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bster1112: 輸光了 大不了賣小孩老婆的 性專區勢不可擋08/12 03:15
→ webster1112: 老婆去賣也比較多保障 減少剝削08/12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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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被檢舉之推文,
其中提到賣老婆小孩與老婆去賣等詞語。
若文意為"賣掉"老婆小孩為人口販賣之意,則有鼓吹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嫌;
若賣掉老婆小孩與老婆去"賣"為賣身等性交易之意,
則有鼓吹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81條之嫌。
然而上述情事對於婚姻關係皆影響甚鉅,判定已經是鼓吹嚴重違法行為,
故裁定違反板規20-2,
刪除發言,webster1112水桶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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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規1-4
若僅是詢問婚姻相關問題的解答,
不能就此認定為問卷形式,
但文章並無明確實質互動,違反板規1-4屬實。
文章刪除,newaska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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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板規1-5
文章並非無意義之文章,未達板規17-2亂板標準;
但回文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違反板規1-5屬實。
basicnet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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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板規10-4
檢視原文應屬於轉錄新聞,適用板規10規範,
而轉錄非本人之文章卻未附上50字以上心得,違反板規10-4。
文章刪除,Pravda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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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板規1-2、1-4、7-1
經檢視文章,
內文並無表明任何符合[婚前]分類之身分,
文章內容也無婚姻點與自身婚姻實例
故按板規1-2、1-4與7-1裁定,並採一罪一罰原則
文章刪除,qazsunnyboy警告一次、累計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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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板規16-1
節錄被檢舉推噓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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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li523: 有毛病的sinomin,從男女版嗆到這裡,是心裡生病了吧08/17 00:07
→ noli523: 什麼叫我內文沒看,是你們沒看老公留的言吧......只會在08/17 00:08
→ noli523: 那邊亂嗆 08/17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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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事人檢舉,被檢舉人未有證據即指稱檢舉人有毛病,
而"有毛病"一詞在台灣社會用語中大致有"真的生病"與"貶抑詞語"兩種用法,
若未有對方真的生病的證據即以此類詞語指責,
就屬於使用貶抑詞語攻擊檢舉人,裁定違反板規16-1屬實。
noli523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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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unknowid: 版。08/17 23:55
板規7-1
檢視文章,其內容應屬於[婚前]分類,
但文內並無說明自己屬於何種婚前身分,
板主也沒有超能力,無法從"近期結婚"這句話就猜出你是何種婚前身分,
故裁定違反板規7-1。
文章刪除,daria1217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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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板規1-4
檢視文章內容,
為敘述自己父母與雙方之原生家庭互動問題,
但由於看不出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故裁定違反板規1-4,
u123u1233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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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推 NOTHINGES: Sweets 置底地圖炮:女人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動物08/01 22:43
板規16-1
檢視七月份置底閒聊區之推噓文內容,被檢舉人應為sweetJ;
節錄被檢舉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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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weetJ: 俗話說得好,女人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08/01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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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指稱任何性別族群"以下半身思考",均有歧視、奚落該性別族群行為不檢點之嫌,
因此已是以貶抑詞語歧視、攻擊女性族群,
裁定違反板規16-1。
刪除發言,sweetJ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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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PYExEMb (marriage) [ptt.cc] [公告] 八月份置底檢舉區
VUVCOM於置底檢舉區中發表非檢舉言論,
按舊版規之置底檢舉區規定其他規範II.i.(b)裁定
刪除發言,VUVCOM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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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板規7-1
檢視文章內容,
雖然有在開頭說明為"明年初"結婚,
但年初範圍廣,一到四月都可以算是年初,
難以判定為半年內結婚之婚前身分,也看不出是已訂婚或已提親的身分,
故裁定違反板規7-1。
文章刪除,GoodmanYY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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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站內信檢舉:
- 被檢舉人ID: AEROBICSK
- 文章代碼(AID): #1PYEzAwQ
- 違反板規編號: 16-1
- 違規行為描述:人身攻擊
節錄被檢舉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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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EROBICSK: 剛剛看到刪譏教母去申訴版(還是版務版)申訴版主...08/1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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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譏教母"一詞僅能判定為"三機教母"之諧音,
而不論諧音前、諧音後皆非明顯貶抑詞語、侮辱或歧視性字眼,
故裁定無違規。
在#1PEkeaxT公告中即有釋疑,
不論是"人身攻擊"、"對特定人士或族群的挑釁謾罵",
判斷標準皆是由
"有無指明特定對象/族群"、"有無明確貶抑詞語、侮辱、歧視性字眼"來判明,
而非以"心理不適與否"來做為判定標準,
於此再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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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TINBING: 發表非檢舉言論~08/11 12:17
被檢舉人原需因違反置底檢舉區規定裁定警告一次,
但被檢舉人已先來信向板主說明為手機APP軟體誤推,
故依板規21手機使用者條款所裁定從輕處理,
刪除違規發言,不另判警告。
→ melody22: ID:p1p1 非版主代po,一行文08/14 09:29
被檢舉文章之原文並非一行文也非代PO,
而是藉原文標題說明自身婚姻問題並尋求建議,而後刪除文章內容與自刪文章,
裁定無違規。
→ unknowid: 文的推文中敘述,他男友是希望兩年後結婚,兩人根本沒共08/16 02:36
→ unknowid: 識。08/16 02:36
被檢舉之文章開頭即自述與男友達成半年內結婚之共識,符合[婚前]分類定義;
而被檢舉人於其他回文之推文所述,
僅能推測為其男友原先想兩年後結婚,
但兩人溝通後達成半年內結婚的共識,故發表#1PanYe1-一文尋求建議,
因此判定符合[婚前]分類定義,
裁定無違規。
檢視被檢舉之推噓文,
其所張貼之圖片內容為可藉由ID直接於PTT搜尋到的資訊,
內容也未有實姓名(含諧音)、照片、私人對話內容、站內信以外之通訊方式或住居所,
故裁定無違規。
→ transferking: 違反版規16.108/17 00:24
檢視被檢舉之推噓文,應屬於人身攻擊,
但人身攻擊需由當事人親自檢舉,故不受理此次檢舉。
檢視被檢舉之文章,
其為回覆原文並給其"不要盲目迷信算命"的建議,
裁定無違規。
檢視文章內容,
原PO有在文末自承文章內容為自己父母之婚姻問題,
且是父母的婚姻問題使自身有受影響之情事,
故裁定不違規。
檢視文章內容,其內容有與老公的互動,算是有婚姻點,
而當時板規並無針對徵求LINE群等行為進行規範,
故裁定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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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乙定不修功,
卦卜將來絕對空;
蹙額連思兼嘆息,
徒然命運不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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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38.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3615620.A.3A4.html
補充:
ID_Multi帳號部 判定共用帳號屬實,
故已由帳號部依違反共用帳號禁止條例裁定砍除帳號處分。
#1PagoKbN (ID_Multi)
※ 編輯: skyjazz (1.169.138.204), 08/25/2017 07:05:34
→ PttCraft: 如果說,引用「婊子無情,戲子無義」之類的俗語也算嗎? 08/25 08:13
推 AEROBICSK: 哈,所以三機教母被捅還是很不開森,被說到還是7pupu 08/25 08:16
→ AEROBICSK: 的呢! 08/25 08:16
→ AEROBICSK: 辛苦版主了.... 08/25 08:17
推 idoit: 辛苦啦 最嚴重的不是水桶呢 08/25 09:07
噓 TINBING: 所以誤推只要先講就可以囉?? 08/25 09:54
→ TINBING: VUVCOM的推文就不是因為app的關係?? 麻煩這條改一下吧! 08/25 09:55
→ skyjazz: 只要願意來信解釋且情況合理,板主對此類違規幾乎都會用 08/25 10:10
→ skyjazz: 板規21來從輕處理或改判,但是有多少人連推文不見了都不 08/25 10:10
→ skyjazz: 願意去找找自己的推文跑哪去? 08/25 10:10
→ skyjazz: 發布,8/19以後的違規都適用修改後的新板規。 08/25 10:12
推 isaacc: 辛苦了! 08/25 11:02
推 TINBING: 好~有說明給推~ 08/25 11:04
推 TINBING: 板主, 我對於共用帳號有疑問! 其實板上也不少文章可能是 08/25 11:13
→ TINBING: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有帳號, 先生po文出來後,太太用先生的帳 08/25 11:13
→ TINBING: 號po文解釋板友的疑慮時,算不算共用帳號!? 08/25 11:14
推 Agneta: 規定是帳號不能共用囉。 08/25 11:34
推 TINBING: 那真的會有不少違規~ 08/25 12:03
→ skyjazz: 理論上違規,但是是代po還是共用帳號仍要看情節而定 08/25 14:13
→ skyjazz: 這次的案子是該帳號自承前後兩段長時間的使用者為不同人 08/25 14:14
→ skyjazz: ,所以才會送交帳號部判定 08/25 14:14
推 TINBING: 理論上違規,實際上若有人檢舉,板主會如何處置? 是否要 08/25 16:56
→ TINBING: 在板規上有個免責條款? 08/25 16:56
→ skyjazz: 不需要,因為會有代po、長時間更換使用者、或是帳號被重 08/25 17:07
→ skyjazz: 新註冊等情況,板主會視情節決定 08/25 17:07
推 melody22: 辛苦了 08/27 00:28