與名聲,且已妨礙我名06/17 16:31
→ unknowid: 譽,實屬違法。06/17 16:31
→ unknowid: ,證明他是在說我,此為無中生有。06/17 16:38
裁定同上,未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裁定無違反板規;
若覺遭妨礙名譽,請自行蒐證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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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站內信檢舉
- 被檢舉人ID: unknowid、emily0953
- 文章代碼(AID): #1PEkeaxT
- 違反板規編號: 20-2
- 違規行為描述:檢舉 unknowid、emily0953 推噓文張貼或鼓吹嚴重違法行為
(誘導,教唆、刻意激怒網友公佈第三人資訊)
檢視被檢舉人言論與其前後文,
並未達嚴重違法行為標準,
裁定無違規。
----
12.
站內信檢舉
- 被檢舉人ID: unknowid
- 文章代碼(AID): #1PEkeaxT
- 違反板規編號:
- 違規行為描述:公然侮辱
檢視被檢舉人言論與前後文,並未達板規16-1標準;
同此篇公告第10項,
使用者公開張貼之內容由使用者自負責任,
若覺遭妨礙名譽,
請自行就公開資訊自行蒐證後決定是否提告。
----
13.
未達標準
裁定無違規。
文章算是有婚姻點,要打離婚官司也算有實質互動,
裁定無違規。
→ duoduo554553: 婆婆罵都是教人罵回去甚至不惜離婚耶廠廠--->地圖03/18 14:02
→ duoduo554553: 砲跟針對特定族群03/18 14:02
無明顯貶抑或侮辱性詞語,僅是描述自己觀察到的狀況,
裁定未達標準。
→ kone514: 刪改下方推噓文06/19 23:28
被檢舉人已回覆原推噓文。
→ kone514: 舉刪推文,保重>>>很明顯此人在指我因為只有我在檢舉區06/20 23:23
→ kone514: 檢舉刪推文,那請麻煩這位拿出證據證明我是他口中數字神06/20 23:23
→ kone514: 人粉絲的證據不然是很明顯的16-1對特定的我挑釁,我並沒06/20 23:23
→ kone514: 有崇拜誰更不是誰的粉絲誰有理就支持誰而已。 06/20 23:23
未有明顯貶抑或侮辱性詞語,
裁定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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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夢中夢,布衣材不材,彈鋏狂歌莫浪猜。
埋,愚賢何用哉?
青山在,月明歸去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66.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98173120.A.E78.html
推 unknowid: 版主,我有一事不明,請問我有公開張貼什麼資訊需要自 06/23 08:44
→ unknowid: 行負責的? 06/23 08:44
→ ASH2012: 版主是指對方說什麼責任自負,你不爽可以吉下去吧?(當 06/23 08:48
→ ASH2012: 然你也是、大家都是) 06/23 08:48
→ skyjazz: 那段話不是指你有張貼什麼資訊,而是指任何人在ptt這個 06/23 08:53
→ skyjazz: 平台上公開發表的文章、推噓文都需由發表的人自行負責 06/23 08:53
推 unknowid: 謝謝 06/23 08:55
推 nckuwei: 再公正判決 爭議雙方都會有意見覺得自己沒錯 版主辛苦了~ 06/23 10:03
推 melody22: 辛苦版主 06/23 10:17
推 isaacc: 版主辛苦啦,不過罵人小三竟然沒違反版規?這是法院認證 06/23 20:57
→ isaacc: 的毀謗耶? 06/23 20:57
推 isaacc: 這樣無任何限度的言論自由,是版規的精神嗎? 06/23 20:59
→ Zeena: 小元爸,我只能跟你說當今天沒有很清楚明確的指出是誰,光 06/23 21:31
→ Zeena: 憑臆測或是認為別人在影射,都很難成立。 06/23 21:31
→ Zeena: 但是,當有人很清楚的指出看過誰,攻擊對方職業,這就真的 06/23 21:33
→ Zeena: 觸法了! 06/23 21:33
→ Zeena: 可以真的跑一趟地檢署、警局諮詢。 06/23 21:34
推 rainbowpo: z嬸,那你快去喔 06/23 23:07
推 unknowid: 禿嬸,你放心,我要告你我絕對有十足的把握。 06/24 00:25
→ unknowid: 而且正好跟你說的相反,影射足以讓人知道你在說誰已經是 06/24 00:26
→ unknowid: 判決成立的要件,況且你還明指呢~ 06/24 00:26
→ Zeena: 噴精太太,我實在不想跟妳吵,我們就各自備妥資料吧!交由 06/24 00:32
→ Zeena: 法官判斷了! 06/24 00:32
推 isaacc: 有沒有罵人小三,或許大家各有判斷心證。但是版主認定本板 06/24 00:35
→ isaacc: 罵人小三屬於言論自由而沒有違反版規,這就很有討論的空 06/24 00:35
→ isaacc: 間啦。本站的站規就是不違背或抵觸法令,版規也要受站規節 06/24 00:35
→ isaacc: 制,這是我關心的部分 06/24 00:35
推 unknowid: 沒問題,就看是誹謗厲害還是你自以為你檯面上的資訊厲害 06/24 00:35
→ unknowid: 嚕~ 06/24 00:35
→ isaacc: ………禿嬸仿佛也不是甚麼好話啊………別在公告文吵架好 06/24 00:36
→ isaacc: 嗎? 06/24 00:36
推 nckuwei: 又罵來罵去了...難道大家和和氣氣發文討論有這麼難嗎? 06/24 00:44
→ nckuwei: 還要告來告去? 司法資源光處理這個就不知道浪費掉多少了 06/24 00:46
→ Zeena: 我也不想,但就是有人情緒又來了,罵人真的不能連結到真實 06/24 00:47
→ Zeena: 身分,會很麻煩的.... 06/24 00:47
推 unknowid: 不用多說什麼,法院見真章,喜歡亂說話的就是該得到教訓 06/24 00:49
→ unknowid: 。 06/24 00:49
→ Zeena: 唉,你哦! 06/24 00:50
推 SKILOVEYOU: 版規應該入桶幾次就永桶 06/24 10:12
推 Agneta: 幾個人有仇每次都要吵== 要告請快告== 06/24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