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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就算沒有登記先生的名字 但是婚後財產就是共有的不是嗎? 所以買誰的名字應該沒差吧? 大家一直說先生願意幫忙付貸款也不用掛名超級好 可是如果是婚後共有財根本沒差啊@@ 離婚的時候不是也可以主張一半? 若是這樣幫忙付貸款也是應該的吧? 但是我怕我觀念不正確 還是交給懂的人來幫忙回答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78.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1133005.A.B80.html
snowtoya: 還是有差啦,登記單獨所有就可以自己處分了,不過也不像 07/27 13:28
snowtoya: 某些人說得那麼恐怖,畢竟太太也是醫師,沒必要也不太可 07/27 13:29
snowtoya: 能為了減少婚後財產而去脫產... 07/27 13:29
snowtoya: 就算不動產處分掉了也還有現金分,又不是賣掉就沒了 07/27 13:30
snowtoya: 那種做小吃店、美髮店等,每天現金很多但錢也很好藏的, 07/27 13:34
snowtoya: 才要小心 07/27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